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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饰——商周服饰

        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的商周时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在此期间,社会经历了奴隶社会从兴盛走向衰败乃至灭亡的历史过程。服饰也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一样,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人类经过一百多万年的努力和摸索,到了商代,已经知道将重要的事件如占卜用文字的形式刻录在龟甲和兽骨上,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甲骨文”。在现存的商代甲骨文中,记录纺织、服饰方面内容的文字有百余个,这些甲骨文字,反映商代社会对纺织和服饰是比较重视的。

       从商代都城河南安阳地区出土的商代文物中的人物衣着看,商代的服饰有以下两方面特点。

1)冠帽开始流行。从商代人物头上所戴各式首服来看,冠帽是比较盛行的。对于这些高矮不同的冠帽,到底何种式样应称冠,何种式样又该称帽,学术界尚无定论。就河南地区出土文物中的商代人物形象所饰冠帽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为高耸式,一种为矮平式。前者帽形很高,分若干层,戴在头上高高耸起。如在安阳殷墓出土的玉人立像,头上戴的就是一种有4层装饰的高耸式冠(帽)。这种式样的首服,在以前的材料中不曾见过。此冠造型与后来各代所流行的各式礼冠相比,有不少共同点。首先都是造型高耸,其次戴此类首服的人物穿的都是冕服式的礼服。冕服是记载中最早的礼服形式之一,而冕冠又恰是一种高冠。因此可以推断,这种高耸式的首服应当是后世各式礼冠的早期原型之一。另一种矮平式的首服形象发现的比较多,如河南安阳四盘磨村出土的商代石造人物像的冠式和侯家庄西北冈墓出土的跪坐人物的冠式,殷墟墓中也有这种冠式出现。这种冠饰的造型为齐平式,冠身四周尺寸相差不大,冠体短平而规范;冠身四周饰有不同的纹饰;齐平的冠顶有的有顶,有的无顶,类似帽箍,从上面俯视,可直接看到顶发。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商代人的发式。从出土资料所见大量人物发型看,这一时期人们的发式多以辫发为主。男子的发式,通常是将头发的一部分编成辫发,直垂于脑后;也有将编好的辫发绕盘于头顶或偏向一侧的式样。女子发式已经开始流行发髻,其盘绕方式也是先编后盘,但造型要比男子发式复杂一些。

2)上衣下裳成为服饰的主流。在商代的服饰系列中,传统的上衣下裳式装束已经很普及了。商代的上衣为窄袖右衽交领式,下身穿裙式短裳(即裙),腰间系有一宽带,带下前腹处还下垂一长条斧形饰,叫做“韦靽()”或“黻()”,也就是后来礼服上称之为“蔽膝”的饰物。它最早的出现,据说是用于保护生殖器的,裳内穿一种无裆的套裤。有的还用行縢(téng)即裹腿带绑扎,从而起到保暖的作用。衣裳的领、袖、底边大多有比较宽的缘,讲究些的还在领、袖、衣缘和带、黻上施以不同的几何图纹。

       周代是我国历史上奴隶社会的全盛时期,在此期间,包括纺织业在内的社会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出现了以豫州(今河南大部)和冀州(今山西全省及河南、河北、辽宁各一部分地区)为中心的丝麻生产基地。纺织技术的提高和纺织产品的大幅度增加,为服饰的发展进步奠定了牢固的基础。正是在这一基础之上,周代的服饰艺术和服饰水平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建立起了规范化的服饰制度,还专门设立了掌管服饰的官职。据《周礼·春官》记载:“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又据同书《天官》记载:“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可见司服的分工也是很细致的,不仅设有掌管帝王衣着穿戴的司服,还有专事王后衣装穿戴的内司服。司服官职的确立,表明周代服饰所表现的等差,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形式和观念上的区别,它已经法定为一项任何人都须遵守的具有威严性、排他性、专尊性的法律制度了。此举在服饰发展史上是非常重要的,它标志着服饰已经正式走上了政治的舞台。

       在周代的服饰中,冕服是最具代表性的服饰之一。冕服的整体设计,不仅融进了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如礼序、人伦等,同时又将统治者的等级思想鲜明地表现出来,可以说冕服是中国古代服饰文化深刻内涵和鲜明特色的集中体现。

       冕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冕冠、冕服和佩饰附件。

       冕冠是周代礼冠中最尊贵的一种,专供天子、诸侯和卿大夫等各级官员在参加各种祭祀典礼时穿戴,成语“冠冕堂皇”就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冕冠由冕板和冠两部分组成。冕板是设在冠顶上的一块木板,叫“延”或“延板”。延板用细布帛包裹,上下颜色不同,上面喻天,用玄色;下面用纁色,喻地。整板呈前圆后方状,隐喻天圆地方。冕板宽八寸,长一尺六寸,固定在冠顶之上时,必须按前低后高的前倾之状进行固定,这样做据说是为警示戴冠者,虽居显位,也要谦卑恭让。冕板的前后沿都垂有用彩色丝线串连的珠串,叫“冕旒(liú)”。天子位尊,用十二旒,公、侯、卿、大夫依官职的高下依次递减。旒上穿缀的彩珠叫“玉”,天子冕冠上的冕旒用五彩十二玉,公、侯、卿、大夫仍比照职位依次递减。冕板下面是冠,冠两旁各有一圆孔,叫“纽”。它的用途是,当冠戴在头髻之上时,用玉笄顺纽孔穿过,起固定作用。同时,为使冕冠更加牢固,又在笄的一端系有一根叫“纮”的丝带,经下颔绕过,系于笄的另一端。在冠底沿的内侧、两耳的上部位置,还各悬出一条齐耳长的丝带,叫做“沈(dǎn)”。在沈的末端各缀有一颗珠玉,叫做“黈纩(tōukuàng)”,又叫“瑱(tiàn)”,也有称之为“充耳”的,隐寓为王者,对于谗佞之言应有所不闻。成语“充耳不闻”就是由此引申而来的。冕冠因祭祀的轻重程度不同,又有大裘冕、衮冕、鷩()冕、毳(cuì)冕、希冕、玄冕之别,供穿戴者在不同场合选择使用。

       冕服,主要包括上衣和下裳。上衣是一种形体宽松的大袖衣,下裳为宽大的长裙,衣裳的颜色搭配与冕板一样,即上衣玄色,下裳缥色。玄衣和缥裳上均施有各种不同内容的图纹,叫“章”,最多者可用十二章,也就是十二种不同的图案,章多者为贵。这十二章的图案内容依次是日、月、星、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各章图案都代表着不同的含义,隐喻穿着者亦应具备与图案内容所含之义相应的品德。其图案含义依次为:日、月、星代表光明,能临照天下;山,象征为王者的稳重;龙,喻为官者的应变;华虫(一种雉鸟),喻穿戴者应有的文采;宗彝(一种祭祀的礼器),表示智勇双全;藻,表示洁净;火,表示光明;粉米,取其滋养,象征为君(官)者能为人民带来生养之德;黼(斧形),喻果断;黻(作两“弓”相背之状),表示臣民弃恶扬善,也表示君臣离合之意。以上这十二章纹根据官职的不同有所增减,分别施于冕服的上衣和下裳之上。《周礼》还规定:衣的章纹是绘上去的,裳的图纹是绣上去的,二者不可混同。

       冕服的佩饰附件主要有:中单、芾()、大带、绶和舄()等。中单,是衬于冕服内的素纱衬衣。芾,即蔽膝,用熟皮制成,上面绘有一定的章纹。天子用朱色芾,上绘龙、火、山三章;公侯俱用黄色芾,所用纹章视其职位的高低,有二章和一章之分。大带,是系于腰间绣有彩色边缘的宽丝带。绶,是一种玉饰组佩,玉饰用彩色丝绒线穿起来,用时系于腰间。玉佩在古代象征人的美德。冕服是礼服之首,穿戴者极为风雅,崇尚美德,少不了玉佩。舄,是与冕服配套使用的一种厚底鞋,天子和诸侯多用赤色舄。

       周代的冕服共分为6种,即大裘冕、衮冕、鳖冕、毳冕、希冕和玄冕,在应用上,按照周代天子、公、侯、伯、子、男的尊卑等序,排列顺序有严格的规定。如大裘冕,是礼服中规格最高的一种,为天子所专用。大裘冕与其他冕服在形制上也有所不同,其冕冠不设垂旒,衣也不用纺织品,而是用黑色的羊皮制成,并且衣上不施纹章。穿用时,裘冕服的外面还要另加上一件玄色的罩衣。大裘冕使用的场合不多,只用于祭天和祭五帝等大礼之中。衮冕比大裘冕低一等,也是较为常用的冕服之一。天子、上公在祭祀先王时均可以穿用,但二者有着明显的等级区分。如天子冕冠的旒数用十二旒,每旒串十二就(玉珠),五彩玉间色排列,前后共24旒,共计用玉288颗;而上公的冕冠旒数为九旒、九就,三条玉排列,前后共18旒,共计用玉162颗。再如天子与上公所穿冕服上施章纹同为九章(周代以前帝王用十二章纹,周代因将日、月、星三章施于旌旗之上,故冕服上只余下九章,周以后又重复为十二章),前者衣绘升龙纹,后者则只许绘降龙纹,一升一降,区别分明。另外,所用芾饰君臣之间也有不同,天子可用龙、火、山三章;公、侯则只许用火、山二章。冕服中排第三等的为鳖冕,是天子在祭先公和飨射时,侯、伯在助祭昊天、上帝及朝觐天子时穿的礼服。天子用九旒十二就,共用216颗五彩之玉组成;侯、伯则用七旒七就,共用98颗三彩之玉的冕旒冠。毳冕在冕服中排在第四等,是天子在远祀山川和子、男在助祭、朝觐天子及公巡时穿着的礼服。天子毳冕之冠为七旒十二就,用168颗五彩玉;子、男则用五旒五就,是由50颗三彩玉组成。希冕排列在第五等,是天子、诸侯王在祭祀社稷时的礼服。天子希冕的冕旒为五旒十二就,五彩玉组成,用玉120颗;诸侯王之希冕的冕旒为四旒四就,用三彩玉组成,用玉32颗。排在最低等的是玄冕,玄冕是天子在祭祀群小(指山林、河泽、土地之神)时的礼服,冕旒为三旒十二就,五彩玉组成,用玉72颗;卿大夫在助祭和朝觐天子时亦穿玄冕,冕冠为三旒三就,三彩玉组成,用玉18颗。玄冕在冕服系列中是用于礼节最轻的仪式之中的礼服。

       冕服自创立以来,历经各朝各代数百个帝王的沿用、改制和补充,在历史上流传了2000多年,几乎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直至民国时期才被废止。袁世凯复辟称帝时,还曾为自己预制了一顶冕冠(现存中国国家博物馆),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顶冕冠。不过这顶冕冠还未来得及正式使用,就伴随袁世凯“皇帝梦”的破灭而成为历史的陈迹。

       除冕服外,周代还有一种叫弁服的礼服。这种礼服也分几种形式。

1)爵弁。是仅次于冕服的一种礼服。其形制和颜色与冕服很近似,所不同的是,冠之覆板不作倾势,冠檐不设旒珠,玄衣、缥裳上不施任何章纹。爵弁是古代士助祭的礼服,也是士的最高礼服。

2)皮弁。用白色鹿皮制成。为形似两手相合后呈上尖下阔状的一种礼冠。弁冠用数目不等的皮条缝缀,间隙再饰以数目不同的玉饰,叫“璂()”,既作为装饰,又作为区分等级的标识。所有皮弁冠中,以天子的皮弁冠最为高贵,用十二块条形皮革缝缀,每两块皮革的接缝处缝缀五彩玉珠为饰,弁冠的底缘处还要用象牙装饰。而诸侯王、大夫们的弁冠,则按职位的高低依次递减所饰的璂数。与皮弁相配的上衣用细白布制成,下裳亦为素色,裳的腰间缝制成襞()积状,即俗称的打褶。按照礼规,素裳的前面还要系上同为素色的韠(),也就是素色的蔽膝。皮弁冠服是周代天子临朝、郊天、巡牲、朝宾射礼和诸侯在朝觐天子、视朔、田猎等场合穿用的服饰。

3)冠弁。是用于田猎的“猎装”,后称皮冠。冠为玄色,上衣亦是与冠色相近的缁(zī)布衣(即黑色的上衣),下裳是打褶的素色裳。

       在周代的服饰制度中,对妇女服饰也做了具体的规定。据《周礼·天官》记载:“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袆(huī)衣、褕翟(yúdí)、阙(qùe)翟、鞠衣、展衣、褖(tuàn)衣、素纱。”其中素纱不是礼衣,系指六种礼衣的内衬。文献中所记载的这六种礼服,形制大致相同,都是上衣下裳连属的袍式装。据说让妇女穿这种上下连为一体的服装,喻有妇女应对丈夫忠贞不二之隐义。这类袍装大都宽衣博袖,在领口和袖口都有缘边,穿用时再配以大带、蔽膝和舃,舄的颜色要随其衣装的颜色。就图案与颜色而论,六服各有不同:祎衣为黑色,袆衣上有织出的翟的图案(翟,一种长尾雉);褕翟为青色,衣上织翟形为饰;阙翟为赤色,衣饰翟纹不加彩绘;鞠衣为黄绿色;展衣为白色;褖衣为黑色。后四种礼衣均无图案。在使用上,以袆衣为贵,它是王后的祭祀礼装,用于陪从帝王祭祀先祖的礼仪场合。褕翟次之,也是王后的祭服,为陪从帝王祭祀先公时的礼装。鞠衣是王后的告桑之服。古时对桑农之事十分重视,每年的季春时节,特设祭桑之日,由王后主持祭桑之礼,向祖先、神灵祷告桑事,以求保佑桑蚕事丰顺吉。届时,王后着鞠衣登场,与民众一同行礼求祈。展衣是王后和大夫夫人在朝见帝王、接见宾客时穿的礼衣。褖衣也是王后的礼服,用于面君和平时闲居时穿用。除上述王后及“内命妇”(指官内嫔妃、女御)的礼服有严格规定外,“外命妇”(指诸侯王、卿大夫等官员之母和妻)的礼服也有同样严格的礼规,她们的礼服一般以其子或夫的官职高低而定。如诸侯王之母、妻准服鞠衣,卿大夫之母、妻可以穿展衣等等。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发展的过渡时期。在其初期,服饰文化已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出现了一种不同于传统上衣下裳习俗的新的服饰形式-深衣。其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又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确切记载的服装改革--胡服骑射。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争鸣,也对服饰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西周末期之前,服饰以上衣下裳的形式为主流。春秋时期,社会上又出现了一种上衣下裳连属形式的服装,这就是深衣。史学界对深衣的由来、制式以及名称的解释等,有许多种推断和考释。在这些考释中,除了对深衣是上下连属、右衽、腰间接缝以下的裳为若干条织物相拼接组合而不是打褶等看法一致外,其他问题的考释,还没有形成很有说服力的解释。对深衣的解释比较早的是《礼记·深衣篇》:“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以衡,短毋见肤,长毋披土;续衽钩边,要缝半下。袼(gē)之高下可以运肘,袂(mèi)之长短,反诎之及肘。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圆,以应规;曲夹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横,以应平。”对这种古代“盖有制度”,短不露肌肤、长不拖地的深衣形制,郑玄的注释是:此衣上下连属,衣襟被续长并作曲裾式,即后来有人称之为“绕衿衣”的衣式。这种深衣的具体形制和含义,按引文中的解释为:腰间的宽度应为衣的一半,挂肩(腋部)的高低应以肘臂活动方便为度;袖子的长度,应以臂长之外再能反卷回来过肘为合适;腰带的位置应在两胁之下、髀骨之上。下裳部分用十二条布帛制成,代表十二个月份。衣袖和领子各成方圆,接缝应垂直,下裾应齐平。上述记载虽是历史上的一家之言,但它基本上勾画出了深衣的大体形制以及所含意义,体现出了人们对天地的崇拜和欲求天地与人合一的文化追求。

       春秋时期,深衣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服饰形式,流传很广。它不分老幼,不论尊卑,甚至跨越了职业的界限,“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见《礼记·深衣篇》),可见深衣用途的广泛确实非同一般。

       深衣在春秋战国时期极度盛行,直至两汉时才渐渐消失。深衣对中国古代服饰发展模式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其后出现的各种袍服、长衫,以至清代女子所穿的旗袍,甚至现代的女士连衣裙等等,无一不是在深衣的基础上或受深衣启发衍化发展而来的。

       除了深衣外,春秋战国时期一些西周时代的服饰仍在继续沿用,如裘衣、袴、袍服及履袜等。

       裘衣是一种皮毛朝外穿的衣装。冕服中的大裘,只是天子用于大礼之中的羊皮裘衣,而羊裘是裘皮中比较廉价的一种,目的是昭示皇帝的节俭。实际上,周代的裘皮衣种类有很多,除了羊皮裘衣外,还有狐裘、虎裘、貉裘、狼裘、大裘等等,其中以白狐裘最为贵重。裘衣多为诸侯、卿大夫等有身份地位的人穿着,普通劳动者是穿不起的。裘服除了因经济实力而自然划定了穿着者的范围之外,穿着者之间也有等级的界限规定。天子、诸侯所穿裘服衣袖上不加饰,而卿、大夫穿的裘服则需用豹皮做袖缘以示区别。后来,又出现了防止裘皮损坏、保护裘服的“裼”(xī),即在裘服上套一件丝衣。裼的使用并不是将裘衣全部罩住,而是要有意将前身的上部显露出一些,通过护而不藏的穿着方式,显示出穿着者的身份和地位。

       袴又作“绔()”,即裤子。不过古时候的裤子与现代的裤子有很大不同。据《说文解字》记载:“绔,胫衣也。”是一双套在小腿上的套筒。从出土的材料上看,有的无裆,两条袴筒用带子直接系于腰带上;有的只有一部分裆,也有裤腰,但总体形式仍属无裆裤类。在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战国楚墓中发现的一件棉袴,由袴腰、袴腿、小裆及袴脚四部分组成,两只袴腿分别缝缀在用四片灰白绢组成的袴腰下部,腰下及两腿之间“拼入一块长12厘米、宽10厘米的长方形袴裆,一条宽边与袴腰相接,一条长边缝在袴腿上”,袴腿下部还接有两个袴口,整个袴形呈后腰敞开式。这一实物是迄今考古发掘材料中最早、最完好的一件袴。另外,这一时期袴的穿着方式也与现代不同,一般都将袴穿在裳内,裳外只露出很少的袴脚,正常情况下是决不将袴直接穿在外面的。

      袍是一种上下连属的服装。它出现的时间也不是很晚,马缟《中华古今注》中记载:“袍者自虞氏即有之。”照此说法,袍的出现当在深衣之前。这是否准确当别论,但直到秦以前,袍服都只能作为一种内衣私服穿用,不能作为礼服穿着登大雅之堂。当然这一讲究只是体现在奴隶主贵族阶层,广大劳动者和兵卒则讲究不起。袍服长者为袍,短者为襦,根据节令的不同,又有单袍和棉袍之分。《论语》中所记载的“衣敝缊袍”的缊袍就是一种用半新半旧或粗劣丝絮填充起来的棉袍。而广大劳动者在日常生活与劳作时,穿用的一种叫“褐衣”的衣衫,实际上就是用粗麻织成的短袍。

       周代的足衣(鞋类)统称为“屦()”或“履”。屦和履字义相通,是不同时期对足衣的不同称谓。战国前人们习惯称各式足衣为屦,如《诗经·魏风·葛屦》中的“葛屦”就是指用葛麻编制成的草鞋;又如《周礼》记载,在周初的礼官中,专设有掌管皇帝和皇后、命妇们穿用屦鞋之事的礼官-屦人。战国时,人们渐渐习惯于将足衣称作“履”,但屦的称谓依然存在。如孟子在为自己主张的性善论与告子争论时,曾以屦为例说道:“不知足而为屦……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而同时期的韩非子则在《外储说左上》以一则“郑人买履”的故事表明足衣此时已开始被称为“履”了。称足衣为履的习惯日盛,至汉代已经完全称履了。周代的屦或履根据质料的不同,分草履、丝履、木履和革履。草履又称为“屩”(juē),是用茅草骨和麻葛线制成的履。由于这种履的制作工艺简单、价格低,所以广大劳动者穿者居多。丝履是用各种丝织品制成的履,这种履做工讲究且华贵,多为奴隶主贵族所穿。木履是在丝履的下面再加一层木底的鞋,也就是我们在冕服中提到的“舄”。舄是各式履中最为尊贵的礼履,帝王、朝臣及贵族也只是在各种礼仪场合中才穿用。革履也称“鞮(dī)”或“鞵”(xié),是用动物皮制成的履。战国时,赵武灵王还从北方少数民族服饰中引入了一种筒皮履,叫“靴”。

       在周代,不仅履的款式和名称不同,在穿用上也有一定的礼规。现代人在社交等礼仪场合中,视赤脚或不穿袜(古时袜作“韈”,)为有失风雅,而周代则恰好相反,臣子见君王时,必须先脱去履和袜,赤足觐见,否则将被视为不敬。传说春秋时期,卫国诸侯与众大夫们相聚饮酒,诸师声子因足上生疮,且已溃烂,恐人见了恶心,故登堂前只脱掉了履而未脱袜。卫侯见了大怒,根本不听诸师的辩解,非要砍掉他的双足不可,吓得诸师赶紧抱头而逃。由此可见,“足礼”在当时也是非常严格的。

       汉代依旧保持此礼俗,但这时的赤足之礼,在执行中已经发生了某些变化。如汉朝开国元勋萧何,因功勋卓著,被推为第一功臣,高祖刘邦为表彰他的功绩,特赐他可以穿履上殿。这种脱履袜登堂的礼俗一直到唐代才被废止。

       胡服系指胡人所穿的服装,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服装的统称。中原的汉族人改穿胡服,不仅是中国古代服饰史上的一次革命,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这次服饰革命的倡导者是战国时期赵国的赵武灵王。赵武灵王名赵雍,在位27年,是战国时期比较有作为的国君之一。赵国所处地理位置比较靠北,与北方的东胡(位于今内蒙古南部、河北北部及辽宁一部分)、楼烦(位于今山西西北部)等一些强悍的少数民族统治地区接壤,因此常遭受胡骑的骚扰。此外,春秋以来各诸侯群起争夺霸主,致使战事频频,烽烟不断。为了争取战场上的主动,赵武灵王毅然决定效仿胡人、组建战斗力强大而灵活机动的骑兵部队,并令士卒学习骑马、射箭。同时宣布,为顺应战争的需要,服装也要进行改革,采用胡服,用比较简单利落的短衣紧袖、长裤革靴的胡装,来代替宽衣肥裳式的传统汉装,从而达到提高战斗力的目的。

       对赵武灵王的这次服装改革,《战国策·赵策》和《史记·赵世家》中都有记载和描述。其中,以《史记·赵世家》的记录最为具体。服装的改革,在现在看来似乎不是件很难办的事情,然而在2000多年以前的封建社会萌芽时期,废弃祖上传下来的服制,穿用北方胡人的衣装,肯定会被人视为大逆不道。当赵武灵王提出改易胡服时,朝中只有极少数大臣表示支持,而绝大多数朝臣“皆不欲”。反对者中,以赵武灵王的叔叔公子成为代表,他坚决反对服饰改革,面对赵王派来传谕的使者王蝶,摆出了一系列不宜改革的理由。他说:“臣闻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也。今王舍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而怫学者,离中国,故臣愿王图之也。”王谍回去后,如实将公子成的答复上奏,赵王听罢并未恼怒,而是亲自登门,耐心地说服:“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也。”接着他又将赵国的地理位置和目前的处境,以及易服对国家生存的意义等,向公子成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终于使公子成消除了陈规旧念,第二天便穿着赵武灵王所赐胡服上了朝。由于赵武灵王不懈的努力,终于使中国古代历史上一次较大的服装改革获得了成功,它为中国古代服饰文化的丰富和发展谱写了光辉的一页。

       改革后的骑装较之旧式衣装,首先是废弃了下裳而着裤,上衣也减短了许多,这点在河南汲县山彪镇出土的铜鉴刻画的战国水陆攻战图中兵卒所着衣装上看得很清楚。其次也改制了足衣,由原来比较笨重的鞋履,改为长筒皮靴。据《释名》解释:“古者有舃而无靴,靴字不见于经,至赵武灵王始服。”靴由此开始传入中原。此外,赵武灵王还将胡服中使用的带和扣一起带入了中原人的服饰生活。

       玉,喻圣美高洁。春秋时期,玉是人格的象征,以玉比德、望玉观人是当时的时尚,因此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说法。正是这种尚玉之风的盛行,玉饰自然成了朋友之间、情人之间互相赠送的礼物。如《诗经·秦风·渭阳》有“何以赠之,琼瑰玉佩”之句,又如《诗经·郑风·女曰鸡鸣》中“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和“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等,表明当时佩玉盛行的程度非同一般。

       这一时期,佩玉与着装一样,有着严格的等级限制。按周代的规定:天子位尊,可佩品质最佳的纯白美玉;公侯地位次之,佩深青色略含斑纹的第二等美玉;大夫地位又次一等,可佩含有一定斑纹的浅碧色玉;第四等为世子所佩鲜红色的瑜玉;最末一等为士所佩戴的含有多彩纹的鳖玉。各等级玉质精粗可辨,高下分明。

       在所有玉佩之中,规格最高的应属大佩,它与礼服配套。所谓“大佩”,实际上是一组佩饰,大佩的上部是一个长弧形玉叫“衡”(也作“珩”),衡下按一定比例下垂三条丝线,并都穿缀珠;两侧珠线的底端各悬挂一半月形玉饰叫“璜”,衡与璜之间另悬挂一方形玉叫“琚”;中间一条珠线底端悬挂的一枚椭圆形玉饰叫“衡牙”,衡与衡牙之间又悬挂一枚圆形玉饰叫“瑀”,瑀与两端的璜需用丝珠相连接,由此组成大佩。

       大佩在使用时,要在腰的两侧各挂一副,据说走起路来,衡牙与两璜相互碰撞,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此外,就玉佩的形状来说,从已经出土的实物上看,还有许多种不同的形状,如人形佩、鸟形佩和牛头形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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