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中司机发现机车走行部出现异常振动、异音,若不能确认是否危及行车安全时,司机要以常用制动方式停车,并立即向车站值班员及段机调室、车间应急值守人员汇报,并按规定进行检查处置。
2、检查后若是机车走行部轮对、轴承、制动弹停装置部件造成的异常状态,经处置、判断能维持运行的(包括需请求救援附挂运行)。在恢复运行前,司机应对列车采取制动保压防溜措施后,机车进行速度不超过5km/h、走行距离不超过20米的滚动试验。进行滚动试验时,学习司机(或非操纵司机)在故障轮对(轴位)处,确认制动缓解状态和轮对旋转状态。此时,车下确认者应选择适当位置注意自身劳动安全,试验完毕司机应汇报试验检查结果。未进行滚动试验或滚动试验时发现车轮不旋转等异常情况时,不得开车。
3.恢复运行时机车乘务员要加强对故障处所重点盯控。对走行部在区间停车处理故障的列车,并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前方站停车。列车在车站停车后,司机按规定下车检查,并对故障部位再次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确认是否存在轴温超高、轴抱死、抱闸等现象。再次恢复运行后,机车乘务员应重点监控相关安全装备显示界面。
4、装有弹停装置的机车弹停装置故障需附挂运行时,有计划附挂在库内进行滚动实验,在途中弹停装置故障需临时附挂时按照第二条要求执行。
5.段机调室接到司机关于运行途中机车走行部或基础制动装置设备发生故障停车的报告后,应立即召集技术科、安全科值守人员,对机车故障处所检查和处置,以及列车防溜、防护、劳动人身安全等注意事项进行重点提示。重点盯控机车走行部的滚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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