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到这样一个社保问题,为什么至今还有公司在社保这个问题上,要等员工入职满三个月或者六个月才给买社保呢?
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因为我国社保法已经早有规定,企业在职工入职当日的30天之内必须为其缴纳社保,如果企业这样违规操作,要推迟3个月或者6个月才去缴纳社保,职工完全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因为如果这段时间公司不交社保,那么就需要个人去交,否则就会面临社保中断。
为什么现在一些企业提出要入职满3个月或者6个月才去交社保呢?这显然是企业打的一个好算盘。
大家知道,企业一般会为入职的新员工设定3个月或者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不仅是工资可能会打折,比如只发8折的工资;其他福利方面可能也会打折,比如说不交社保。这样企业就极大地保护了自己用人的安全,一旦这位新员工表现的不满意,企业就随时可以开除他,这样成本很低。
当然,也有公司可能确实经历过新员工入职几天后又离职的情况,这就让一些公司变得更加谨慎了,比如说刚刚为新入职的员工办理社保增员手续缴纳社保,结果员工提出离职了,这样不仅要支付他这几天的工资,还要缴纳社保费用,公司就有点吃亏。因此,为了节省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麻烦,等员工转正之后再为他们正式缴纳社保,就成为了这些公司心照不宣的做法了。
但是,不管是什么情况,公司的这种做法本来就是违法的,明显侵犯了职工的正当权益。很多人会选择忍气吞声,只不过是为了保住一份工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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