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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注译《高宗肜日》

《高宗肜日》

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

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  

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

【题解】

《高宗肜(róng)日》:《尚书·商书》篇名。祖己训高宗所作也。肜:祭名,祭之明日又祭为肜。相寻不绝之意。殷曰肜,周曰绎。《春秋》宣八年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壬午,犹绎”。《榖梁传》曰:“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郑康成称,祭天地社稷山川,五祀皆有绎祭。

《史记·殷本纪》“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驩,殷道复兴。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祖己:殷高宗之贤臣。)

陈戍国先生在《尚书校注》中称本篇的主旨是“正厥事”,他引《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甚妥。事实上也是这样,祭祀活动,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作为一种“吉礼”,祭祀在中国古代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祀神、祀祖作为一种传统一直流传至今。从祭祀的内容看,无非是告天、告神、告祖以“典厥义”,但古人的祭祀有着非常丰富的人文内容,尤其帝王祭祀和一些国家级的祭祀活动就更有示范作用了,它和宗教的祭祀活动有本质上的不同。敬天奉祖、延续国脉是其最终目的,《礼记》称“万物本于天,人本于祖。”它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书序】

    高宗祭成汤1,有飞雉升鼎耳而雊2,祖己训诸王3,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4

【注释】

1.高宗:殷王名,即武丁。自盘庚中兴,其弟小乙立,复衰,再传至武丁,梦得傅说,求以为相,伐鬼方克之。殷复兴,在位五十九年。《世本》“盘庚崩,弟小辛立。崩,弟小乙立。崩,子武丁立。”祭:祀神、祀祖皆曰祭。成汤:商开国之君,契之后,名履。始居于亳,夏桀无道,汤伐之,放于南巢,遂有天下,国号商,在位三十年。

2.雉(zhì):鸟名。形状习性,与鸡相类。雄者甚美丽,目赤,尾甚长,雌则否。栖息山野,食谷类、嫩叶及虫,侵及禾稼,故为害鸟。升:飞升也。鼎:古器。三足两耳,以金类为之,大小不同,其用亦异。夏禹收九州之金,铸为九鼎,遂以为传国之重器,故得天下曰定鼎。《左传》“昔成王定鼎于郏鄏”。鼎对于中华民族而言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它是王权、主权、政权的象征。鼎定则国安,历史上没有哪一个王朝不重视“定鼎”的这种象征作用和对国家的影响。它不可失,不可亵渎,更不可赠人。雊(gòu):雉鸣也。

3.祖己:殷高宗之贤臣。训:教诲也。

4.《高宗肜日》、《高宗之训》:《尚书正义》“此二篇俱是祖己之言,并是训王之事,经云‘乃训于王’,此篇亦是训也。但所训事异,分为二篇,标此为发言之端,故以‘肜日’为名。下篇总谏王之事,故名之‘训’,终始互相明也。《肆命》、《徂后》,孔历其名于《伊训》之下,别为之传。此《高宗之训》因序为传,不重出名者,此以训王事同,因解文便作传,不为例也。”

【译文】

高宗武丁在肜祭太祖成汤的时候,有一只野鸡飞到鼎耳上雊鸣,贤臣祖己以为商王有失德政,因此教诲高宗。史叙其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二篇。

【原文】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1

祖己曰:“惟先格王2,正厥事3”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4,典厥义5。降年有永有不永6,非天夭民7,民中绝命8。民有不若德9,不听罪10。天既孚命正厥德11,乃曰‘其如台12’。  

呜呼!王司敬民13,罔非天胤14,典祀无丰于昵15

【注释】

1.越:发语词,于也。雉鸣于鼎耳,《尚书正义》称君王有失于政声,“耳不聪之异”也。

2.先:后之反,此谓先见之明也。格王:正君心之非也。格,正也。《孟子》“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

3.正厥事:言君王要做君王该做的事情。正,是也,谓适当也。《礼》“措则正,施则行。”

4.天:谓天子。监:临下也;视也。《诗》“监视四方”。下民:下国之民,万民也。(下国:诸侯之国也。《诗》“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5.典厥义:守大中之道也。典,守也。主其事曰典。如周官典命、典祀之类。(典祀: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掌外祀。凡二郊五帝及百神之庙兆,皆其所典守。典命: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掌礼命之官也,凡公孤九命之仪节,皆其所主。)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利物足以和义”。

6.降(xiáng)年:谓人生之寿命也。降,下也。《尚书·尧典》“厘降二女于妫汭”。年,年祚也。《晋书·王沈传》“弹琴咏典,以保年祚。”永:水长也;久远也。此谓长寿。《尚书·召诰》“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年。”

7.夭:灾也。《诗》“天夭是椓”。“天道福善祸淫”,天道无私,不会擅自加害于民也。

8.绝命:《尚书·甘誓》“天用剿绝其命”。绝,灭也。

9.若:顺也。德:行道而有得于心。此谓“德义”也。

10.不听罪:不服罪。听,受也。

11.天既孚命:言天已佑助其命。既,已也。孚,信也,佑助也。《尚书·汤诰》“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命:谓国运也。旧称王者受命于天以有天下,故翊辅开国曰佐命,推翻政府曰革命。正:匡正也。厥:其也。德:行道而有得于心也。

12.其:乃也。如台:像我一样。(言明君当承顺天道,福善祸淫《尚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尚书·说命中》“明王奉若天道”。

13.司:主也,主其事也。《尚书·周官》“钦乃攸司”。敬:恭也。在貌为恭,在心为敬。民:老百姓。

14.罔非:无非也。天胤:谓延续生命为自然之法则。天,指天则,自然之法则也。《易》“乃见天则”。胤:子孙相承续,继也,嗣也。

15.典祀: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掌外祀。凡二郊五帝及百神之庙兆,皆其所典守。丰:大也,多也。昵:亲也。

【译文】

高宗在举行肜祭的时候,有一只野鸡落在鼎耳上鸣叫。

贤臣祖己说:“惟有先见之明可以正君心之非,君王要做君王该做的事情。”于是教诲商王,说道:“天子君临天下,统治万民,要秉持大中之道。人生在世,寿命有长有短,并非上天加害于民,使老百姓不得长寿。是老百姓自己不顺乎道义,玩世不恭又不服其罪的结果。上天已佑助我殷商的国运,并将匡正你的德行,我告诉你‘要像我一样’(遵循天道、以德治国)。

啊!君王治国主政要(以人为本)把老百姓放在心上,无非就是顺应自然法则去延续国脉,就像典祀官在主持祭祀活动的时候,不可有私心杂念的道理一样,(一定要持守大中之道)不可只顾及亲近于自己的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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