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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被活活气死,两年后他目睹母亲谋害新丈夫!1992年山东杀夫案

“砰!”

“砰!”

1992年5月19日,山东菏泽单县郊外两声震耳的枪声,把他和她同时送到了另一个世界。

是她害了他?还是他害了她?这个问题,案发前,两人都没想过;被捕后,更无缘再论了。反正,她和他都付出了这最大的代价。

她在公审的自我辩护时说:……我知道,没有人能理解我,同情我。可是,我不过是希望有一个称心的爱人,幸福的家庭。只是,只是我在追求、寻找中……”

她,她追求的是什么?又是怎样追求的呢?

女叫张俊花,她是单县新庄镇人,人如其名,她真像一枝俊俏的花。虽然,她没能植根于红亭绿柳旁的幽园里,没有天赋的婀娜妖媚,但她生长在富庶肥沃的田野上,别有一番清香秀美。十里八村,没有人不知道她的芳名,小伙子们,更是以一睹芳容为快。

她刚刚17岁,提亲说媒的便不绝门扉。从千百双美慕的眸子里,她当然据量得出自己的身价。与村里姐妹们唱唱跳跳之余,她们也互相描绘着心中的那个“他”。如众星之中的明月一样,张俊花想象中的他也一定要鹤立鸡群。于是,父母亲和她都抱定一个主意:非人品出众,才干超群者,绝不开“金口”。为此,3年半的光阴里,不知让多少媒人说客高兴而来,扫兴而归。

1981年4月的一天,她二姨带着一位英俊魁梧的军官登门了。嗬!小伙子1.78米的个头,宽厚结实的臂膀,浓眉下一双大眼炯炯有神,尤其是脸庞上的腼腆更增添了几分讨人喜欢的模样。

快嘴的二姨连珠炮般作了介绍:“他叫李发柱,在北京部队工作,24岁就提了排长,人家可是年轻有为呀……

父亲乐了,母亲笑了,她心中那朵含苞已久的花蕾也怒放了……

生性老实的李发柱是冷静的,姑娘的容貌给了他十分良好的“第一印象”,然而,她对“生活关是否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呢?”李发柱从部队训练的艰苦到可能突发的战争,从也许回家务农到生活中也遇到过各种挫折,从并不富有的家庭到将来要靠勤劳的双手持家等等,提到了许多问题,初涉爱河的张俊花几乎没加思考就作了肯定的回答。她觉得,这一个又一个问号,不过都是假设罢了。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人家又是年轻有为的军官,每月有不少张“大团结”的收入,过一些年一办随军手续,擎等着过甜蜜的日子啦——她陶醉在五光十色的花环里。

十来天的频繁接触,接下来的鸿雁传书……没有花间的喁喁私语,没有小河边的相依相假,没有月影下的交臂漫步,在诚挚的情感中,在相互的信任中,他和她深深地相爱……一年后,他们结婚了。

婚后虽然天各一方,一年难得相聚两个月,但她感到日子很充实,一年后他们又有一个宝贝儿子龙龙,她耐心地等待着随军的那一天。

“天有不测风云”。1985年2月,李发柱患了肝炎,在部队医院住了将近1年。待病情暂时稳定后,他想到自己的身体已不适应部队生活,也为了给部队减轻负担,便提出了退伍申请。翌年春天,李发柱转业到老家的乡武装部工作。

夫妻团聚,共享天伦之乐,本是忧中一喜。但是,李发柱的归来使张俊花有三个“失望”。

一是随军进城,压马路,逛公园、住大楼,每月也挣上十几张“大团结”,成了泡影;

二是发柱原来答应带她到几大风景地区游览的话,也由于经济和身体条件发生了变化,无法兑现;

三是一个硬邦邦的汉子让病魔折腾得日渐消瘦,生活上需要她处处照顾,哪里能得到电影里看到的“现代化”乐趣?

她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度日如年。

事在变,人也在变。

一天,张俊花去赶集。正当她在各色各样的衣摊前排徘徊时,被一个西装革履、眼戴墨镜的人拦住了:“哎哟哟,这不是名扬乡里的俊花姑娘吗?正当张俊花发愣认不出是谁时,那人摘下墨镜,她这才认出来曾到自己家相过亲、遭到拒绝后又数次登门受到冷遇的邻村青年曹生义。那时,听说他在县里打零工,可是眼前……张俊花显得有点难为情地望着他。

“哈哈,想不到吧?我现在可是今非昔比——鸟枪换炮啰!天南海北不断去,山珍海味经常吃,就是没有忘记你呀!你现在怎么样?”

张俊花听了曹生义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别提了,哪儿能和你比?你现在干什么工作?”

他“啪”地打开公文包,抽出一张名片递过去,“东升贸易公司供销科长”的头衔赫然纸上。“哦,当科长了,祝贺你!”她激然一笑。

“你整天呆在家里?就不想出去见见世面?

“我会干什么?”

“就凭你这花容月貌,只要在我们谈生意的宴席上,端着酒杯说一声请多关照,哗啦啦的票子可就流进咱们的腰包啰……”

一番话,说得俊花怦然心动,自己日思夜想的不就是这种生活吗?呆在家里,守着老实巴交的丈夫过着枯燥无味的日子,实在是天大的委屈。

自那日回到家来,便坐不住了,她终于想出了鬼点子:她对丈夫谎说帮一个女同学到外地办点事,实际跟着曹生义“闯世面”去了。涉世未深的张俊花,哪能猜透曹生义的企图呢?

诱人的风景,豪华的宾馆、时髦的服饰、丰盛的宴席……她得到了颇多的“乐趣”、“满足”,同时,她也同其貌不扬的曹生义混在一起。有的时候,她也觉得对不起儿子和丈夫。遗憾的是,在一个被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俘虏的人眼中,道德和良心则转瞬即逝。

纸里包不住火,张俊花的所作所为传到了丈夫耳中,李发柱苦口婆心地规劝、恳求、期待,希望她能回心转意。然面,李发柱得到的回答却是冷嘲热讽。张俊花不理解丈夫的忠言,她决心继续追求她所要追求的一切。

黑格尔说过“现实生活中向往什么,他的上帝就是什么。”此时此刻张俊花彻底变了,她撇开了患病的丈夫和可爱的儿子,心甘情愿地跟着曹生义去吃喝玩乐。

本来就被病魔折腾得骨瘦如柴的李发柱,哪里还经得起这种打击?每逢好事的人在他背后嘀嘀咕咕,每逢有人提到他那不顾羞耻的妻子时他都气得浑身发抖,肝部剧痛,没等到1991的春节他便溘然病逝了。

1991年初,丈夫病死没多久,张俊花便与曹生义结为夫妻。

好梦不长,七拼八凌起来的“东升贸易公司”,以负责人被捕而垮台,本来连非农村户口都不曾有的“供销科长”曹生义,自然也被发放回乡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使张俊花目澄口呆,自叹苦命之后,不得不硬着头皮回了家。因曹家住房紧张,且村里条件较差,曹生义到张俊花家落了户。

起初,落魄的曹生义对张俊花俯首贴耳,唯命是从,唯恐这俊俏的媳妇被人领走。几个月来,他的浪荡本性又逐渐暴露,干活不卖力,还挑吃拣喝,不仅岳父岳母有意见,他本人也觉得别扭。于是,提出搬到自家村里去“凑合”。张俊花也不是吃苦肯干的料儿,自然不依。

从此,这个建立不到一年的家庭,就失去了平衡。曹生义三天两头寻衅闹事,搅得一家不安,四邻不得清静。吵、骂达不到目的,他就砸锅摔碗,打得鸡飞狗跳墙,有时还对李发柱的儿子拳打脚踢。谁知,这样做,不仅没使张俊花答应跟他搬走,反而使她看透了他的真面目。张俊花心灰意冷,提出了离婚,并把他赶回了曹家。

然而,曹生义并没有罢休,隔几天他就来闹一次,而且闹剧愈演愈烈。有时他将被褥扔得满地,有时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就撕碎,有时用剪刀把大人、小孩子的鞋子剪烂……

恨,强烈的恨占据着张俊花的胸膛,她这一辈子再也不愿意见到曹生义。可是,怎样才能使他永远离开自己呢?她终日冥思苦想。

1992年春节刚过,曹生义满面春风地领来一个家住县城的青年人。这个人叫张胜利,西服革履的派头比起当年的曹生义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才22岁就油嘴滑舌,口若悬河。让一般村民看来,好像是来头不小,“气度”非凡。曹生义向张俊花介绍说:“前几天我到县办事,认识了小张,他讲义气,有办法,我俩合伙做一笔生意,马上就要发大财了。”

在为张胜利接风的酒宴上,张胜利已斜着眼,直朝着张俊花那风韵不减当年的脸蛋儿和依旧苗条的身材瞧,还不时地讨好她:“这笔生意我一定让你多得点好处”“我叔叔在省里工作,还有不少哥们儿都能办事,你们有啥难处尽管说……”

张胜利的到来,为张俊花带来了新的转机,她本来已经彻底厌烦了曹生义,但又苦于没有良策能除掉他。此时见张胜利贪婪自己的容貌姿色,便心生一计。

张俊花与张胜利,两人互有所图,相差10岁的他和她,便一拍即合,狼狈为奸。在眉来眼去,互送秋波中,感情日深。不到三天他们便在“我真羡慕你英俊、多才!”“我一见你就被你的漂亮、温柔所征服”的交心之后,达成了这项“协议”。

“胜利,我对姓曹的真是恨透了,你得助我把他弄走,再也不要让我看到他。

“这事我包了,可你也得帮帮我,我还没有对象呢?”

“这好办,我马上托人帮你找。“

“那不解决现实问题呀!我需要的是你。”

“只要能把姓曹的弄走,咋的都行。”

张俊花把张胜利视为改变她的生活的“命运之神”,张胜利则甘愿跪在她的罗裙之下。然而,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他们认为,只要使双方各自的欲望得到满足,便是崇高无尚的“爱情”了。于是只要避开曹生义的视线,她和他便沉醉于这“爱情”的甜蜜之中。卿卿我我,海誓山盟,愿结为终生伴侣……可是,他们知道,偷情,像贼一样见不得人;私奔,也不可能,因为国家不允许,同时,曹生义又不比李发柱,他会四处寻找纠缠,一定搅得满城风雨。搞不好,还要“吃官司”。两个人经过密谋之后,决定除掉这块“拌脚石”。

张胜利几次将曹生义骗出,企图加害,但没有达到目的。

日历,一页一页地撕去,为了防止曹生义窥破阴谋,为了早日公开过夫妻生活,张俊花与张胜利又商定一条自以为是“人不知,鬼不觉”的诡计。

张胜利与曹生义没有什么生意可做,他只想利用曹生义急于发财的心理到乡下“捞一把”。没想到竟会有如此“艳遇”。而他与张俊花又臭味相投。

这种人,道德、法律,在他们心中,没有立足之地,两人要铤而走险。

1992年1月8日傍晚,张胜利从城里跑“生意”后,来到了张俊花的家。他笑着递给曹生义一叠崭新的“大团结”言称是一笔“生意”跑成了,这钱是应分的红利。曹生义自然是乐不可支,数来数去,爱不释手。张俊花趁机说道:你们哥俩也该喝两盅,庆贺庆贺呀!”曹生义忙说:“就是,你快准备一下,我们兄弟俩好好庆贺一下。”

酒一蛊又一蛊灌进了曹生义和张胜利的胃里,在张俊花和张胜利的殷勤劝酒声中,曹生义很快就醉意朦胧了,在醉酒中,又被劝进了掺入“1605”农药的咸汤。可怜的曹生义“睡”了。从此,他就再没有醒过来。他被曹生义、张俊花趁着黑夜埋到村后的土坡里……这一晚所发生的一切都被李发柱的儿子看在眼里!几天后他将看到的告诉了亲生父亲的一个堂弟……

张俊花和张胜利似乎是“轻松”了,两人正在高高兴兴地挑选“良辰吉日”完婚时,两副铮亮的手铐戴到了他俩的手腕上,张俊花与张胜利所追求的,也是他们所得到的:这就是被法律判处死刑的结果。

“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出自刘禹锡的《天论上》,意思是,人为什么能胜过天呢?那是因为人遵循规律、法律。施行法律,为的是整个社会的秩序,而不是为了私利,遵循法律就有奖励,违法者必然是要受惩罚的。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因为,在道德的形成和法纪的制定过程中,法纪和道德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道德原则是法律的内容基础,它决定着法律的面貌;而法纪则通过一些强制性的规范,使公民的守法遵纪意识得到增强,并内化为内心的道德律令,从而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

一个人要想永远自由快乐,必须时刻不忘遵纪守法。一些人只有在失去自由的时候,才知道它的可贵。张俊花她在狱中就曾经多次感叹:“自由,原来比一切都重要!”

爱情、家庭、社会生活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渗透着法律,不论什么人,以什么理由去触犯法律,都必然受到无情的惩处。这就是本文给那些陷入迷途者的忠告。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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