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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汸:一九五五年纪事.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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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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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五年纪事
中篇

© 冀汸/文

关进监狱
  吉普车径直开进小车桥监狱,在一间灯火通明的房门前停下。他们押着我走进去。房间里坐着七八个人。有两个便衣,其余的一律穿着警察制服。“来了!”一个警察招呼大家。看样子,他是这群人的头头儿。
  “他就是冀汸,人交给你们了。”那个年纪较大的对迎上来的警察说。
  押我来的人和这里的人显然很熟悉,一一招呼之后便告辞了。两名警察仔细检查我带来的衣物,带班的头头命令我将钞票、手表、自来水笔、笔记本、白纸片统统交出来;裤带、鞋带也解下来,并一再提醒我:“老实一点!”我老老实实地照办,但要求保留一根裤带,因为裤腰太大,裤子要垮下来。
  “用手提着!”这就是回答。
  我真傻到了家,忘记了裤带是可以作为自杀工具的。
  另外两位警察一前一后动手对我进行全身搜查,连鞋子、袜子也脱下来检查,然后叫我将不准带进监房的东西写成清单,交付保管。手续办完,带班的那位才威严地喝道:“带进去!”一个穿便衣的小伙子应声抓起一串钥匙,好像故意摇晃着,让它发出丁当的响声,带着我走进警卫森严的监狱区。这里才是监狱的主体,所占面积很大。朝前面看,监舍一排接一排,朝左右两边看,监舍一幢挨一幢。它们的模样,显然是民国时代的产品。夜色苍茫,我看不清(也实在无意弄清)究竟有多少排、多少幢。然而,一个念头忽然闪进了头脑里:南宋时代掌管刑律的大理寺(司法部)不就在这里么?说不定当年也是监狱,说不定岳飞就在这里关押过,说不定这高墙里面还能考证出风波亭遗址……身后传来一声“停下!”,我的胡思乱想也跟着“停下”,回到了“现实”。这“现实”是可悲的:我要蹲监狱了——蹲自己人的监狱!
  守在这幢监舍门口的武装民警先进去将甬道两边的监房门上的小门一一关上,才准许我走上甬道。怕我从小窗口看见关在里面的人,还是怕关在里面的人看见了我呢?他让我在一间没有上锁的监房门口站住。便衣小伙子拉开厚重的黑漆木门,命令我进去,随即关门,插上又粗又重的铁门栓,加锁。
  “马上睡觉!”便衣小伙子凑近小窗口,说了这么一句,走开了。
  监房狭长,墙壁特别高,至少有一丈多,给人的感觉很像一条死胡同或者天井。右边墙壁与天花板接缝的地方开了一个小洞,装着一盏电灯,照亮着两间相邻的监房,因而光线特别微弱,仿佛昏暗的月色。对于这样的节约材料、节省电力的有效措施,我打心底表示佩服。后墙靠近天花板的地方也开了一扇装着铁栅的较大的窗口,以便两边空气对流。室内的家私简单至极,只有一张上下铺的木板床和一只马桶。剩余的空间只容一个人来回踱步,再也摆不下别的东西了,哪怕是一张小学生的课桌。这就是我的天地,我的世界了。从现在开始,我生活在这里,像一只动物生活在笼子里。
  怎么也睡不着。武装民警在甬道里来回走动的沉重的皮鞋声,其他监房的犯人们的鼾声、呻吟、梦呓和女犯人的哭泣,全听得清清楚楚。很远的地方,还有犯人在吵闹、捶门、叫嚷。那吵闹的犯人也许关在前面或者后面哪幢监舍里吧,听起来声源很远,越想听清就越听不清。“冤枉啊!”“我是好人!”“放我出去!”一再反复,只有这三句话,没有一句涉及案情的。
  臭虫开始围攻。我是穿着衣服、裤子、袜子(简直可算是全副武装)直挺挺地躺在木板床上,它们只能袭击我的脖子。没过多久,它们的先头部队就窜进了袖口和裤管里,接近了躯体;接着,大部队陆续涌入,放肆地啃啮它们能够接触的任何部位。我顺手摸去,抓住了几只,凑着昏暗的灯光一看,原来全是瘪壳臭虫。把我送进这里任它们吸血,无异于赈济它们。让它们摆脱饥饿困境。它们攻破了我的所有防线,在全身乱爬乱咬,大约痛快极了。在欢呼,在唱胜利进行曲吧!
  记得抗战时期上大学的时候,睡的也是这种双人大木床,也苦于臭虫的骚扰。后来学校当局砌了一座大锅灶,大到足以容下一张双人木床,锅里加进中药杀虫剂百部。各宿舍轮流煮床,才使臭虫有所收敛。这么大的监狱,这么多双人木床,为什么不砌一座煮床的锅灶呢?想着,自己也觉得好笑,我们用大锅灶煮木床的时代是DDT还没有问世的时代,今天已经有了比DDT更为优越的杀虫剂。尽管如此,监狱里的臭虫竟然这样猖獗,那原因应当属于另一种了。我说不清楚,只觉得悲哀。
  胡乱想着,捻着臭虫,掐着臭虫,瞪着眼睛等到天明。光线最初从紧贴着天花板的后窗射进来。它框着一小片天空,像磨砂玻璃似的灰蒙蒙,臭虫大约怕亮光,不管吃饱没有,开始纷纷撤退,藏进木头缝里去。小臭虫吃得太饱,一个个步履蹒跚地在胸襟上爬动,颗粒浑圆,通体透明,像红色的玛瑙珠子。
  哨音之后,接着一连串吆喝:“起床啦!起床啦!”各个监房里同时发出各种声音:咳嗽、哈欠,也有木板的吱啦。我坐起来。恰好看守员在小窗口观察我。“同志!同志!”我叫喊。
  “谁是你的同志?”看守员好像受到冒犯,非常恼怒。“犯人是不准叫'同志’的!有事情要先喊'报告国家工作人员’,经过准许,再开口说话。你没有看墙上的《犯人守则》?你不识字?”是呀,墙角贴着一张印刷品,已经残破。晚上来不及看,可现在也无需看了。
  “报告国家工作人员!”我依样画葫芦,又觉得有点滑稽。
  “什么事情?讲!”他倒一本正经。
  “床上臭虫很多。”我请他看抹在衣襟上的斑斑血迹。
  “会有臭虫?”他反问,好像我说了谎话,但又不愿深究,掉头就走了。
  实在多此一举。我怎么事先没有想到呢?
  过了一会儿,看守员来开门了。跟在他后面的生活犯递给我一只小木盆,告诉我,这是洗脸的,还有两只搪瓷碗,告诉我,这是吃饭的。我再不提臭虫问题,看守员也不问,锁上门,走了。十来分钟以后,另一名生活犯从小窗口给我满满倒了一盆凉水,说是洗脸水,但洗了脸不能倒掉,还要留着当洗碗水,晚饭后,他会来回收的,不准倒在马桶里。紧接着又有两名生活犯推着带轱辘的大饭桶来了。给我盛满一碗稀饭,又分给我一点酱菜。
  我吃完监狱里的第一餐早饭,呆坐在床上,这就叫做“坐牢”吧?坐得牢牢的,一动也不动,我这样想。从后窗口仰望出去,天空亮得耀眼,知道是一个大晴天,但阳光是不肯照进这里来的。现在八点半也许还不到吧?我想。总不会让我就这样坐下去的,我想。看守员果然来开门了,叫我“出来”!他押着我走出监舍区,到了另一个院子里。正中是一个大天井,四周是一间接一间的小房间。我记起了,昨夜押进监舍时,曾经经过这里。我被送进了其中的一间小房里。端坐在三斗桌前的是在旅馆里和我谈话要我写材料的那位老熟人。另外还有两位陌生的年轻人,一男一女,男青年坐在他旁边,像个助手;女青年坐在另一张小桌上,桌上摊着纸张、钢笔,那么,她是记录员了。他叫我坐在对面的方凳上。这架势,这气派,跟在旅馆里谈话时完全不同。这是真格的审讯。从现在开始,我们的身份是这样的:他是预审员,我是犯人。他和我打了二十多天交道,此刻却像初次见面一样,问起我的姓名、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党派、工作单位、职务、是否参加过反动组织、有无前科等等。女青年逐一记录下来。接着,问起案情。其实,并无新问题,只是把在旅馆里问过的写过的系统地重复了一遍。旅馆里“谈话”大概带着摸底的性质,非正式的,为了便于依法处理,现在是补办“手续”,正式立案吧!我不懂得法庭提起公诉、交付审判的司法程序,胡思乱想而已。
  “今天就谈到这里为止。”他合上小本子,结束审讯。记录员给我看她的笔录。第一张纸上赫然印着“口供笔录”。不论我犯了多大的错误,我也没有犯罪,如此对待,公平么?看完,还要我在笔录后面写上“记录完全符合事实。”签名、盖上指纹。
  “人已经到了这里,可不要再顽固了!”预审员说着,开始在房里来回走动,表示现在可以随便一点了,似乎公事办完之后,还要尽义务对我进行一次思想教育。“你本来也是有资格起义的人,可你的觉悟就是没有舒芜那么高,失去了时机。把你隔离在旅馆里,也是再给你一次机会,希望你猛省过来,悬崖勒马,一下子交清问题。我们对你耐心启发、教育,你的认识总是提不高。也可能你感到问题严重,心里害怕,没有勇气面对现实。你辜负了政府的苦心。俗话说,事不过三;现在给你第三次机会,——当然咯,比不上前两次了,不过你还来得及争取宽大处理,根据你的态度,该判的可以不判,该重判的可以轻判。回去以后,根据提纲,一个问题写一份材料,不要连着写。”
  这时,男青年交给我一份书面提纲和一摞印有红色横条的纸张,用命令的口吻说,带进去多少张,交回来也得是多少张,写错了、写坏了,也不能丢掉。他押着我回监房,并叫看守员给钢笔、墨水。
  人坐在水泥地上,床板当桌子,开始按规格地写交代材料。写到晚饭前,看守人员来将钢笔、墨水收走。直到次日吃过早饭,才再将笔、墨交给我重写。这也像“上班”、“下班”!每隔两天或三天,那位男助手就来取材料,提审一次。他看过认为还不满意的,就叫我重写,认为合格的就叫我签名、盖指纹之后,交他带走。有些问题已经写过多次,现在再写,不仅内容相同,连文意段落、遣词用语也几乎完全一样。我甚至可以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写这样的东西真乏味。更痛苦的是,写完一段或一件事之后,还得挖空心思使其合乎逻辑而又言不由衷地加些自谴自责的断语,以表示自己的认识继续有所提高,多少有所悔悟、认罪的表现。我常常写不下去,望着那小块高高的窗洞出神。偶尔也有飞行动物一闪而过,但总是来不及看清它是燕子还是麻雀。偶尔又是一小块蓝天,飘过一抹白云。这就是我所能够看见的外部世界。我贪婪地望着它,一连几个小时,动也不动。
  我渴望有人说话,渴望读书,渴望读报,渴望听广播……
  一天,看守员忽然从小窗口塞进一张四开的报纸。我高兴地拾起来。它叫《新生报》,浙江省公安厅劳动改造管理局对正在服刑改造的犯人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一份内部报纸。这一期是《〈反对胡风反革命集团〉专号》。第一版都是从各报刊摘录的“胡风黑帮反革命罪行”,第二版则是各工厂、农场犯人们的学习情况报道,不少消息都是这样写的:×农场××中队×××反革命犯,通过揭露胡风罪行的学习,觉悟提高,补充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不仅没有加重处分,还受到领导的表扬和奖励。第三、四两版,全是犯人自己写的学习心得。我意外地发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一个叫单伟华,1950年是浙江省文化局办公室的秘书,后来查出他隐瞒了当特务的历史,送华东革命大学学习,没有再回来过;另一个叫虞风,学绘画的,原在文化局所属美术幻灯工厂工作,1951年春,曾与我下到德清农村体验生活,是一位看见女人就馋得流口水的“多情种子”,所到之处,都要留下斑斑点点的“风流韵事”;在德清东门外一所小学里只呆了半天,就和一位青年女教师粘粘糊糊;不知道他何时何地终因“多情”被判刑了。现在,他俩在同一版的《新生报》上发表文章批判胡风及其同伙,并要求政府对这伙人“严加惩处”。“胡风及其同伙”,不仅国人皆曰可杀,连正在服刑的犯人也认为即使不比他们更坏、更反动,至少也是与他们程度不相上下的坏蛋或反动分子,必欲除之而后快。“胡风及其同伙”沦落到这种地步,实在可悲之至,欲哭无泪。
  我的日子难过也容易过。一天不过二十四小时,接受审讯、写材料、三餐饭、午睡或不午睡、夜里睡着了尽作好梦,就打发掉了。你不能适应么?时间会迫使你不知不觉地适应起来,叫它习惯成自然也好,逆来顺受也好,感情麻木也好,总之我已经逐渐适应起这种生活,决不会再向看守员诉说“床上臭虫很多”之类的废话。我变得很有耐心了。首先,相信自己决不是反革命;其次,我相信在无穷无尽的岁月里终有一天是这痛苦日子的尽头。
  预审员不在,只有他的男助手和女记录员。大约发现我在犹豫,男助手说:“你先坐,李科长就来的。”这句顺口溜出的话立刻引起了我的快速联想:初到浙江旅馆时,杨处长曾问我:“认不认识一个叫做李浩的?”现在我断定这位李科长就是李浩!如果我当时回答“认识”,他就得依法“回避”,不会让他接受我的案子。无意中发现了一个自己不应当知道的秘密,我的心抑制不住地怦怦跳动了。等待片刻,预审员来了。他向我微笑,像是对自己的迟到表示歉意,又像是对我表示友好。我盯着他,越看越觉得他就是李浩,决不是别人。这天,他问了几个出乎意外的问题。有的虽然确有其事,我以为都不过是几句不相干的谈话或者牢骚,与案情毫不相干,例如,创作组新调进两名干部,我了解到他们都是地方报纸的编辑,从来没有搞过文学创作,我说了一句“为啥光调进一些外行?”有的则属子虚乌有,百分之百的“客里空”。例如,1950年冬,我到诸暨农村参加土改,天天偷听台湾广播,那时候,农村没有电,半导体收音机还没有发明,又是过集体生活,集体活动,从何而“偷听”?此类问题,当然是别人揭发、检举的。我只好说明,再加解释。再如,我担任《浙江文艺》编辑期间,和许多投稿者建立了通讯联系,现在则认为我是在执行胡风的“争取人、联络人”的反革命策略,发展党羽。要我逐一交代和他们认识的经过、布置过什么任务、他们向我提供那些情报以及我所了解的他们的政治历史情况。由此我知道,那些和我有过通信联系的投稿者也在接受审查,交代问题,怎奈这些人我都不熟悉,其中只有少数人见过面,绝大多数无缘结识,连姓名也没记住,从何交代起?我只告诉他实际情况,真不知道。
  “门不要关得太早。这样做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好处。”每逢不能从我这里得到他满意的回答,他能够说的也就是这样一句话。“你来这里快四个月了,好像还没有明白,怎样做才对自己有利。你不为自己想,难道也不为妻子儿女想?三个孩子呀……”
  后面这几句话像利刃划在心上。从关进监狱之日起,我一直想方设法不想家,不想念家人;就是这几句话,多日设置起来的防御体系一下子全都坍塌了,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并且号哭。
  “我希望知道家里的情形。”情绪平稳下来后,我直截了当地提出请求。
  “这个,你放心。冤有头,债有主,谁犯罪惩罚谁,就算他们的生活暂时有点困难,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也会救济的。”
  这几句话令我心里感到极大的安慰,可没有想到他会向我隐瞒了真实情况。我进一步向预审员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希望早日结案,早日处理;在户外劳动总比关在笼子里喂臭虫好。
  “你的问题交代清楚了吗?问题没搞清楚,怎么处理?争取主动的机会,你自己丢掉了,现在发急也无用。回监房去,冷静地考虑考虑,把今天谈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
  投稿者的问题还没有写完,学生们的问题就跟上来了。只好天天写。以前是先打草稿再抄正,现在提笔就写,希望写得快些,好在学校里的事情我是十分熟悉的:
  一、安徽中学的学生办过哪些墙报?都是些什么内容?出过多少期?参加者有那些人?各墙报的指导老师是谁?
  二、五三读书会是谁倡议的?有哪些老师和学生参加?读过哪些书?研究和讨论过哪些问题?
  三、你和方然动员过多少学生打进了军队(按:指学生参军)?多少学生、青年教师进“青干校”(按:指“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浙江省委办的青年干部学校,“团校”前身,现名“青年学院”)学习?事先怎样计划和布置的?
  一切好事情都变成了坏事情,一切与胡风无关的事情都变成了与反革命有关了,即使我有一百个脑袋、一百张嘴、一百双写字的手也无法把它们交代清楚,何况还有无法预计的外调人员的提审,他们总是上午问话,下午就要书面材料。我不得不老是停下“常务”,先赶“急件”,弄得比平时上班还要忙碌。好在被调查的人多与本案无关,只是萍水相逢之交或者只通过一两封信,甚至连姓名与面貌都对不上号,写起来就很简单,一两张纸而已。
  一天,看守员把我带到远离监舍区的一幢独立小楼房内的大办公室里——“监狱长办公室”。其实,这是一间中等会议室,只有里面临窗的地方摆着一张办公桌,坐在那里低着头正在看什么文件的人,自然就是监狱长了。我被押到他身边。
  “监狱长,带来了。”看守员说。
  “你叫冀汸?”监狱长扭过头,上上下下打量我。
  这是一张在什么地方见过的非常熟悉的脸庞。因为它极其特别:以鼻梁为分水岭,一半肤色正常,另一半黑而发光。那颗嵌在黑色中的眼珠更是闪闪发亮。我愣了愣,立刻想起来了:我们在新中国剧院一起听过当时的省委宣传部长张登(沙文汉)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报告。现在,却成了两种不同的人,他是专政者,我是专政的对象。
  “坐,坐。”他指着我身后的沙发,同时叫看守员自便。
  他也离开办公桌,在我斜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这时,我看清乌黑的半边脸连耳朵也是乌黑的。他征求我对监狱的意见。诸如看守人员的态度好不好,伙食怎样,监房的卫生情况怎样,等等。我不明白用意何在,一时开不了口。在他的追问下,我只好说: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考虑这类的问题。
  “当然咯,这里不会很舒服的!”他笑了,伸懒腰,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态度非常随便。坐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在押的“反革命犯”,自然可以完全放松,无须拘礼。“伙食坏,有臭虫,蚊虫,还不准你们挂蚊帐,也不准你们吸烟、喝酒。你吸烟、喝酒吗?”
  我点点头。
  “你在这里,省掉了烟钱,酒钱,也该算小小的好处咯!当然,这里最不好的,是不自由,你说是不是?”等我回答。我没回答。他继续说:“你可能这样想,关在这里也无非是写写材料,交代问题;这种事情在家里也好做的,何必把人关起来,限制他的自由呢?不然,大谬不然!在家里,你就是交代不好的!不给你加点压力,你会交代吗?监狱历代都有。人犯了罪,就是要关在监狱里。”
  我一边听着一边想:把我叫到这里来,就是要发表这通宏论么?好吗,我听着就是。他滔滔不绝地至少讲了半个小时,突然向我提出一个问题:“你和邵浩然熟悉吗?”
  我一时回答不出。我和邵浩然不能说不熟悉,也不能说很熟悉。我不知道监狱长心目中的“熟悉”标准。
  “他可熟悉你呀!”
  如果按邵浩然熟悉我的“标准”来判断,我对他也算熟悉吧。他是浙江大学的学生,地下党员,解放前杭州学生运动主要领导人之一,名气很大,在于子三事件的斗争中起过主要作用;解放初期,担任过“学联”的领导职务。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在省(市)政协宗教事务处(任处长或科长)工作,与方然同在一幢大楼里办公。我去看方然,也常常顺便看看他。那时,他以杭州天主堂某育婴院残害弃婴、孤儿的素材写了一个电影剧本,寄给上海某制片厂,编剧部门提了意见,退回要他修改。他希望我能看一遍,谈一点我的想法。我欣然同意。这之后,为了修改剧本,他曾到省文联找我,我也到宗教事务处找过他。剧本的二次稿本我都看过。我坦率地告诉他,剧本没能写好的原因是作者过于简单地理解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思路被题材纠缠住,只求将事实(帝国主义分子虐杀婴孩的罪行)原原本本地表达出来,结果剧本成了形象化的新闻报道,艺术上则苍白无力。他认为我的意见很中肯,因为他的本意就是要将自己掌握的实际情况全部写出来。除此之外,我和邵浩然没有别的关系。(平反回来,才知道他在某次政治运动中自杀了。他和我的那点交往是不是促成他的不幸结局的原因之一呢?心里深深感到不安。)
  “就是这些么?”监狱长似乎无意多加追问。或者他向邵浩然了解的情况也就只有这么多。“好吧,回去写一写,写好交给我。”
  “我能直接来找你么?”
  “不,不!”他似乎悟过来了,“还是交给看守员。我听说,你到这里之后,不吵不闹,表现安心,这很好嘛!我们对你也是优待的,给你一个人住一间房。这一点,你应当有所感觉……”
  我有所感觉,不过跟你监狱长说的不一样:“这叫单身监禁,是对待重犯、要犯的办法!”我在心里应道。
  “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监狱长继续说,“只要认清自己的罪恶,彻底揭发同伙,努力改造思想,就有光明前途。我们希望你选择这条路,重新做人。我也要跟你打个招呼:就要过国庆节了,更要遵守监规,老老实实,别乱说乱动。关在这里的,各种罪犯都有,总会有人捣乱的。别的犯人怎样,你不要管。他们要吵要闹,后果他们自己负责。你可不要跟着起哄……”。
  这几句“叮咛”,大概是他找我谈话的又一个目的。
  监狱里的国庆节过得非常安静。平日总有几个人吵闹、叫喊,或者唱歌、号哭,从9月30日下午起,各个监房都变得非常安静了。连那一间关着许多人的大牢房也变得悄然无声了。犯人们显然分别受到过告诫,没有人愿意自己给自己增加格外的麻烦。看守员立在甬道尽头,大声向全体在押犯人宣布国庆节必须遵守的纪律:犯人不准谈笑、喧哗;不到活动的时间,不得随意在监房内走动;国庆节期间不提审,因此也可以不写材料;犯人不能参加节日庆典,但伟大的节日也属于每个犯人,所以将适当改善生活;这也体现了人民政府改造犯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我听着,心里也想着:对于犯人,这大概意味着“放假”,精神上可以放松一下。于是联想起法律程序上的“假释”,在一段时间内将犯人释放,让他们回到社会上与家人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期满回监狱,或者不必再回监狱……我又想起曾经在什么画报上看见过苏联的监狱制度:配偶探监,监狱当局可以将犯人暂时调出牢房,安排在另外的寓所内,过几天“家庭生活”,像在家里一样自己烧菜、做饭。画报上介绍的那种寓所,远比我的真正的“家”漂亮、宽敞,家具齐全而式样新颖。仅一项,足以证明“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之说多么富于诱惑力……美丽的向往被突然掐断,就像在美丽的睡梦中被不识趣者突然搅醒了一样的痛苦。我们没有“假释”的法律条款。我们也没有苏联的那种探监制度。直到今天,R不仅没有来看望过,也没有给我写信。我曾要求写家信,但给我的是一张犯人专用明信片,供书写的那一面是印好的条文,犯人只能从那些条文中(大约十余条)选择适合自己意愿的打个圈圈,若要加写句子,必须经过特别准许。我圈定的是需要毯子、牙膏、脸盆之类的日用品。寄出之后,既没有收到衣物,也没有收到回信。我穿的依然是在旅馆里反省时候的夏装,板床上只有监狱里的一条既脏且破的草席。半夜转凉,只能将一切衣物都盖在腹部上,勉强挺着。白天如果不写材料,就坐着发呆,若有所待地等候着什么;偶然静静地望着一群蚂蚁搬运我拍死的苍蝇,就该算最有趣的消闲了。为了迎接国庆节,刚刚打扫过卫生,水泥地坪也冲洗过,没有苍蝇尸体,蚂蚁也不再光顾。它们大约也“放假”了吧?聚集在洞穴里举行盛大的节日宴会,唱歌,跳舞……
  监狱大高墙也未能挡住大街上的欢腾气氛,游行队伍敲锣打鼓的声音,喊口号的声音,唱歌的声音,涌浪似的一波接一波,有时显得非常遥远,似乎在城市的边缘,有时又显得特别近,就像在高墙外面。1949年,共和国诞生的那天,我带着学生上街游行,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唱着《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你是灯塔》、《我们工人有力量》……去年国庆节,我作为杭州市的人民代表,接受邀请,站在湖滨观礼台上观看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通过……这个自从抗日战争爆发以来,我就盼着、并为之奔走呼号、而且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伟大节日,今天我只能坐在监狱里的木板床上听着别人欢呼、歌唱,我被剥夺了庆祝共和国诞生六周年的一个公民的应有的权利!任何惩罚都会给人以痛苦,但再没有另一种惩罚比这种惩罚给人的痛苦更揪心更辛辣的了。
  午餐除了一碗青菜,加了一碗红烧肉,两只大馒头。这是关进监狱之后吃到的最好一餐饭。我将红烧肉留下了一半吃晚饭,希望延长朵颐之快。然而这样做也并没有能够使自己的情绪平静一些。此刻,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头野兽,站在荒原上或者悬崖边无所顾忌地引颈长啸。
  天黑以前,看守员下令“睡觉”。即使毫无睡意,也得躺在板床上,重要的是不得随意活动。
  大街上人群的喧哗又漫过高墙传了进来。大约也像往年一样,还有提灯游园活动,还有火炬接力赛。去年的狂欢之夜,我和R带着陈殷在南山路的钱王祠前面隔着西湖看焰火。我让孩子骑在脖子上,哪里热闹就往那里赶。孩子困了,我们也累了,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湖滨。今年,R带着三个孩子在怎样过呢?她也跟我一样,想起了去年的欢乐情景吗?如果是的,她一定会哭泣的。因为我在流泪……
  次日醒来,我像生过一场病,全身软弱乏力。
  假日过去,我的生活又将恢复正常,每日接受提审。即使没人来提审,看守员也会给我送来钢笔、墨水和纸张,要我继续写那些谁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写完的材料。因为,有些问题我已经交代了两遍,三遍,甚至于四遍了;尽管我没法再补充新内容,仍要我反复地写。我实在不明白用意何在。我困惑,也厌倦,但无法拒绝,所以越写越痛苦。为了使新写的材料有别于旧的(旨在争取不再叫我重写),我能够做到的就是加重自谴自责,以表示思想认识提高了。那时候,还没有发明“罪该万死”、“砸烂狗头”之类,用语还限在“咎由自取,愿受法律制裁”等等,表示我已经认罪服法,希望早日结案,判决。
  国庆节以后,负责预审的李浩科长好像再没有来过,总是他的男助手来提审。后来,那位男助手也不露面了,只叫看守员将“题目”递进来,要我“做文章”。这种情形大约持续了一个月。
  气候一天凉似一天,我没有自己的棉被,身上穿的还是单衣。早晨起来,穿上三四件单衣也不管用。R一直不回信,也不送东西来。我无法知道她的处境。也许她写过信,监狱当局不肯交给我。也许她来过,监狱当局不让接见。也许她病了,或者哪个孩子病了……这使我非常不安,便写报告请求监狱当局帮助。进监狱时那位带头搜身的民警找我谈话。说做监狱工作的能够理解犯人家属的心情,不回信,不接见,不送东西,并不表明她本人出了什么事情或者病了;犯人也要替家属设想,了解她的困难:那样做,只是表明她“立场坚定,能与犯人划清界限”。叫我不必胡思乱想,影响自己交代问题。我衷心感谢他,但愿他的分析完全正确。——今天写这段文字,偶然和R谈起来,那时她隔离在家里接受审查,压根儿没有接到这种明信片。明信片是寄到她工作的学校里的,竟没有一位同事愿意或者敢于为她转信!幸而监狱当局借给我一条劳改犯专用的新棉被,一件旧棉衣,抵御了初冬的风寒。
  12月某日(记不清确切的日期),忽然又有人来提审。被押进审讯室,只见坐在那里的还是预审员李浩的那位男助手。他面前高高摆着一大摞材料。从纸张的颜色和样式看,知道它们都是我写的。为什么要全部带来呢?难道还不能算数?我心里这样想。他颇客气,笑容满面,先问我的生活情况,再问我的心情,就像我们是久别重逢的朋友。
  “这些都是你交代的问题。”言归正传,他拍拍面前的那摞材料。
  “我们要和你核对核对,我念你听,如有不实之处,现在可以推翻。如果有问题尚没有交代,现在也可以补充。总之,实事求是。”然后一份接一份念给我听。每一份材料就是一件事情,一个问题,或者一个人的情况。念到最后,桌上还剩下一份材料,他不念了,笑者对我说:“还要你补办一个手续哩!”他立起,给我看那一张纸。那是浙江省公安厅的“逮捕证”!批准人是公安厅厅长王芳,执行人是两位或三位,名字不记得,自然是旅馆里看管我的那几个人;逮捕日期是1955年6月12日,也就是我在浙江旅馆“隔离审查”结束的那天。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你过来签个名吧!”他说。
  我走过去,就像走到了悬崖边上,听见有人说,你跳吧,快跳,这一跳便万事皆休!我不能不跳:在“逮捕证”预留地方写了自己的名字,加盖指纹。抑制不住地一股凄凉之感掠过心头。
  是的,“补办一个手续”。一切早定了,只是差一个手续。我早就有这种感觉,只是欠明确。我的命运早就被安排好了,只是自己被瞒着,暂时不让知道,七个月之后,才采取这一看似十分温和的方式向我证实这一严酷的事实。我不明白这样做的必要性。我一定要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但是,问谁呢?
  这一天,情绪极不平静。夜里久久睡不着,但也终于睡着了。反正事已至此,我已从准犯人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真犯人,未来的日子我只能沿着这条道路一步一步走下去。这是命运么?我可不相信!
  天亮就醒了。我预计自己的处境即将发生变化,悄悄起来收拾东西。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无非是几件背心、袜子、短裤之类。连牙刷、筷子也按规定在每晚睡觉之前由生活犯取出,摆在门外。因为那是两件硬家伙,可以用作自杀的“凶器”。——从口腔插进喉管或者从鼻孔插进脑颅。我想,一定是以前有犯人这么干过,监狱才采取这种预防措施的。吃完早饭不久,看守员来开门。他身后立着那位带头搜身的警察。
  “你把自己的东西收拾收拾,公家的东西留下来。”他说。
  “棉衣也脱下来吗?”我问。
  “脱下来!”他见我有些犹豫,解释道,“不会冻着你的。一会儿功夫,很快……”
  “一会儿功夫”又是“很快”,听起来似乎几分钟之后我的问题就解决了。能够这么快,除非“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想。但我又不相信:不仅不相信有死罪,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犯了罪。我脱下棉衣,将所有的单衣穿在身上,拎着“自己的东西”跟着他来到监狱门口那间搜身的房子里。现在我明白了,这里是武装民警和看守员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休息室。他根据我写的清单,将手表、皮带、鞋带和现钞一一清点给我。这意味着什么呢?难道单位派人来接我回去?我想。我系好皮带,戴上手表,怀着飘忽渺茫的希望跟着他走出监狱大门。
  迎上来的是三张陌生的面孔。他们都穿着便衣,其中一个人的腰帮鼓得很高,看得出那是一支手枪。路旁停着一辆吉普车。未见有省文联或省委文教部的工作人员在场。这情景告诉我,自己的处境丝毫没有改变。民警叫我去靠近墙脚处晒太阳,等一会儿。大约长期不见太阳的缘故,觉得太阳特别明亮、耀眼;没有风,晒在身上也的确非常温暖,比那件棉袄温暖得多。他们对我似乎很放心,只顾聚在一起谈话,吸烟;连司机也叫下来参加了。吸完一支烟,友好地道别之后,才叫我上车。带枪的人坐在司机旁边,我被两名便衣夹在中间,坐在后座。吉普车驶出弯道,沿着西大街(武林路)飞奔。原以为会把我送到乔司劳改队去,但这方向不对。前年秋天,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去海宁观潮,汽车经过乔司镇,曾看见公路旁边矗立着“浙江省第×劳动改造队”大牌坊。不去乔司,难道把我送到遥远的地方?其实,哪里都一样,哪里都不会给我自由!
  驶出武林门之后,柏油马路便告终结,代替它的是凸凹不平的碎石路,但车速不减,颠簸得厉害。1950年冬天,我曾和省文联编审部、省话剧团同志们一道,在第一纱厂体验过生活,认识了厂里的工会干部、技术人员和许多女工。走过高高的石拱桥,她们指着抗日战争时期留下的一片废墟告诉我,那是旧时代的日本租界,原先林立着酒楼、赌场、烟(鸦片)馆和妓院。罪恶的渊薮却是日本浪人和中国流氓地痞们的乐园。我们溜达了一圈,居然在残剩街面上发现了一家“一贯道”的神坛。那时尚未将它当作反动会道门查禁,善男信女不少,香火旺盛。近两年,我又和麻纺厂职工中的文学爱好者建立起了联系,多次到厂里讲课,辅导创作。许多工人的家,就住在附近的农村。他们原来都是农民,如今也仍然是女人当工人,男人当农民的“工农家庭”。我曾经到他们家里做客……凡此种种,如今都成了我的罪行,被认为是执行胡风的“争取人、联络人”的反革命策略罪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也知道,拱宸桥附近有一家劳改工厂,社会上称为“拱宸桥绸布厂”,将我送到这里来干什么呢?工厂收容的是女犯人呀!——路上,我不安地胡思乱想,虽然明知一切猜测都是徒劳的,却没法抑制自己不作对于实际毫无意义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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