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清代,著名学者段玉裁对这个问题提出了新的说法。
他从实际的地理情况切入——古代“洛水”或“雒水”有两条:一条是北洛河,位于今陕西境内,是渭河的一级支流;一条是南洛河,发源于陕西,流经河南洛阳,在巩义注入黄河,因伊河为其重要支流,亦称伊洛河。
通过考据,段氏认为:“古豫州之水作'雒’字,雍州之水作'洛’字,载于经典者画然。汉四百年未尝淆乱,至魏而始乱之。”(《伊洛字古不作“洛”考》)
也就是说,段氏认为,在古代经典中,北洛河(雍州之水)用“洛”字,南洛河(豫州之水)用“雒”字,两条水流用字划然有别。
如《淮南子·墬形训》云:“洛出猎山”,这是指北洛河;又云“雒出熊耳”,这是指南洛河。
只是从曹魏开始,两个字才被混淆,以至后世越用越乱。
按照此说,则“洛阳”、“洛书”都是后来误用的结果,原本应该是“雒阳”、“雒书”才对。
然而,正如有学者所指出,段氏此说也并不牢靠,因为在曹魏之前的历史文献中反证很多。
如《史记》中用“洛邑”有七次,《左传》中则“成周洛阳”、“雒邑”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