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主体工程就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实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建成投运后环保执行情况的监管过程全覆盖,东莞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部门积极转变监管模式,根据当前的新形势、新情况,自主开发Excel版“东莞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抽查软件”,进一步规范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降低违法乱象发生率,提高自主验收合格率。
一是监管关口前移。按季度开展抽查,把“三同时”建设项目同步纳入随机抽查行列,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抑制违法乱象的发生。
二是“零人工干扰”。将市镇两级执法人员资料、“三同时”建设项目各类别数据等形成资源库,由软件自动匹配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随机组成抽检名单,有效避免人为干扰。
三是监管对象无遗漏。市镇两级执法人员在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抽查工作时,及时反馈变更情况,对项目库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和查漏补缺。发现建设项目已完成自主验收的,及时移出,纳入下一阶段的监管工作;发现前期建设项目还处于“三同时”阶段但未纳入系统库的,及时纳入,扩大覆盖范围。
四是重点项目“全覆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全部纳入为重点项目,市、镇两级执法人员每季度至少分别抽查管辖辖区内5%和25%的重点项目,若每季度抽查重点项目超20个的,以20个为上限;一般项目按比例实施。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全部纳入为一般项目,由执法部门根据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数量按比例实施抽查,其中市级每年比例不低于1:5,镇级每年比例不低于1:10。
据了解,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已使用该抽查软件抽出第二季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抽查名单,并下发至各执法部门,按名单进行抽查。下来将继续发挥抽查软件优势,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模式,推动全过程监管公平化、阳光化;同时不断完善建设项目数据库和建立建设项目线上抽查系统,推进全市建设项目“三同时”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主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东莞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
撰稿:周美玲
编辑:张郁珑 李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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