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韦凡)王先生是家个体文具店老板,因为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近日终于决定关停店铺,但在办理文具店注销手续时,遇到了难题,因为不清楚注销流程,手头上有好几个证照,有社保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王先生不清楚到底应该先到哪个部门办理手续,于是拨打了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由于王先生属于国税部门核定的定期定额征收户,办理注销的先后次序应该是先办理国税注销,再办理地税、社保证注销,最后才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按照广东省地税局发布的《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注销地税税务登记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股东会决议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中介机构出具的清算报告或企业自行清算报告(定期定额征收户除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还需要增加提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许可证注销证明;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布的吊销决定文件;如属于国税定期定额征收户在办理地税税务登记注销时需要同时提供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规程同时规定,一般业户注销的工作时限为30个工作日,而未领购过发票的定期定额征收户注销时限仅需要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