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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浒传》中看古人旅行及犯人流配

《水浒传》人物都是浪迹江湖好汉。他们为生计所迫,走南闯北,即使不计后半部征辽和征方腊,单从前八十回看,他们的足迹以山东西部的郓城、梁山为中心,北至蓟州(今河北省蓟县),南至江州(今江西省九江市),西抵渭州(今甘肃省平凉县),东达青州(今山东省益都县),活动的范围包括了长江以北广大地区相当于今天的十余个省区。他们所提供的行路情况,也颇值得今天人们的玩味,可以看出我国古代有关旅行的民风民俗。

说起古代旅行,首先要解决交通工具问题。

古代的交通工具主要有马、车、船等。

由于新的交通工具的改进和发明需要依赖社会整体生产能力和生产手段的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 古代处于农耕自然经济状态的中国,两千多年中交通工具变化不大。

《水浒传》写了不少船,但都是打渔的工具或作战的装备,极少用在行路代步上,顶多作为过江的摆渡用一下。马也是战具,单纯用于旅行只见于第二回王进逃避高俅的迫害,携带母亲走延安府,给母亲准备了一匹马骑用。

车多是给女性或伤病者乘坐。第三回鲁达救助金氏父女,他们就是雇请一辆车子逃离渭州的。林冲被防送公人董超薛霸烫伤了脚,在野猪林被鲁智深救下,也“讨了一辆车子,林冲上车将息”。车子都是用牲畜牵拉。汤隆赚徐宁上梁山“只见路傍边三四个头口,拽出一辆空车子”,

他们就搭车走。这些都是极少数。小说大量写的,人们旅行主要依赖的,都是步行。

长途跋涉,饥餐夜宿,这就涉及到旅店和饭馆。《水浒传》描写了不少宋代旅店和饭馆的情景。

其次古代旅行住宿问题

古代旅店的设备条件都是很差的。宋江兄弟为逃避人命官司从郓城县投奔沧州柴进庄,

“途中免不得饥餐渴饮,夜住晓行,登山涉水,过府冲州。但凡客商在路,早晚安歇,有两件事免不得吃癞碗,睡死人床。”

“癞碗”指没洗干净的碗,死人床”指停放过死人的床。这都是令人忌讳的事物。

古代旅店不卖饭,但客人可以向店主另买米菜柴并借用店主的锅灶,自已做饭吃。第四十六回杨雄、石秀、时迁三人投奔梁山,路过祝家庄客店。他们向店小二“借五升米做饭”,杨雄取出只潘巧云的银钗买了店家的一瓮酒,店小二说:

“灶上有两只锅干净,客人自用不妨。”

第六十一回吴用带李逵去北京赚卢俊义在北京城外客店里,李逵去厨下做饭,因为店小二不帮他烧火,拳打得店小二吐血。因为旅客在店中是自己烧火做饭,所以临走算帐时,房宿钱和柴米钱要分别计算。如果旅客赶路错过了旅店,也可到附近人家借宿,并说明“依例拜纳房金”。

《水浒传》还透露一个消息,即古代旅店里有旅客登记的制度。

第十八回济州府缉捕使臣何涛的弟弟何清,曾到安乐村客店帮店小二给旅客登记,介绍说:

“但凡开客店的,须要置立文簿,一面上用勘合印信。每夜有客商来歇宿,须要问他:那里来?何处去姓甚名谁?做甚买卖?都要抄写在簿子上。官司查照时,每月次去里正处报名。”

说明那时对流动人口管理已相当严格。遇到年节城中人多热闹的时候,城中客店内还不许停住单身客人。所以,吴用智取大名府,先派时迁入城埋伏,白天在街上闲走,晚上只好去庙里神座底下安身。

《水浒传》所描写的旅店、饭店、酒店,各有不同的业务分工。

旅店只管住宿,饭店只卖饭。第五十六回时迁在徐宁家偷甲出来后,

“行到四十里外,方才去食店里打火做些饭吃”。

吃了饭食,要付“打火钱”。酒店则只卖酒和菜肴。第三回鲁达请史进、李忠到潘家酒楼,酒保先问打多少酒,一面铺下菜蔬果品案酒,

“但是下口肉食,摆了一桌子”。

第四十四回,戴宗、杨林请石秀喝酒,进了酒店拿出一两银子,对酒保道:

“不必来问,但有下饭,只顾买来与我们吃了,一发总算。”

酒保接了银子去,一面铺下菜蔬果品案酒之类。这里的“下饭”、“案酒”都是指佐酒的菜肴,没有饭食。酒客如要吃饭,则须单独做或另外买。第五十四回公孙胜和李逵从蓟州去高唐州,路上进一酒店。公孙胜问:“你这里有甚素点心卖?”过卖道:“我店里只卖酒肉,没有素点心。市口人家有枣糕卖。”李逵只好跑到市口去另买一包枣糕。

《水浒传》中的酒店,不论大小,门前都高挂着“酒旗”作为招客的标识。

酒旗,也称“酒望子”、“酒旆儿”、“酒帘儿”。乡村小酒店如五台山下小市井边的茅草店,就只在杏花深处“挑出个草帚儿来”,权作标记。而大酒店如快活林酒店,

“簷前立着望竿,上面挂着一个酒望子,写着四个大字:河阳风月’。转过来看时,门前一带绿油栏干,插着两把销金旗,每把上五个金字,写道: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这还是私人酒店。更有官办大酒楼,像江州浔阳楼,

“旁边竖着一根望竿,悬挂着一个青布酒旆子,上写着‘浔阳江正库,雕簷外一面牌额,上有苏东坡大书‘浔阳楼’三字。”

气派宏大。这酒旗酒望,就是古代酒店的招牌。清·褚人获《坚瓠首集》卷四《韩非子》云:

“宋人酤酒,……悬帜甚高。”酒市有旗,始见于此。《唐韵》谓之“帘”,或谓“望子”。《水浒传》有“无三不过望”语。宋·窦苹《酒谱》有《帘赋》警句云:无小无大,一尺之布可缝;或素或青,一室之邑必有。”

所引窦苹《帘赋》中语与《水浒传》对酒旗形制和酒店广布的描写是一致的。而宋·洪迈《容斋续笔》卷十六对酒旗更有具体说明:

今都城与郡县酒务及凡鬻酒之肆,皆揭大帘于外,以青白布数幅为之。者,随其高卑小大,村店或挂瓶颗标帚稈唐人多咏于诗。然其制益自古以然矣。《韩非子》云:“宋人有酤酒者,斗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而酒不售,遂至于酸。”所谓悬帜者此也。

韩非语见《韩非子》卷十三《外储说右上》。说明在秦代以前卖酒者就高悬酒旗。而宋代乡村小酒店挑出个草帚来也是确实的。

说起古代旅行,不能不谈谈宋代的犯人流配。

《水浒传》的主人公多数都是有“前科”的强人。由于斗殴的、报仇的、被冤的种种原因,杀了人,放了火,才逃走在江湖上。有些人原本想接受官府的刑罚,盼望有朝一日遇到大赦,仍能做个普通百姓,过上太平日子。所以小说写了林冲、杨志、武松、宋江、卢俊义等多人的流配过程。对流配生活的描写占了小说相当篇幅。其中透露的种种古代司法黑暗内幕,大都能在宋代史料中找到根据。

一、流配之前的刑罚

林冲是《水浒传》中第一个遭流配的人。小说写道:“叫林冲除了长枷,断了二十脊杖,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量地方远近,该配沧州牢城。”脊杖、刺面、发配是所有判流罪者都要经受的法定步骤。《宋史》卷一九九《刑法》(一)云:

“太祖受禅,始定折杖之制。凡流刑四加役流,脊杖二十,配役三千里;脊杖二十,二千五百里;脊杖十八,二千里;脊杖十七并配役一年。”

所用之“杖”也有定制:

“长三尺五寸,大头阔不周二寸,厚及小头径不得过九分。”

杖刑是宋代主要的刑罚之一。分背、臀、腿以及杖笞几种,可以互相折算,称“折杖”。据《事物纪原》卷十引《宋朝会要》云:

“旧据狱官令用杖,受杖者皆背、臀、腿分受。殿庭决者,皆背受,至是如折杖。又徒流皆背受;笞杖者,皆臀受也。”

十脊杖打下来,犯人一般都要皮破血流。刺面即古代的黥刑。虽不如脊杖残酷,但坏人面目,严重损伤人的自尊心。

《宋史·刑法(一)》记载,当时规定情重者刺面,稍重者刺额角。这都是十年以上刑期的加刑。把刺面与流配合用,流配者必刺面的起源,据《事物纪原》卷十说,始于晋代,云:

旧云刺面而配起于周太祖世宗之代。按:王溥《五代会要》曰:“晋天福三年八月,左街从人韩延嗣徒二年半,扎面配华州发运务。”盖唐制有配流岭南诸州之文。此始有配发而刺面,当起于晋也。

二、流配的地点

《水浒传》第十七回,蔡太师失了生辰纲,派专差到济州府严令限期破案。府尹非常恐慌,对缉捕使臣何涛说:“若还违了限次,我非止罢官,必陷我投沙门岛走一遭。…先把你这厮迭配远恶军州雁飞不到去处!”唤过文笔匠来,在何涛脸上刺下“迭配州”字样,空着甚处州名。这也是宋朝格式。宋·魏泰《东轩笔录》卷十记载这样一个故事:

有朝士陆东,通判苏州而权州事。因断流罪,命黥其面曰:“特刺配某州牢城”。黥毕,幕中相与白曰:“凡言“特者,罪不至是,而出于朝廷一时之旨。今此人应配矣,又特者,非有司所得行。”东大恐,即改“特刺”字为“准条”字,再黥之,颇为人所笑。后有荐东之才于两府者,石参政闻之,曰:“吾知其人矣,得非杈苏州日,于人面上起草者乎?”

流配地点的远近,依据罪行大小和情节轻重而定。

《宋史·刑法(三)》云:

配隶:重者,沙门岛砦;其次,岭表;其次,三千里至邻州;其次,羁管;其次,迁乡

《水浒传》中被判流配的,如杨志、武松、宋江等,虽是杀人,但事出有因,引人同情,所以都是第三等“三千里至邻州”;唯独卢俊义被扣上“勾连梁山泊造反”的罪名,又有李固的上下使钱必要害他性命,被刺配到沙门岛。沙门岛在山东蓬莱县西北海中,是宋代重要的犯人流放地,主要容纳死罪获免的重犯。《宋史·刑(三)》云:

罪人贷死者,旧多配沙门岛,至者多死。

因为朝廷给沙门岛只配给三百人的口粮。当犯人超过此数时,就把超出的人投到海里去。砦主李庆在两年里这样杀害了七百人。所以,迭配到沙门岛实际上就等于判处了死刑。

三、流配的结局

犯人发配,带着杖伤,长途跋涉,“隶囚为送者所虐,多死”。解差虐待犯人,我们在《水浒传》第八回、第六十二回董超和薛霸折磨林冲、卢俊义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具体的情景。折磨犯人,是为了弄死他们。董超薛霸把林冲的脚烫坏,再给穿上新麻鞋,加上棒伤,彻底毁坏了他的反抗能力。这时他们才把他引到猛恶的野猪林来。小说写道:

“宋时,这座林子内,但有些冤仇的,使用些钱与公人,带到这里,不知结果了多少好汉在此处。”

这说法有相当真实性。宋代流配犯人被中途随意害死的很多。《宋史·朱景传》中提到“汝州叶驿道”因为害死囚徒多而被人们称为“叶家关”。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十一记载南宋初江西帅梁企道、杨祖

“每强盗敕下贷命,必配潮州喻部吏至郊外即投之江中。如此者屡矣。”

后马纯为江西漕,指责他们说:

“使其合死,则自正刑典。以其罪止于流,故赦其生,犹获自新。既断之后,即平人尔。倘如此,与杀无罪之人何以异乎?”

更何况有人为了报私仇,用金钱买通防送公人,如果没有奇迹出现,囚人在途中必死无疑。林冲在野猪林是被他的热血朋友鲁智深救下的。类似的事情宋代实际上也发生过。

总结:古代社会,道路多险,旅行不易。自然条件的艰难还易于克服,人为的障碍往往使人前功尽弃。宜乎《水浒传》中人个个强悍刚烈在人生旅途上历尽千难万险,都挣扎着上了梁山,给后代留下了这许多顽强奋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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