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已有“常以腊日祀灶以黄羊”的记载。后来的岁末祭灶,祭是为了送,年年除夕之前灶王爷上天。上天有何公干?晋代《抱朴子》说,月晦之夜灶神“上天白人罪状”。唐代《酉阳杂俎》复述此语,又说灶神在己丑日上天,“此日祭得福”。这些传说影响了腊月祭灶。晦为月份之末;己丑在六十甲子中排序二十六——晦日复加己丑的“二十六”,这是否提示了祀灶的日期?尽管不是每个腊月都有己丑日。
南宋范成大《腊月村田乐府十首》序:“腊月二十四夜祀灶,其说谓灶神翌日朝天,白一岁事,故前期祷之。”宋时以灶神二十五日上天,先一天在二十四日祭灶。至明代,《五杂组》引“月晦上天”之说,接着写道:“今以廿四、五持斋者,不太早计耶?”意思说,时间的提前量有点大。发此议论,缘于“俗皆以十二月二十四日祀灶,谓灶神是夜上天”。明代南方一些方志记载祭灶,如宁波、江阴、昆山等地,以腊月二十四日为期。
清初,廿四之外,出现廿三祭灶的情况。孔尚任《祀灶歌》:“风俗腊月廿三四,比户拜灶无老稚。”康熙安徽《太平府志》,祀灶“芜繁或二十三,或二十四”。到乾隆年间,地方志中这类记载多起来。由廿四日而廿三日的变化,津人诗作有所反映,龙震《祀灶吟(二十三夜)》,写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
两日并存,类似于天津大沽的情况,同治年间湖北《长乐县志》载“二十四谓‘过小年’,土著则于二十三日夜祀灶神,客户则于二十四日夜”。光绪湖南《零陵县志》记“军三民四”。民国福建《建阳县志》“二十四日送灶神,俗有‘官三民四’之谣”,《藤山志》“廿三日祭荤菜,廿四日祭素菜”。这些文字,记录民俗也在解释民俗,廿四、廿三有别,人们要给出个说法。
腊月祭灶的日期,由晦日而廿五日而廿四日,习俗的沿袭“愈沿愈早,遂改二十三日夕”。其推动力:首先,腊月晦日已是除夕,需要提前。其次,祭灶即取下旧岁灶马,以便换新灶马,这新旧之易与年终扫除紧密相关,“当将平日所供之皂(灶)君牌位焚毁,嗣后扫舍”——请灶神在廿四日离位,为年前留出五六天,时间上是不错的选择。再次,人们对于过年的渴望,一系列迎年备节的安排,糊窗户、贴春联、炖肉蒸馒头等等,需先将屋里屋外打扫干净,扫房舍在时间上是个“卡口”,扫房舍需要先送灶。于是,有了灶神廿四上天,提前于廿三祭祀的变通。再后来,索性如津谚“腊月二十三,灶王爷上天”。这则民谚,“三”与“天”押韵,说起来顺口,也就便于流传。当然,一些地方仍保留廿四祭灶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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