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卷五·景帝纪第五 (3)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一】
【一】师古曰:“封苛之孙及昌之子也。苛、昌皆尝为御史大夫而从昆弟也,故总言之。”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一】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二】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三】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大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薨)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四】
【一】应劭曰:“皇帝延诸侯王,宾王诸侯,皆属大鸿胪。故其薨,奏其行迹,赐与谥及哀策诔文也。”臣瓒曰:“景帝此年已置大鸿胪,而《百官表》云:武帝太初元年更以大行为大鸿胪,与此错。”师古曰:“诔者,述累德行之文,音力水反。”
【二】如淳曰:“凡言除者,除故官就新官也。”晋灼曰:“《礼》有大行人、小行人,主谥官,故以此名之。”臣瓒曰:“大行是官名,掌九仪之制以宾诸侯者。”师古曰:“大鸿胪者,本名典客,后改曰大鸿胪。大行令者,本名行人,即典客之属官也,后改曰大行令。故事之尊重者遣大鸿胪,而轻贱者遣大行也。据此纪文,则景帝已改典客为大鸿胪,改行人为大行矣。而《百官公卿表》乃云:景帝中六年更名典客为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行令为大鸿胪,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当是表误。”
【三】应劭曰:“衣服曰襚。祠,饮食也。车马曰賵。”师古曰:“襚,音遂。賵,音芳凤反。”
【四】师古曰:“輓,谓引车也。毕事,毕葬事也。輓,音晚。”
匈奴入燕。
改磔曰弃市,【一】勿复磔。
【一】应劭曰:“先此诸死刑皆磔于市,今改曰弃市,自非妖逆不复磔也。”师古曰:“磔谓张其尸也。弃市,杀之于市也。谓之弃市者,取刑人于市,与众弃之也。磔音竹客反。”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廟地,征诣中尉,自杀。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一】
【一】师古曰:“更谓改其号。”
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一】皆为列侯。
【一】文颖曰:“楚相张尚,太傅赵夷吾。赵相建德,内史王悍。此四人各谏其王无使反,不听,皆杀之,故封其子。”
甲戌晦,日有蚀之。
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一】
【一】师古曰:“所以抑损其权。”
春正月,皇太后崩。【一】
【一】文颖曰:“景帝母窦太后,以帝崩后六年乃亡。凡立五十一年,武帝建元六年崩。今此言皇太后崩,误耳。”孟康曰:“此太后崩,《史记》无也。”臣瓒曰:“王楙云:景帝薄后以此年死,疑是也。当言废后,而言太后,误也。”师古曰:“孟说是也。废后死不书,又不言崩。瓒解为谬。”
夏旱,禁酤酒。【一】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
【一】师古曰:“酤谓卖酒也,音工护反。”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一】
【一】臣瓒曰:“是景帝廟也。帝自作之,讳不言廟,故言宫。《西京故事》云:景帝廟为德阳。”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一】
【一】服虔曰:“绾,卫绾也。马十岁,齿下平。”
夏,蝗。
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一】
【一】苏林曰:“宫刑,其创腐臭,故曰腐也。”如淳曰:“腐,宫刑也。丈夫割势,不能复生子,如腐木不生实。”师古曰:“如说是。腐,音辅。”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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