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安全部某处处长”,骗取8名女子信任后与其中多人发生性关系,并骗取钱财40余万元。今天上午丰台检察院通报,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高某提起公诉。
2011年4月初,年近30岁的陶女士在某婚恋网站上认识了“国家安全部某处处长”韩某。韩某自称是孤儿,现在国家安全部工作,经常出差,工作性质保密。
两人见面后,韩某为获取陶女士的信任,还特意向她出示了“身份证”和“警官证”。这个条件优越、工作神秘的男子吸引了陶女士,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6个月之后,陶女士和韩某领取了结婚证,并在老家举办婚礼。
婚礼上男方只有韩某一人出席,既没亲戚也没同事。想到韩某的家庭背景和工作性质特殊,陶女士及其家人都没有对此产生怀疑。
2011年10月,韩某以单位集资建房为由向陶女士要了10万元。此后,韩某又以执行任务受伤、过生日买礼物等理由向陶女士要了4万余元。就在怀孕的陶女士沉浸在幸福中时,2012年9月的一天,她突然接到民警电话,称韩某涉罪被抓。
原来,韩某在与陶女士生活的同时,还继续在婚恋网站结识其他女子。
2012年8月,与韩某热恋的刘女士在其邮箱里发现另一女子发给韩某的结婚申请表。刘女士与对方联系后,戳穿了韩某的谎言。
韩某原本姓高,是一个已婚多年、育有三个孩子的农民,2006年离开老家外出打工时购买了伪造的身份证和警官证,改名换姓。
高某周旋于多名女子之间,以谈恋爱结婚为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骗取8名女子钱物40余万元。5年中,高某还购买伪造的结婚证,与3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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