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公安局的相关介绍,该案中杨某以票面额6%的费率买进增值税进项发票,然后以8%到9%的费率卖出增值税销项发票从中牟利,虚开额度累计超过2亿元。这些发票均为真实的可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
事实上,这是因为杨某不明白,这种行为(不论是买增值税发票还是卖增值税发票),现在都没有生存空间了。
因为现在我们的税务稽查能力非常强大。
目前,税务机关拥有采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金税三期系统。同时,税务系统与银行系统数据互通,只开发票而没有资金流入的行为,会很容易被稽查出来。
在税务部门的判定标准中,只有“四流合一”的业务才是真实业务。即合同流、资金流、物资流、发票流四流完全统一。
也就是说,要开一份发票,必须要有双方签订的合同、资金转入、产品转出。
公安部门就是通过比对杨某的资金往来情况,掌握了杨某的犯罪事实。
如果你真的通过“四流合一”的方式作假,真把钱打到对方账户——你就不怕对方不退你钱?反正你不敢报警或者起诉。
所以企业要降税,还是要依法办事。
其实,近年来,我们国家出台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只要企业合理运用,就会大幅度降低税负,而且往往比偷税逃税所减少的税负还要多。
因此,各位老板一定记住——降税走正路,依法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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