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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之夜叉国:(六)儿不嫌母丑,哪怕亲妈不是人类

(书接上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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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未几,母妹俱至,见彪俱哭。彪告其意。母曰:“恐去为人所凌。”彪曰:“儿在中国甚荣贵,人 不敢欺。”归计已决,苦逆风难渡。

徐彪一个人在这等着。没过一会儿,他妈跟妹妹就都来了,看见徐彪,一帮人重新哭一遍。

哭完了,徐彪把自己的想法跟妈和妹妹都说了。夜叉妈一听,说:我也想去跟你爸团聚,可我们长成这样,去了担心会被人欺负。

徐彪说:我在故乡是大官,没人敢欺负我。听我的,没错,走吧。

于是,这个提案通过,可还是得等着,等吹北风,别再被吹到别的地方去。

合着推着船走,这事只有那个国家的夜叉会,卧眉的夜叉都不会,估计会也不认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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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母子方徊徨间,忽见布帆南动,其声瑟瑟。彪喜曰:“天助吾也!”相继登舟,波如箭激;三日抵岸。

这一家人正愁,不知道该怎么办呢?毕竟刮风这事得听老天爷的。正想着呢,忽然看见船帆往南动,这是刮北风了。

刮得船帆还挺响,徐彪挺高兴,说:老天爷真帮忙。说完一家人这就上了船。

船马上就启动,刮了三天,刮到交州。看来这回风不大,徐某那回一晚上就刮到地方了。

也没说船上有什么吃的,这三天,一家人就饿着。而且这船是哪来的呢?

徐彪出来时,那船早打翻了,合着这艘船是推来那个夜叉送的,真是好人。连着送人,还赠一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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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见者皆奔。彪向三人脱分袍裤。抵家,母夜叉见翁怒骂,恨其不谋。徐谢过不遑。家人拜见家主母,无不战栗。彪劝母学作华言,衣锦,厌粱肉,乃大欣慰。

一家人到了交州,船靠岸。这一家人一上岸,尤其是他这个夜叉妈,岸上的人一看见,就都吓跑了。

徐彪赶紧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这三个人穿上,合着这三个人不光他妈相貌不同,穿着打扮也不一样,是不是裹着兽皮就来了,这就不知道了。

穿好了,来到家里,母夜叉到家,一看见徐某,可算看见亲人,这通骂啊,毕竟这么多年的委屈,一下全发泄出来了。

也就是骂徐某不跟自己商量就跑了,扔下母女三人在那个岛上苦熬岁月。

徐某就在边上听着骂,一边道歉,一边赔礼,跪没跪搓板就不知道了。等母夜叉骂够了,这事也就过去了。

徐某把家里人都叫出来,他是大财主了,家里很多下人。都叫出来见见家里新来的主母。

家里的仆人丫环们一看主母这模样,都吓得直哆嗦。徐某还得解释,你们家主母不吃人,没事,别害怕。

接下来的日子,徐彪教母夜叉学说中国话,合着在卧眉,一直没学。给她好衣服穿,吃肥肉,这回母夜叉高兴了。

在岛上光吃生的,自从徐某来才开始吃熟食,可那也是弄熟了,中国的饮食文化,博大精深,煎炒烹炸,焖炖熘熬。这回吃美了。

夜叉在岛上也没别的事,除了吃,就是睡觉,这就是他们人生最大的事情,吃美了,就全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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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母女皆男儿装,类满制。数月稍辨语言,弟妹亦渐白皙。弟曰豹,妹曰夜儿,俱强有力。彪耻不知书,教弟读。豹最慧,经史一过辄了。

一家人生活的其乐融融。夜叉妈和女儿,都爱穿男人的衣服,毕竟那种体格,又经常运动,穿女人衣服不方便。穿得跟满族人似的。

就这样生活了几个月,夜叉妈懂点人话了,估计也就是能听懂简单的吃饭睡觉之类的,肯定是听不懂相声。

弟弟妹妹也是越长越白,原来天天在外面疯跑,现在天天在屋里闷着,不白才怪,而且又有钱了,再用点化妆品。

给这两个孩子起名字,弟弟叫徐豹,妹妹叫徐夜儿。这两孩子都有力气,力气异于常人。估计就像《七龙珠》里孙悟空刚到地球那个样子吧。

徐彪在故乡一直是当领导,觉得自己弟弟不认识字,这挺丢人的,不认字干不了什么大事。

徐彪开始教弟弟读书认字,合着当初徐某在岛上教孩子说话,没教孩子认字。

徐豹挺聪明,念书一遍就记得住,复读机的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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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不欲操儒业;仍使挽强弩,驰怒马。登武进士第。聘阿游击女。夜儿以异种,无与为婚。会标下袁守备失偶,强妻之。

徐豹虽然适合做学问,当科学家。可他自己不喜欢做文官,毕竟自己有这么好的身体,不用就浪费了。

那就还学武,有力气,喜欢射强弩,骑烈马。没多久,考中了武进士。中了进士,当了官,就娶老婆,娶了阿游击的女儿。

游击也是个武职的官名,比副将低两级,也算门当户对。

弟弟的生活挺好。可这个女儿,徐夜儿,愁人,因为是异种,没人敢要。

本来在那个社会,女人社会地位就低下,何况还是个长得不像女人的异类。没准长得跟泰森的女儿一个模样。

这也不愁,徐彪手下有个守备,这个官职比他低五级了,正好这个守备死了老婆,徐彪就把自己妹妹强塞给他了。

这守备也没办法,自己大领导的妹妹,认了吧,要不工作没了。现在到处都倒闭,和没饭吃相比,老婆难看点算什么。

何况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这是大领导的妹妹,将来还能升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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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夜儿开百石弓,百余步射小鸟,无虚落。袁每征,辄与妻俱。历任同知将军,奇勋半出于闺门。

这个老婆真不白娶,徐夜儿能开百石弓,这个有点夸张了。一石是120斤,百石是12000斤,一万多斤的力气,顶5个泰森。

不光力气大,还能百余步射小鸟,弹无虚发。这个厉害了,这是狙击手啊。

这个袁守备娶这么个老婆,每次出去打仗都带着,没打几回,就升职成了同知将军。

这里有一半的功劳,都是徐夜儿的。真是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估计在家他也不敢惹这老婆,真急了再把他吃了,毕竟原来人家是吃生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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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豹三十四岁挂印。母尝从之南征,每临巨敌,辄擐甲执锐,为子接应,见者莫不辟易。诏封男爵。豹代母疏辞,封夫人。

这个文化特别好的儿子,徐豹,三十四岁挂印出征打仗。这个一出兵打仗,就带着自己妈一起去。

他这妈不光有力气,身体好,主要是长得吓人,再穿上盔甲,战无不胜。谁看了不打就吓跑了。

上面听说下面有位这么厉害的兵,就册封为男爵,徐豹替他妈谢绝了。他妈没什么文化,当不了官。

于是,上面就封他妈为夫人,这就是个虚名,一个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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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异史氏曰:“夜叉夫人,亦所罕闻,然细思之而不罕也:家家床头有个 夜叉在。”

蒲松龄说:娶个夜叉当老婆,这事是没听说过。可要是仔细想想,这也不算新鲜。

谁家里的老婆不是‘母夜叉’呢?

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

故事主要是说这个徐某的这种抛妻的行为,这也算是共患难的妻子了,没有这难看的老婆,他肯定生活不了这么好,能不能活着回来还两说。

就说旧社会,女人不重要,可这里面还有份恩情在里面,这样做是不对的啊。

其实生活里,真正两口子结婚过日子,难看点又算什么呢?

两个人过得和睦才是最重要的,恋爱和婚姻是两码事,所以说啊,劝那些准备结婚的人,两口子过日子,外表真的不是最重要的。

只看脸而结婚的,一般真没几个白头偕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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