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企业的税负比较严重。这也滋生了大量的避税公司,为高收入群体和个人避税。
他们避税的手段比较单一,基本都是一个办法——去所谓的税收洼地去申请个人独资企业,用核定征收的手段进行避税。
可能有的企业老板会认为,时间一长,尤其是过了3年,此前避掉的税就没事了。
其实这是大大的误解。
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最初确定的检查期间通常会设定在3年以内,但是如果认定为逃税,则可以无限期追征。
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这种行为,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请君入瓮、关门打狗”。
所以,企业要降税,还是要依照国家的法律,在完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节税。
事实上,用好国家的政策,降税幅度比核定征收还要低:比如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来抵扣100%的企业所得税等等。
尤为重要的是,国家不但不反对、反而大力支持。
当然,前提是老板要懂得依法节税的逻辑。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