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5日,鄂西北宜昌市远安县某村王胜利家。
凌晨1时,王胜利的母亲熟睡中隐约听见还未过门的儿媳刘书芬边开大门边说了一句:“妈,你起来一下,我走了。”王母感到奇怪,深更半夜的,儿媳要到哪里去呢?她害怕了,急忙起床去敲儿子的房门。房门虚掩着一推即开,王母看到一幕让人魄飞魂散的惨景:儿子王胜利赤身裸体地蜷曲在地上,左胸一处伤口在汩汩冒血。两眼恐怖地大张着,凝固着一脸的疑惑……
1996年初,中学毕业不久的农村姑娘刘书芬怀着摆脱土地羁绊命运的一腔热望,告别了家中的亲人和同村的乡亲来到县城,在一家个体餐馆内帮工,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18岁的刘书芬手脚麻利,任劳任怨,博得了老板曹志斌的喜爱,不久,刘书芬也对年轻的老板产生了爱慕之情。不料,只认门第和地位的曹母一听即暴跳如雷,坚决反对儿子与刘相爱。
倔犟的刘书芬受不了这种并非自己的过错招来的羞辱,主动对老板提出分手,老板却说:“你别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会找到比你强百倍的女人!”
单纯的刘书芬万万没想到平肘温文尔雅的曹老板会说出这种无情无义的话,她没有还嘴,含泪离开了餐馆。
刘书芬不愿回家侍弄土疙瘩。她在县城流浪了几天,找到一家编织袋厂打工落了脚。
打工期间,刘书芬发现一个名叫王胜利的高个子男青年常常到厂里来玩,王胜利待人体贴,言谈举止透着善良,这给心灵创伤还未愈合的刘书芬以莫大的慰藉,使她对王胜利敞开了心扉。偏偏这时候,曹志斌感到了与刘书芬感情的宝贵,悔怨交加,一病不起。曹志斌的嫂子找到刘书芬,求她去看看曹志斌。善良的刘书芬去遂了老板的心愿。
没想到这一去却种下了祸根,使王胜利起了疑心,开始跟踪刘书芬的行踪。
1998年10月的一天,王胜利在上班时间见刘书芬一人在街上行走,无端疑神疑鬼,追问之后即对刘书芬拳打脚踢,使刘书芬遍体鳞伤。
身体上的创伤对刘书芬来说算不了什么,可悲的是,王胜利的暴行彻底摧垮了刘书芬对男女恋情的信心和向往。不堪回首的两次恋爱使她对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开始麻木了。
这年年底,王胜利因犯盗窃罪被判刑5年,刘书芬为王胜利难过,但她同时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
这之后,刘书芬又到过菌种厂、蚕种场打工,苦苦地寻找着自己的人生归宿。1992年底,刘书芬到了绝大多数是女工的一家花炮厂,同一群年龄相仿、虽然贫穷却很快乐的女工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心情渐渐舒畅起来,她几乎同厂里所有的女工都成了要好的朋友。
2003年4月,花炮厂拆旧建新,住房一时十分紧张,刘书芬同21岁的吴玉梅和其他3位女工挤进一间房子里的两张床上。刘书芬和吴玉梅同另一位女工共用一床。到了8月,同屋的另外3名女工都因事离厂了,房里空出了一张床,刘书芬和吴玉梅两人却都没提出分床而寝。
在厂里,两人同时起床同时上下班;在厂外,逛商店进集镇,两人出双人对。渐渐地,刘书芬感到自己的心理和生理都起了变化,离不开吴玉梅姑娘了。她十分害怕吴玉梅同自己分手。吴玉梅对刘书芬也是极度关心体贴,刘书芬稍有不适或心情不畅,吴玉梅即嘘寒问暖,用自己微薄的工资问医求药,为刘书芬买来可口的食品。有时候,当吴玉梅觉得无法为刘书芬排忧解难时,会急得哇哇大哭,终日不食。但是,刘书芬害怕同吴玉梅分手并不是怕吴玉梅不再照顾自己,这个时候的刘书芬已经对吴玉梅产生了一种甜蜜的特别的依恋,她是害怕自己的恋情失去了对象。
2003年9月的一天晚上,刘书芬和吴玉梅钻进了被窝,吴玉梅伸出左臂很自然地将刘书芬揽进怀里,用胳膊当了刘书芬的枕头。刘书芬一阵心跳,激动得全身发热,之后就在这种甜美的感觉中闻着吴玉梅诱人的鼻息睡熟了。
在此后的几个月里,逾堤的洪水势不可挡,刘书芬和吴玉梅已不能从这种畸形的恋情中自拔。就在那间潮湿的、常常有老鼠吱吱叫着跑来跑去的小屋里,刘书芬和吴玉梅用常人难以理解的心态和行为方式造就了一方常人难以想象的天空。
同吴玉梅有了畸形的肉体上的接触,刘书芬发现自己同吴玉梅的心情都变了。平时,只要刘书芬和吴玉梅在一起,两人都会感到万事顺心,但只要发现对方同别人在一起,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产生强烈的嫉妒和醋意。吴玉梅见刘书芬同他人在一起就找岔子打骂刘书芬,刘书芬不还嘴也不还手;相反,刘书芬也如此。渐渐地,刘书芬和吴玉梅的举止在旁人眼里成了一个谜团,厂里的领导和同事心存疑惑,却终因不明究里而不便细问。
就在刘书芬与吴玉梅“打”得火热的时候,2003年11月,传来王胜利将要出狱的消息,刘书芬胆颤心惊如梦初醒。王胜利入狱给刘书芬一种解脱感,但二人并未断绝恋爱关系,这也许是刘书芬这个年已26岁的大龄女青年对正常的男女之情所保持的仅有的一点联系。
接到王胜利出狱的消息,刘书芬陷入两难之中,她感到自己同吴玉梅的关系对不起王胜利,对不起她和王胜利之间实际已名存实亡的恋爱关系,就悄悄地动手为王胜利织了一件御寒的毛衣作为良心上的补偿,想以此了结同王胜利的关系。吴玉梅知道后,暴跳如雷,对刘书芬又打又骂,刘书芬不仅不反抗,反而回想起自己的两次恋爱经历,想起王胜利入狱前的行为,认为自己真正爱的是吴玉梅而不是王胜利或任何一个男人,她现在才明白自己对男女之情的反感已到了什么程度。有了吴玉梅,她再也提不起同别人生活在一起的兴趣。
王胜利出狱了。他带着悔罪的表情来到花炮厂请求同刘书芬见面,王胜利在吴玉梅的监视下同王见了一面。在昔日的恋人面前,王胜利大讲自己在监狱中斗狠逞强的经历,脸上的悔罪变成了得意。吴玉梅如坐针毡,刘书芬彻底绝望。她感到对自己良心上的谴责是多么多余。
王胜利对刘书芬的恳求渐渐地变成了纠缠和威胁,他的粗暴和蛮横一点没变。
2004年6月,王胜利在花炮厂找到刘书芬,扬言如果不跟他结婚就在厂里丢她的脸,威胁要找领导闹,刘书芬借机躲了起来。
7月,王胜利又闹到刘书芬家里,迫于无奈,刘书芬小心翼翼地找到吴玉梅商量,说自己同王胜利保持了五、六年的关系,跟他办个结婚证算了,结婚后不在一起生活,然后再离婚,不然怕王胜利动狠。吴玉梅同意了。
2004年8月30日,刘书芬和王胜利办理了结婚登记,当晚,王胜利要求同刘发生性关系,刘书芬一听极度反感,趁机跑出了王家。
同王胜利办过结婚登记之后,刘书芬感到自己大错特错,真的左右为难了:一方面她实在不愿同王胜利一起生活,另一方面因为同王胜利有婚姻上的关系,成天担心王胜利以夫妻的名义强行同她发生性关系。她实在忍受不了自己对吴玉梅的愧疚,也忍受不了吴玉梅的冷言冷语和打骂。感情上处境艰难的刘书芬这时候想到了死和离家出走。
一次,刘书芬找到配料师傅打听多少氯酸钾方能将人药死,又将自己的东西整理了,连同一个存折交给了吴玉梅。吴玉梅疑窦顿生,又追问不出,就日夜跟着她。
2004年10月5日,刘书芬和吴玉梅同骑一辆摩托车到王胜利家去拿身份证,半路上遇见王胜利。王胜利要刘书芬同他回家,吴玉梅要求同去,可害怕王胜利的威胁,刘书芬只得一人同王胜利走了。离开时,刘书芬对吴玉梅说:“我不回来了。”
在王家吃过晚饭,王胜利将刘书芬同自己反锁在房里,对刘书芬说:“反正今天我要得到你,绳子我都准备好了,你不同意,我就把你绑在床上。”
刘书芬在房里看见了一捆麻绳,还看见了一瓶“安乃近”和一把水果刀,她抓过药瓶吞进七、八粒,闭上了眼睛。
王胜利冷笑着走向刘书芬:“安乃近药不死人,你吃了只能变痴,今天晚上你自己脱衣服还是我帮你脱?”刘书芬表情麻木地脱去了衣服,顺手将水果刀藏在了枕头下。
迫不及待的王胜利像狼一样骑上刘书芬,刘书芬一边反抗,一边阵阵干呕,她感到死的愿望是那么强烈。这时的刘书芬已打定主意。要先杀死王胜利再自杀。
王胜利一次又一次不能得逞,恼羞成怒打了刘书芬一巴掌,一只手伸向刘的下身。刘书芬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大叫一声一把抽出水果刀使尽全力刺向王胜利,王胜利惨叫一声滚下床来。一出人间悲剧就此落下了帷幕。
离开王家,刘书芬来到沮水河边。这一天是阴历三十,月亮和星星都躲进了云层,沮河水在浓重的夜色中很清很亮。刘书芬沉静地移向河心。夜深了,10月的河水冷得扎肉,刘书芬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不明白这一出悲剧的主角到底是谁。她突然觉得应该将这一幕悲剧的来龙去脉讲给世人。
于是,她又爬上了河堤。
一个多小时后,她走进远安县公安局,向接待人员讲述了她不长的人生岁月中所经历的坎坎坷坷,以及使她沦为杀人凶手的让人不可理喻的感情历程。
2005年4月,刘书芬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以同性作为爱恋对象是一种性心理障碍。形成这种心理,与后天环境有关,例如有的父母从小把男孩打扮成女孩,或把女孩当男孩抚养教育。从小跟着众多女性生活的男孩子也会养成模仿女性举止的习惯,也有的是由于某种经历而厌恶异性等等。
本案中的刘书芬异常心理是在受到情感挫折后逐渐强化形成,并非全由幼时不良环境造成,且时间短,程度轻,只要自己有改变的决心,这一切都是她回归女子本性的有利因素,但她最终走上一条极端之路,愿此案能给大家一些警示。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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