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沿长城设立了十三个边镇(即边防军区)。驻守这些边镇的驻军人数,嘉靖十年(1531)为37.1万人,嘉靖十八年(1539)增到61.9万人,万历十年(1582)更达到68.6万人。明廷不仅要为这支庞大的边防军提供军饷粮秣,还需要为他们配备武器装备,包括技术先进、价格昂贵的火器。隆庆三年(1569)后,仅日常驻守在长城上的官兵人数达六万余人,需配备佛郎机八千余架,神枪一万两千余支,神箭三十六万支,火药一百五十吨以上。
要供养和装备这支边防军,需要投入巨量的资源。这笔开支成为明朝财政支出的主要部分。明朝边军的开支,每年所编列的银两数从嘉靖十年的三百三十六万余两,暴增到万历十年的八百二十七万余两。这八百二十七万余两的边镇军费,是万历六年太仓银库(国库)年收入(三百六十七万余两)的2.25倍。这个沉重的负担大大限制了明朝在其他方面进行军事行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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