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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黄袍怪:前世相恋,今生相怨

李伟长

丨李伟长,1980年生,江西上饶人。思南读书会策划人之一,中国现代文学馆特聘研究员。著有阅读随笔集《珀金斯的帽子》《年轻时遇见一些作家》《人世间多是辜负》。



// 西游黄袍怪:前世相恋,今生相怨 //


李伟长

西游有一则故事,多年来一直喜欢。

二十八回,孙悟空打死了白骨精,唐僧又生气了,写下一纸贬书,说从此你我再也不是师徒,不由分说将猴子赶回了花果山。一日,唐僧坐等八戒去化来斋饭,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哪里等得来,猪八戒讨不到饭,睡大觉去了。唐僧十分闷倦,强打精神,就去旁边转悠。可怜这唐僧老儿,饿着肚子,孙悟空不在身边,正处情思紊乱,方向感又差,纯属瞎转悠,结果走进黄袍怪的妖洞,走到黄袍怪的面前,当然自投罗网,被抓了。

长相惊悚的黄袍怪,睁眼一看,竟然是个细皮嫩肉的鲜肉和尚,登时情绪高涨,哈哈大笑,把个唐僧吓得是“遍体酥麻,两腿酸软”。有心的读者,不妨留意下小说里的形容词,但凡遇到妖怪,唐僧不是吓得心惊胆战,战战兢兢,腿软脚麻,就是魂飞魄散,遍体酥麻,跌下马来,关于被吓坏的成语几乎都用在了他的身上。
感谢唐僧的瞎转悠,我们由此收获了一段动人的情爱故事。


©Antonio Mancini丨Girl with a White Veil



这个黄袍怪了不得,十三年前的八月十五中秋之夜,使了一阵妖风,将正在赏花赏月的宝象国公主,抢到了山洞,强行结为夫妻。公主乳名叫作百花羞,闭月羞花,可见漂亮至极,拉开了一个美女与野兽的婚姻故事。一晃十三年过去了,还生下了两个孩子。十三年来,黄袍怪纵然百般对她好,可在百花羞公主的心里,他就是个妖怪,谈不上多少夫妻情分。
黄袍怪对百花羞公主有多好?能比黄袍怪做得更好的男人,怕是不多。举例在此,供男同胞反省,女同胞参考,当真是天下男人的表率和榜样。

首先是物质上极力满足,锦衣玉食,穿金戴银,样样不缺。精神上也关怀备至,每日情深,日日陪伴,从不曾冷落半点,疼她爱她呵护她。物质和精神双管齐下,就算是一块石头也得焐热了吧!奈何百花羞公主见过世面,受过皇家高等教育,别说物质吸引不了她,精神上根本接受不了妖这个物种,感化不了她。

不只如此,黄袍怪还很听老婆的话,言听计从,百依百顺,从来不顶嘴。只要百花羞叫他,不论在干什么,黄袍怪是随叫随到。哪怕他正在天上,正在和猪八戒、沙和尚打得正欢。

公主厉声高叫道:“黄袍郎!”那妖王听得公主叫唤,即丢了八戒、沙僧,按落云头,揪了钢刀,搀着公主道:“浑家,有甚话说?”

且听公主也是厉声高叫,声音不小,大概也是平常呼来唤去惯了。黄袍郎一听到公主叫他,没有半点拖延,更没有说等我打完这盘再说,立即扔下对手不管,火速赶到老婆身边,还温柔地搀着老婆询问,老婆你要说什么,答应之快,态度之好,俯首帖耳,难出其右。

公主说:“饶了那个和尚罢,只当与我斋僧还愿,不知郎君肯否?”那怪道:“浑家,你却多心呐!什么打紧之事。我要吃人,那里不捞几个吃吃?这个把和尚,到得那里,放他去罢。”

老婆让他别吃唐僧肉,黄袍郎二话没说,就不吃了,随后就把唐僧给放了。那可是唐僧肉,说不吃就不吃了。不仅不吃,黄袍怪还安慰老婆,就这点小事,还用你费心想理由,直接吩咐一声不就行了。再说我要吃人,也不缺这一个和尚。对老婆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公主身体不舒服,黄袍怪从口中吐出一件宝贝,有鸡子大小,是一颗舍利子玲珑内丹。这件宝物,不知修炼了多少时间,打了多少坐工,炼了几年磨难,才炼成。然而,与老婆的身体比,这又算得了什么,不就内丹舍利么!可以说,全身上下,身家性命,黄袍怪全部都能给公主。

黄袍怪还不花心,没有拈花惹草的念头,只对老婆一个人好。凭他的法术,若痴迷儿女之情,可肆意穿过百花丛中。面对其他女子,就连喝醉酒了,他也毫不动心,堪比柳下惠。


©Antonio Mancini丨Children on a Sunny Bea



本来生活风平浪静,直到这天。没事不好好坐着等饭吃的唐僧,胡乱瞎转悠,转进了黄袍怪的山洞,被小妖们抓进了洞里。好在黄袍怪,听了百花羞公主的话,放了唐僧。百花羞公主偏偏写了一封信,悄悄托唐僧带给宝象国的父王,请求派兵来救她。黄袍怪知道后,真的生气了,对着百花羞公主如此质问。

我当初带你到此,更无半点儿说话。你穿的锦,戴的金,缺少东西我去寻,四时受用,每日情深。你怎么只想你父母,更无一点夫妇心?

听听这番质问,如此无奈,伤心又幽怨,愤懑又委屈,一个妖怪这等情深意切,实在难得。知情识意者,也不过如此了,痴情不过黄袍怪。这等好男人,为何百花羞公主就不识好?

只因黄袍怪,他不是人,而是一个妖怪,还爱吃人。小说中有一段写吃人的场面,很有意思。黄袍怪变作白面书生,来到宝象国,身材俊朗,将唐僧变成了老虎,骗取了国王的信任,为了表示感谢,国王大排宴席,表示感谢。

选了十八个宫娥彩女,吹弹歌舞,劝妖魔饮酒作乐。那怪物独坐上席,左右排列的,都是那艳质娇姿。二更时分,醉将上来,伸开簸箕大手,把一个弹琵琶的女子,抓将过来,把头咬了一口。

十八个宫女,都是艳质娇姿,黄袍怪却只管喝酒,直到酒醉了,才咬死一个宫女之后,其他宫女一哄而散,黄袍怪也不在意,依旧坐在上面,自斟自酌。喝一口酒,啃一啃人,好不自在逍遥。吃人也就罢了,倘若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或许也能成全好事。偏偏黄袍怪,长得实在太妖,青靛脸,白獠牙,一张大口,鹦嘴鼻,星巴眼,鬓毛乱蓬蓬,两个拳大如碗,一双蓝脚树杈似的。颜值实在很低,对受过高等皇家教育、富有审美意识的女子来说,要爱上这样野兽般的男子,真心不容易。

虽然长相丑陋,但黄袍怪的确有才,书中写道:“他也曾月作三人壶酌酒,他也曾风生两腋盏倾茶。”前一句化自李白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好饮酒。后一句来自卢仝诗《七碗茶歌》的句子“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意指爱喝茶。饮酒喝茶,月下三人,有风流之气。变作白面书生,到宝象国去时,也说到他“才如子建成诗易,貌似潘安掷果轻”,足见此怪有才华,善饮,写诗,喝茶,所谓诗酒茶不分家,也算是有文化的人。

关于这一点,我一直颇为纳闷,黄袍怪不是能变么?既能变成白面书生,为何就不能在日常生活中从始至终变得漂亮一点?如此不修边幅,凶神恶煞,偏要变成一副凶恶的模样,还爱喝酒,一喝酒就现出原形,让百花羞公主怎么面对!尽管过了十三年,还生了两个孩子,百花羞到底没有喜欢上这个男人。从现实的层面来说,这是无法解决的问题。


©Peder Severin Kroyer丨Summer Day on Skagen's Southern Beach


明知百花羞不喜欢自己,黄袍怪为何还要如此十几年如一日地爱着她呢?打不过孙悟空,黄袍怪回到天庭,向玉皇大帝请罪,有一番说辞:

那宝象国王公主,非凡人也。他本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因欲与臣私通。臣恐点污了天宫胜境,他思凡先下界去,托生于皇宫内院,是臣不负前期,变作妖魔,占了名山,摄他到洞府,与他配了一十三年夫妻。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这番说辞,虽不免有些自辩的意思,倒也说出了部分真相。原来黄袍怪,真名奎木狼,属奎星,位列二十八星宿,算是天庭中高层领导。天庭披香殿有个仙女,喜欢上了奎木狼,想和他相好。奎木狼也愿意,但他有大局观、有原则,不能在天庭乱搞私通,否则玷污了天宫。天庭应该不允许办公室谈恋爱,毕竟都成神仙了,四大皆空,早已脱离情欲苦海。两人才相约,私奔去人间。玉女说到做到,放弃了仙女身份,先去人间投胎,这么巧投在皇宫成了公主,幼名叫百花羞,自幼接受皇家教育。

时间一到,奎木狼“不负前期”,不失时机地自我表扬了一下,变作黄袍怪,追随下了凡间。找到百花羞公主后,奎木狼发现公主已经忘记了前世记忆,根本不记得两人有过爱的约定。没有办法,无可奈何的奎木狼只好动了粗,将公主抢上了山,结为夫妻,一晃过了十三年,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两人夫妻关系不和睦,根本原因在于,转世后的百花羞公主,已经忘却了前世相爱的约定,前世姻缘没被唤醒,因为黄袍怪承诺过,不负前期,才留下黄袍怪孤单一人。


为什么仙女转世投胎,记忆会消失?而奎木狼却不会?作为神仙,奎木狼难道不知道,仙女转世投胎后,前世记忆会消失?如果他知道,那定然有相认的办法,可为何后来百花羞还怨恨了黄袍怪十几年,出了什么差错?

佛教相信轮回,说人有前世、今生和来世,前世到今生的转世,有“隔阴之迷”,轮回投胎后,前世记忆就会消失。除非八地以上的大菩萨,才不受隔阴之迷的困扰,其余菩萨都要经受。凡夫俗子就更别说了,我们都记不起前世做过的事,爱过的人,或者造过的孽,所以需要修行。

一个披香殿的小小仙女,级别低,法力小,去投胎后,前世记忆被消除,很正常。奎木狼归属道教,和佛教不同,道教讲究修成正果,则灵魂出窍,脱离凡胎,羽化成仙,他们再下到人间,只需找个肉身就行,法力和记忆都不会消失。

既有隔阴之迷,如何在来世相认,那就要讲究修行。前世姻缘,爱也好,恨也罢,都会结成一颗种子,待到后世相遇,就可能被唤醒。然而,前世姻缘种子,一入今生,环境不同,开出的花、结出的果子也自然不同。奎木狼和百花羞前世爱的姻缘,后世开出的花却是相怨。红楼梦里,宝玉和黛玉二人,前世也有木石前盟,绛珠草愿随神瑛侍者下凡,许以一世泪水偿还他的照顾,最终也没能结出善果,抵不过金玉良缘,以黛玉的相怨了结。前世到今生,变数太多,尤其在观念社会中所受教育的不同,不但不利于唤醒前世的种子,反而可能扼杀天性。规训的意义,部分也在扼杀。相爱未必有善终,也就这个道理。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到底还是火候不到。

怨也是爱的一种。黄袍怪知道前世姻缘,却没法和百花羞公主说明白,一来她未必肯信。公主相信黄袍怪是妖怪,却未必相信自己前世是天上的仙女。既然不信,说也没用。二来佛教不主张显现神通,讲究个人的悟和觉醒,以世俗的方式求得觉悟。所谓佛陀,就是觉者。这样的情况下,明知不可能得到爱的回应,黄袍怪依旧宠爱着这个前世爱人,尽管她根本不知道,也不相信,二人前世相爱过。或许问题在于,黄袍怪以为自己是“不负前期”,不失前世的约定,用蛮横的自我的方式,去爱着百花羞,却未必在意过百花羞的态度。这便是勉强的伤害。百花羞虽然不愁吃穿,但到底厌恶黄袍怪,日久未必生情,所以度过了十三年,不过无望的生活习惯使然。有人主张,与其勉强,不若放手,来得痛快。奈何就是拿得起,放不下,这也说明奎木狼修行不到,还有上升洗净自我欲念的空间。

前世相恋,今生相怨,多矣!除了像黄袍怪这样,尽心尽力,不负前期,虽然辛苦,也是爱的原本,所谓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只是黄袍怪爱的方式比较野兽派,绑架,强占,囚禁,一般人难以消受。


©Peder Severin Kroyer丨Summer evening on Skagen's beach



因为前世姻缘,我相信黄袍怪是爱着百花羞公主的,但是等他发现前世相约的爱人,完全不记得了约定,黄袍怪是迷糊的,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去爱去表达自己。对百花羞公主来说,面前的黄袍怪是一个新人,一个丑陋的妖怪,除了本能的拒绝,她还能做出怎样的回应?

黄袍怪选择了最原始的方式,将百花羞公主绑架上山,将她强暴,将她囚禁十三年,终酿成爱的悲剧。如果爱上了一个不可能的人,该如何去爱呢?这个问题不只黄袍怪面临着,很多哲学家也面临过。克尔凯郭尔就分析过一个假设:一个平凡少年爱上了公主。从现实的角度来说,这是没有前途的情感,问题是明知没有童话般的未来,这个少年当如何自处自重?黄袍怪的难题不正是同一个么?唯一的问题,黄袍怪为什么要强行?强行去爱,就是打扰,就是自私的伤害,只为满足一个自我,不顾被爱者的感受。《西游记》二十九回,百花羞公主写了一封家书,委托唐僧带给父王,信里头有这几句:

(黄袍怪)将女擒住,驾祥光,直带至半野山中无人处,被妖倚强,霸占为妻。是以无奈挨了一十三年,产下两个妖儿,尽是妖魔之种。真是败坏人伦,有伤风化……伏望父王垂悯,遣上将早至碗子山波月洞捉获黄袍怪,救女回朝,深为恩念。
从这段内容看来,百花羞的情绪颇为激烈,羞愧难当,引以为耻辱。先是简要描述了受迫害的经过。说黄袍怪用妖法,把她绑架到野山没人的地方,将她强暴了,继而霸占为妻十三年,控诉黄袍怪之强暴,也表达了受此侮辱的态度:败坏人伦,有伤风化。二是恳求父亲速速派遣上将来捉拿黄袍怪,救她回家,表达了逃离黄袍怪魔窟的强烈渴望。

百花羞的家书,言辞简要,情感冲击力强,这封书信看得老父王潸然泪下,遍寻勇士去救公主,后来找到了不靠谱的猪八戒,这事也就黄了。黄袍怪怎么逼迫百花羞的?《西游记》里有两段说辞。除了百花羞公主写给父王的家书,还有一段就是黄袍怪面见玉皇大帝时的请罪词。角度不同,表述重点不同,正好有助于我们确认。


©Peder Severin Kroyer丨Hornbaek in Winter

黄袍怪的解释,颇多辩解之意,诸如不敢玷污天宫、自己又得信守承诺,但关于抢夺百花羞公主这事,虽然点到为止,并没有回避。稍微比较两人的两份证词,不难看出,二人的叙述态度不同,黄袍怪的爱的方式有三宗罪:

一是绑架。黄袍怪使了一阵妖风,将公主擒拿住,腾云驾雾,绑架到了荒郊野外的波月洞。关于绑架一说,黄袍怪自己也承认,面对玉皇大帝请罪时说:“占了名山,摄他到洞府。”黄袍怪用了一个摄字,虽有捕捉之意,未必有些轻描淡写了。实际上就是掳走,也即绑架。

二是强暴。书信里说得清楚,是被妖倚强,霸占为妻,就是霸王硬上弓,不问同意不同意。黄袍怪又是怎么说的,“与他配了一十三年夫妻。”用的是配字,实乃修辞高手,这个字隐去了强暴的底色。配作夫妻,和霸占为妻,性质上完全是两回事。很显然,禀告玉皇大帝时,黄袍怪用了修辞术,使用了文学语言,不但隐瞒了真相,还将真相叙述成另外一副深情的模样。

三是囚禁。百花羞公主说:“无奈挨了一十三年,产下两个妖儿,尽是妖魔之种。”一个挨字,可见痛苦。囚禁了十三年,还生下了两个孩子。黄袍怪只说了“与他配了一 十三年夫妻”,只言片语,并没有提到还有孩子的事。囚禁也可能涉嫌家暴,况且,黄袍怪脾气暴躁,小说里写到,因为猜测百花羞给父亲写了信,他恼羞成怒,怒目攒眉,咬牙切齿,先是骂她是狗心贱妇,接着把公主掼倒在地,持刀要杀,逼问有没有这件事。

绑架上山,强占为妻,囚禁十三年。十三年里,不让见父母,不许回家探亲,本质上就是囚禁在山洞里,近似于现代生活中的性奴了。有一部长篇小说《房间》,后来改成了电影,得了奥斯卡奖,小说取材于一起骇人听闻的性奴囚禁事件。百花羞公主评价这段经历:败坏人伦,有伤风化,连两个孩子也是妖魔之种。这并不意外,毕竟她受的是皇家教育,对如此怪力乱神之事,本能地排斥。即便黄袍怪不是妖怪,这样绑架加强暴的爱,就能接受?怕也未必。


©Peder Severin Kroyer丨Summer Evening on the Beach


稍等,别急着将黄袍怪定罪,这三件事怎么理解?为何黄袍怪做出了这三件事情,似乎也并不有所悔恨?驱使他的动机是什么?

一当然是始于爱,前世中黄袍怪接受了百花羞的爱,毫无疑问。二是出于责任,不负前期,即不辜负前世的约定,也是黄袍怪情深的优点。因为爱和责任,黄袍怪获得了动机的自我合法性,驱使他任性地处理情爱。在爱的名头下,在不辜负约定的基础上,黄袍怪并不真心在乎百花羞的感受,一开始就没征求公主的同意。黄袍怪有合理的动机,却没有采用合法的仪式(程序),更没有使用合情的方法。

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去爱则与对方有关。困于“隔阴之迷”,百花羞公主才忘却了前世记忆,没有获得爱的回应,你就用了绑架、强占加囚禁的办法。这样的爱法,其实很残忍,也很自私。虽然痴情,这样极端的爱法,真有人会喜欢么?说到底,黄袍怪还是不懂如何去爱。我们稍微打开一点,因为爱,就可以使用残忍的方式去表达爱?还有,有了美好的动机,是否就能任性地使用一切手段?是否可以在正义的名义,使用不正义的方式?是否可以用法律的名义,使用不合法的手段?是否可以为了你好,就不问你愿意不愿意?这简直是一个哲学问题。

黄袍怪有错,错在任性,错在以为有了爱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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