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曾对女孩儿的未来有过不祥的预测,但当听到她自杀的消息时,我还是吃了一惊。眼前浮现出那个十五岁女孩儿惊恐的眼神,那双闪着泪花的大眼睛似乎一直在向世人诉说着自己的不幸。
当年,那个漂亮又面带羞涩的农家女孩儿就坐在我的对面,满脸通红,眼眸低垂,双手使劲绞着衣角。我们边安抚边询问着,不敢放过每一个细节。女孩儿怯怯地回答着,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地面。一旁的父亲似乎按捺不住,一会儿急吼吼地提示女儿,一会儿又站起来大声训斥。女孩儿抬头看了看父亲,随即又低下头想着什么,语速快了些,但更加语无伦次了。同事已数次告诫她的父亲:“别急,让孩子自己说。”但父亲似乎仍压不住火:“那个混小子就是欺负俺孩子没娘,政府可得替孩子做主啊!唉,这孩子一辈子算毁了……”
这是一起普通的奸淫幼女案,说它普通,是因为案情并不复杂,罪名也没有争议。可姑娘现已满十五岁了,对于几年前的事记忆模糊。要不是男人继续引诱女孩儿,并致女孩儿怀孕的话,家人原不打算报案的,毕竟这对一个农家女孩儿来说代价太大。可就这么一起看似简单的刑事案件,公安报捕后,因为证据问题办案检察官已是第三次下乡补查了。明天案子就到期了,打算再做最后一次努力,看看能不能拿到关键证据。
很遗憾,今天又是无功而返。许是时间过长、次数较多、导致记忆混乱的缘故,女孩儿叙述的时间、地点始终无法与其他证据吻合。加之女孩儿怀孕在十四岁以后,不能作为该案证据。检察长叹了口气:“唉,案子已到期,看来只能放人了。”
不予逮捕决定一旦做出,对嫌疑人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解脱,但对一个农村女孩儿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我不敢想象。
不出所料,在嫌疑人被释放的当天,其家人便在村头大骂女孩儿家里诬告,女孩子是“破鞋”等等。从那以后,女孩儿的厄运开始了:村民异样的眼光及由此贴上的“撒谎”标签让她无处倾诉,也羞于见人。村里没人相信她的话 ,他们更相信“政府”:“人家政府查了这么长时间,还不是把人放了。政府不会冤枉好人的。”
因为对该案的“不甘心”,一段时间内我一直惴惴不安。到处打探女孩儿的情况。我坚信女孩儿并非有意说谎,即使与事实不符也只是记忆模糊的缘故。面对自己身体的变化,双方家人的再三逼问,她太紧张了,让她将几年前发生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太可能。可既然司法机关有了定论,谁又能保护这个花季少女呢。她内心的创伤何时才能愈合,而“撒谎”的名声又会伴随她到几时?我在内心默念着:恕我无能为力,愿你走好余生。
一晃20多年过去了,我的不安与自责渐渐被时间冲刷得一干二净。而近期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了女孩儿的同乡,方知当年的女孩儿已过世几年了,是自杀。
那年,女孩儿因怀孕不得不缀学回家,而后做流产手术。此后的女孩儿一直郁郁寡欢,那件事留下的阴影似乎一直环绕着她,即便几年后远嫁他乡也没能摆脱。丈夫对她的过去耿耿于怀,从没给过她好脸色,最要命的是女孩儿流产后导致终生不孕。这让婆家无法忍受,并开始指桑骂槐:“不会下蛋的鸡,留着干啥!”
女孩儿无地自容,最终有了轻生的念头。女孩儿被发现服农药时,身体早已僵硬。她身旁没有亲人,也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只有满脸的泪痕。
那年,她还不满三十岁。
作者:张淑春,山东无棣人,无棣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滨州市作家协会会员。曾多次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山东工人报》《当代散文》《滨州日报》《滨州电视报》等媒体发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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