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政治制度与金朝一样承袭宋朝制度,采取文武分权的制度,以中书省总理政务,枢密院掌管兵权。然而元朝的中书省已成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门下省与尚书省的权力皆交给中书省。中书省统领六部,主持全国政务,成了以后明、清两朝内阁制度的先驱。其组织架构继承南宋体制,宰相总理政务等,常由皇太子兼任。下分左、右丞相,中书令缺编时则总领中书事务。平章政事又居次,凡军国重事,无不参决。副相方面有左右丞、参政等。六部共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与工部。内有尚书、侍郎。尚书省时置时废,设置时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设置时其权力交中书省。
枢密院执掌军事,御史台负责督察,与宋朝制度大致相同。然而在地方设有行中书省、行枢密院与行御史台。此外又有掌管学校的集贤院、掌管御膳的宣徽院、掌管驿传的通政院,其他还有太常礼仪院、太史院、太医院与将作院,略前代的九寺诸监。最后新成立的是宣政院(初名总制院),负责佛教及吐蕃(今西藏)地区军政事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
在人才选用方面,元朝前期极少举办科举,因此高级官僚的录用要看与元廷关系远近而决定,主要采取世袭、恩荫与推举制的方式。科举选材方面,入中原以前的元太宗窝阔台汗就听从耶律楚材建议,倡导学习汉族古代文化,又在1234年设“经书国子学”,以冯志常为总教习,命侍臣子弟18人入学,学习汉文化。并且于1238年以术忽德和刘中举办戊戌选试,此次科举取士录取4030人,并且建立儒户以保护士大夫。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河南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择蒙古子弟使教之,遍学儒家经典文史,培养统治人才。1289年元世祖下诏等级江南人口户籍,次年正式施行推举制度,此次等级成为后来户计的依据。
在这里我要着重介绍一下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提倡汉化运动情况: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长年生活在汉地。从十岁左右起,就与海山一起在著名的师儒李孟辅导下学习儒学。海山镇北以后,李孟更成为仁宗早年朝夕不离的导师。大德年间起跟随仁宗的其他侍臣,除汉人儒士如陈颢、王结等人外,还有很多是色目、蒙古人。但他们大多数也都对汉文化和儒学有较多的了解和同情。仁宗被册立为皇太子以后,新入东宫的侍巨大多数是汉人,当时已以文名为天下知的姚燧,亦以七十岁高龄起为太子宾客。在这种崇文右儒的风气激荡下,仁宗的汉文化素养明显地高于在他之前的元代诸帝。书法至少从两宋以来就被视为中原皇帝最重要的修养之一,仁宗有“御书除官制”传世,似是最早掌握了汉字书法的元朝皇帝。他1311年即位,1313年他就提倡汉化运动,下诏恢复科举,1314年八月在全国的17处考场,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和三月相继在大都举行会试和殿试(廷试),因为是在延祐年间举行的,史称“延祐复科”,本次科举以程朱理学为考试的内容。元朝前后共举行过16次,选举蒙古、色目、汉人、南人进士约1100余人。蒙古人、色目人、汉族人的考试科目各有不目,汉人偏难,并且只能获得一半的名额,但都以四书五经为主。这也使得汉族文化在蒙古人与色目人子弟中进一步传播。而以程朱理学作为取士的标准,也对后世的科举用人制度产生积极影响。虽然元仁宗的科举对汉人有歧视,但对于科举制度的恢复,汉族士大夫莫不对元廷忠心耿耿。在元朝灭亡之际,舍身殉国的就有很多是科举出身者,可见科举复办对怀柔汉族士大夫有一定效果。
元仁宗推行的汉法(Confucianism),就是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制定“汉法三章”(约法三章),对秦朝法律删繁就简,去苛从宽。是汉人刘邦制订的顺应民心的法律。它的实施对刘邦统一全国起到了极为有利的作用。蒙古人政权入主中原后,特别是从元仁宗开始所实施的汉法,正如杨志玖先生在《元史三论》中指出的,汉法就是“汉族儒士之政治主张”,他提出“汉法”的含义是“汉人文化在政治上之所表现也。”元人许衡《许文正公遗书》卷7《奏疏》):“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许衡所说的“行汉法” 就是要恢复“儒治”即孔孟所说的“王道”、儒家传统的“仁治”。虽然仁宗推行的许多改革因受到守旧势力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但他推行的“汉法”做法却被他的儿子元英宗硕德门剌完整地继承下来了。对元朝后期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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