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和一个人聊天,他说他最佩服的人是科学家、治理家以及军事家。我说瞧你丫那点儿出息,白白上了名牌大学,佩服的净是一群扛活的,如果没有思想家,你佩服的这些货八成都是阿Q、小D、骆驼祥子。
比如大名鼎鼎的变法的那位商鞅,许多自以为启蒙了的人,都骂他是魔鬼啥的,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扛活的。替谁扛活?黄老道家那些思想家,人家多年前喝着茶水嗑着瓜子指出了发展方向,他冒着生命危险替人扛活实践,最后自己弄个作法自毙五马分尸。
之所以说骂商鞅的人都是自以为启蒙,是因为他们只能理解所谓法家的酷毒,而理解不了这套酷毒之术的理论依据是道家思想,他们一边骂着商鞅,一边捧着“道德经”大赞天书呢还。
其实,“道生法”早就是治理学界的通识,这是道家黄老派重要命题之一,明确地揭示了道与法的基本关系——法由道派生,是道这一宇宙根本法则在社会领域的落实和体现。
《黄帝四经》曰:“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
《管子》说:“法出乎权,权出乎道。”《鹖冠子》说:“贤生圣,圣生道,道生法。”
黄老学派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以天道推演人事,以形而上学为治国之术确立理论依据,最有代表性、也最被人熟视无睹的就是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这一命题将道与法统一起来,明确地揭示了道与法的基本关系——法是由道派生的,是道这一宇宙间的根本法则在社会领域的落实和体现。
这就不仅从宇宙观的高度为法治找到了理论根据,从而使之易于被人接受,而且也为道这一抽象的本体和法则在治理领域中找到了归着点,使道不再高高在上、虚无飘渺,从而增强了道的实用性。
黄老道家确立了“道生法”的原则,“道生法”,是法家合法性的来源,证明道家黄老派与法家没有区别,司马迁说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所以后世学者以“道法家”来称呼慎到、鹗冠子、商君、韩非等人。
道家设想人间的秩序应仿照自然之道的秩序进行构建。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其本源都是同一的,只不过作用的形态不同罢了,故而“一”和“道”可以看作同义词。
老子的“侯王得一为天下正”,“圣人抱一,为天下式”的思想,就包括了“法由道生”的含义。“道生法”的过程,可以表述为“道→圣人→法”。圣人体知天道,运用在法制的擘画上,最终以法治天下。
圣人怎么就这么牛B?老子说“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王就是圣人,是跟道同一序列的,所以圣旨第一句必是“奉天承运”。
商韩法家只是一群拎着脑袋替老聃扛活的而已,商鞅车裂、韩非服毒、吴起肢解,他们递刀的那些帝王主子,改朝换代中也没有一家善终。
西方则不然,神马圣人,神马总统,都是“罪人”,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 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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