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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猪蹄
嗨,我是哈哈大笑,欢迎阅读!
  一帆童鞋帮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每当我发布做饭做菜的图片,大家点赞的兴致就特别高昂,因此,她得出一个结论——我的朋友圈里,对吃感兴趣的人居多。佩服于我家小妞敏锐的洞察力。其实,聪明如她妈,也不是白给的,我早就发现了。于是间隔一段时间就晒回饭,间隔一段时间就晒回菜。那位说了,你咋不天天坚持晒呀,答曰,一帆有一表舅,扬言我若再敢晒饭馋着他就来砸我们家的锅。所以,我要懂得控制民众的情绪。愤怒都可以让一国元首下台,更何况区区一个我?暂定打一枪换休憩一会儿。
  今天做了黄豆炖猪蹄,有朋友要我把步骤普及一下——欣然从命。
 
都是苏轼惹的祸


东坡番外篇

  爱吃肉的人,经常馋肉,尤其是肥肉。一口下去,唇齿留香。我不爱吃肉,感觉油腻的重口味就像甜言蜜语,长久下去,会产生依赖感。如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习惯了别人的恭维,再听着寡淡如水,就缺失了兴趣。有人说,做菜也是一种交往。
  几天前就想做这道菜,因为我读了篇文章。文章提到了我崇敬的东坡居士。虽然知道是一段恶搞杜撰,但还是被深深地折服了。这位吃货师傅说:大苏一定矮胖身材,小腹部位,甚至有点便便。他身着一袭天青色的长衫,如周杰伦所唱的烟雨的颜色。长衫的下摆撩起,扎在腰间,袖子撸起来,而不是整齐地挽着——他的精致不在于此。大苏的面前摆着两瓶酒,一瓶啤酒,一瓶白酒,一盘酱猪蹄,炉火正旺,锅里炖着羊杂,咕嘟咕嘟,香气氤氲。他双眉紧缩,一脸凝重,陷入深深的思索——白酒和啤酒,先喝哪一个?啃完三块猪蹄,他终于做出决定,满满倒上一碗白酒,飘然而起,遂有了一首千古名词——“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是谁的功劳?啤酒?白酒?猪蹄?羊杂?我把猪蹄挑了出来,磨刀霍霍,潜意识里,也想客串一回大苏。或者,客串一把猪蹄!
 
 
 
 
一剁二焯
  书归正传吧,这道菜我不止做过一次,如果一家三口,三支猪蹄已经够了。第一次做的时候,生生地悔了我们家一把刀。我剁不动啊,唤老刘来,他一下子把刀剁出个缺口。最后不得不去找卖肉的大哥,据说大哥是用斧子劈的。自此,我对我家刀的质量产生了怀疑。心心念念着,我要拥有一把晓泉刀。也像某人一样,刻上两行字——“本是琴书手,偏爱小泉刀。”
  剁猪蹄其实也是讲究刀法的,有横切和竖切,窃以为,从中间竖接的好软,好吃。也就是半圆柱形的。要把它放在开水里焯一下下,焯完后再放在冷水里拔一会儿,据说这样,够劲道,口感不错。我也是照书上学的。
 三下锅:
  接下来就是炒糖色了,油微温,冰糖适量,五六十克的样子吧,溶化,起泡,变色下入猪蹄翻炒。可以加酱,也可以加入老抽。
  今天我加的是白酒和老抽。酒是个好东东,据说,它里面有氨基酸,可以使菜的味道更加鲜美,反正,我愿意在厨房长放一瓶白酒。然后,炒至变色,加水。注意,最好加热水!也加过冷水,感觉那样不好软。换成了热水就好多了。我们已经让猪蹄经历了一个冷热的循环,一个就够了。你烫它一回,冰它一回,再炒它一回,就让历了三个劫,干脆直接倒水煮吧!
  “食物有自然的生命,当人终结它,让它的生命达到最后的完美,也是一种赞扬。”瞧,用心对待食物,食物就会好受,一好受,当然就好吃了。
四炖五出锅
  如果有时间,一定用小火慢炖,时间紧可以改用中火,但是要切记,中途放盐,俺娘告诉俺,炖鱼先放盐,入味;炖肉后放盐,好软。最后,大火收锅也很重要,你要不停地翻炒,不停地翻炒,之前的糖色这时候就附着在了猪蹄上。还亮还黏,和胶原蛋白都混合在一起了。好吃得不要不要的!
  好了,这时候,您也可以客串一回大苏了:啃一口猪蹄,饮一口白酒,再舔一舔手指头,亦出口成章——
但愿肉长久,千里共解馋!

此事古难全,

食有苦辣酸甜,

猪有公母肥瘦, 

敬请品尝

也要
掌握
尺度
搭配
菜量
火候
比例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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