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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剑侠之术(全文)

剑侠,在唐代并无特定的名称。或称剑客,如《通鉴》卷二五四“宰相有遣剑客来刺公者,今夕至矣”;或称侠刺,如《上清传》云:“卿交通节将,蓄养侠刺。”又或通称为刺客。他们和一般的侠并不相同,其活动亦不相涉,且多异能奇术,非常人所能知。我尝试归纳他们的行为特征,稍做说明。其中有些行为,对于我们辨识唐代的游侠,也有若干帮助。

一、飞天夜叉术

《酉阳杂俎》前集卷九《盗侠》:“或言刺客,飞天夜叉术也。韩晋公在浙西时,瓦官寺因商人无遮斋,众中有一少年请弄阁,乃投盖而上,单练髻履膜皮,猿挂乌肢,捷若神鬼。”这种飞天夜叉术,类似后世之所谓轻功。同卷又载盗僧之子飞飞与韦生搏斗时,“跳在梁仁,循壁虚摄,捷若”,也是此术。《太平广记》卷一九三引《原化记》述车中女子事,亦云女子座中诸后生,“有于壁上行者,亦有手撮椽子行者,轻捷之戏,各呈数般,状如飞鸟”。其他如裴《传奇》载昆仑奴磨勒,能“负生与姬,而飞出峻垣十余重”,“持匕首,飞出高垣,瞥若翅翎,疾同鹰隼,攒矢如雨,莫能中之,顷刻之间,不知所向”,聂隐娘“能飞,使刺鹰隼,无不中”;《剧谈录》载三鬟女子能“疾若飞鸟”,上下慈恩塔;《集异记》载贾人妻“挈囊垣而去,身如飞鸟”;《北梦琐言》谓齐己于滞山松下遇一僧“于头指甲下抽出两门剑,跳跃凌空而去”等。

(按:据《广记》卷四十所引《北梦琐言》逸文所载:“唐乾宁中,云安县汉城官道十杨云外,常以酒自晦,而行止异常,前进土钱若愚甚敬之……虔诚敛而白之曰:师丈,小子凡鄙,神仙之事,虽聆其说,果有之乎?杨曲有之,我即其人也。若以飞空蹑虚、履水蹈火,即日有千万人就我,不亦烦亵乎?因腾跃上升,冉冉在空中。”剑侠之飞腾虚蹑,可能就是唐代方术的一种,与杨云外之飞空蹑虚相似。但是血肉之躯,梁上疾行、循壁虚蹑,固然甚为可能,飞若鹰隼,却难以想象。据我们的看法,其中应当掺杂了若干障眼法或辅助器材。)

这种器材,最主要的就是绳索。《原化记》所述崔慎思故事,曾说“忽见其妇自屋而下,以白练缠身”(《广记》一九四);记车中女子也说:“仰望,忽见一物如鸟飞下,觉至身边,乃人也。听其声,则向所遇女子也。以绢重系此人胸膊讫,绢一头系女人身。女人耸身腾上,一飞出宫城,去门数十里乃下。”(同上一九三)

他们之所以能飞腾,仰赖布帛绳索,殆无疑义。绳技,本是唐代最流行的游艺活动,封演《闻见记》卷六说:“绳技,先引长绳两端属地,埋辘转以系之;辘护内数丈,立柱,绳之直如弦。然后伎女以绳端蹑足而上,往来倏忽之间,望之如仙。”这些踏索戏耍的妙龄少女,经常在索上跳丸击剑,故刘吉史《观绳技》诗说:“两边丸剑渐相仰,侧步交身何轻盈。”

《原化记》所载那两位女子的绳技,应该就是从这里演变出来的。因为若只是寻常绳技,人所习见,不足惊讶,但绳技若能玩到这种地步,就出神人化了:“囚曰:'众人绳伎,各系两头,然后于其上行立周旋。某只消一条绳,粗细如指,五十尺,不用系着,抛向空中,腾掷反复无所不为矣。’官大惊悦。明日,吏领至戏场,此人捧一围绳计百尺余,置诸地……后乃抛高二十余丈,仰空不见端绪。此人随绳运手,寻身足离地,抛绳虚空,其势如鸟,旁飞远扬,望空而去。”(《广记》一九三引《原化记》)

从绳戏的来源看,它结合着若干幻术,也是非常自然的事,因为绳伎起于东汉,《晋书・乐志》说:“后汉天子受朝贺,舍利从西来,戏于殿前。以两大绳两柱头,相去数丈,两倡女对舞,行于绳上。”这位舍利,就是擅于幻术约胡人。《汉官职典》:“天子临德阳殿受朝贺,舍利从四来,戏于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又化黄龙八丈;父踏局曲身,藏形于斗中。”

二、幻术

踏局曲身、藏形于斗中的幻术,其实也正是剑侠所擅长的。譬如裴《传奇》里叙述的聂隐娘,便充满了各种幻术:剪纸可以化作墨白二驴,隐娘可以化为蠛蠓,潜入人之腹中;又能与精精儿化作红白二幡搏斗。所以宋罗炜《醉翁谈录・甲集・小说开天章》,叙录宋代话本,即将《聂隐娘》一篇著于妖术类。后人因其幻怪太甚,颇疑其事。

如王梦鸥《唐人小说校释》以为:“唐世刺客,颇宣传于元和之世,如《集异记》之崔慎思《原化记》之贾人妻,皆以女流为刺客,其断取人头,来去如风。此说既行,而后出转精,降至晚唐,宜有《聂隐娘》篇集其大成也。因其情节诡异,《广陵妖乱志》曾用以充吕用之之诈术,义因其能缘饰以史事,使沈作竟信《唐时犹有侠客游于世》(见《沈氏寓简》卷九)凯非文人撰述之效乎?”他基本上不肯相信唐代真有类似贾人妻、聂隐娘之类的剑侠,认为是因文人故弄狡狯而使后人误以为真有其事。

但,这一类剑侠的叙述,并不全属文人小说幻构,要全盘否认其事,根本不甚可能;而且像贾人妻、崔慎思等事,在唐代的社会条件下,也如本文所分析,其技艺乃是非常可能的,不全属虚构的幻想。诸如聂隐娘之类幻术,更是如此。《酉阳杂俎》续集卷三,曾说坊正大侠张和,素以幻术掠人。可见侠客使用幻术,在唐并非罕见事。

三、神行术

读《水浒》者,无不知有神行太保;读唐人小说,也无不对妙手空空儿和红线夜行千里的神技魂移目骇。历史上确实有能够日行千里的奇人,如《旧五代史》说杨行密每日能行三百里,《金史・额尔古纳传》谓其“善驰释,日能行千里。天会八年,从宗翰在燕,闻余睹反,宗翰令驰驿往探,额尔古纳黎明走天德,及至,天未曛也”。

唐人所记载的剑侠,技艺之神,又在杨行密、额尔古纳之上。如妙手空空儿“才未逾一更,已千里矣”,红线“夜漏三时,往返七百里”。《剧谈录》载田膨郎“勇力过人,且善超越,苟非便折其足,虽千兵万骑,亦将奔走”,小仆“南军去左广,往复三十余里,人夜且无行伍,既而倏忽往来”(《广记》卷一九六)。《三水小犊》载卢龙塞人李龟寿刺杀白敏中,被发现,“明日诘旦,有妇人至门,装单急,曳履而抱持襁婴,请于阍曰:幸为我呼李龟寿。龟寿出,乃其妻也,且曰:讶君稍迟,昨夜半自蓟来相寻”(同上)。白敏中所居在西京永宁里,蓟在范阳节度使治,半夜而至,显然也是神行术。为什么说是术,而不是说轻功超纵之技呢?

因为根据我们理解,像杨行密、额尔古纳的驰驿,固然纯凭体力技能,唐代剑侠的神行却只是当时的一种怪术。《酉阳杂俎・前集・怪术类》曾载一事云:“元和末,盐城脚力张俨,递牒人京。至宋州,遇一人,因求为伴。其人朝宿郑州,因谓张曰:'君受我料理,可倍行数日。’乃掘二小坑,深五六寸,令张背立,垂踵坑口,针其两足。张初不知痛,又自膝下至髓,再三搏之,黑血满坑中。张大觉举足轻捷,才午至汴,复要于陕州宿,张辞力不能。又曰:'君可暂卸膝盖骨,且无所苦,当日行八百里。’张惧,辞之。其人亦不强,乃曰:'我有事,需暮及陕。’遂去,行如飞,顷刻不见。”

所谓剑侠,可能都施行过这类手术,因此行踪飘忽,给人“黄昏风雨黑如磐,别我不知何处去”(贯休《侠客诗》)的感觉。俞樾《茶香室续钞》卷廿一引明沈德符语谓:“万历初,蒲坂张凤磐相公家有一仆,陈姓,善走,一日能八百里。盖捷天赋,非有他术。近日吴中有一顾姓者,得异人传授,一日夜可千里。为忌者夺其囊中一小铁船去。夺者又不得其秘咒,亦无所用之。”所讲的情况,与唐代相同。

四、用药

聂隐娘故事中,曾两次出现一种化骨药水:“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见以首人囊返主人舍,以药化之为水。”“精精儿已毙,拽出于堂之下,以药化为水,毛发不存矣。”这种药物,并非纯然虚构的。《酉阳杂俎》前集卷七说:“王玄策俘中大竺王阿罗那顺以谐阙,兼得术士那罗迩婆,言寿二百岁。言婆罗门国有药名畔茶法水,出大山中石臼内。有七种色,或冷或热,能消草木金铁,人手人则消烂。”这种无机酸,又见《新唐书西域传》。欧洲在六百年后也有记载。聂隐娘的师傅是尼姑,可能即得自中天竺。

五、剑术

正如上面所述,剑侠是环裹在一个幻术禁咒氛围里的人物,他们之所谓剑术,也是如此。这套剑术,与行军击刺或斐舞剑之类不同,而是一种与原始神秘信仰和法术思想相结合的巫术,主要是用匕首或短剑。

例如《酉阳杂俎》故事中,京兆尹黎乾想学剑术,老人也说:“尹骨相无道气,非可遽授。”据李绰《尚书故实》说“凡学道术者,皆须有剑镜随身”,是一种道术士的传统。而这类削铁如泥的宝剑,也只有道术之士才擅长制造。《北齐书・方伎传》云,道士綦母怀文“以道术事高宇阶……造宿铁刀,其法烧生铁,精以重柔锻,数宿则成钢,以柔铁为刀脊,浴以之溺,淬以五牲之脂,斩甲过三十札”。

假如我们知道六朝隋唐间道士烧丹,是我国化学的发物,则对他们炼钢技术如此精到,便不会惊讶难信了。事实上,如对于《神仙传》八所载“孙傅,晚乃好道,治墨子之术,能引镜为刀、屈刀为镜”也必须如此理解,才能知道这时候道术早与工艺技能结合了。那些引剑变化的幻术,也是在这种原理之下创造出来的。

引剑变化的幻术,可以《酉阳杂俎・前集・盗侠类》所载店前老人为例。老人不但曾把桶板一片,幻作盗匪,又让韦生“见空中有电光相逐如鞠杖,势渐逼树杪,觉物纷纷坠其前,韦视之,乃木札也。韦惊惧,投弓矢,仰空乞命,拜数十,电光渐高而灭,风雷亦息”,据老人自言,这即是剑术。此种剑术,无论是从《吴越春秋》的处女或《庄子》的“说剑”来解释渊源,都是讲不通的。唯一的解释是:幻术加上镜和火药。

除此之外,《聂隐娘》又说尼为隐娘“开脑后,藏匕首而无所伤,用即抽之”。三寸长的羊角匕首如何藏在脑中,委实难以理解,但《北梦琐言》曾载“诗僧齐己于滞山松下,亲见一僧,于头指甲下抽出两口剑”,又有一夫妇“俄自臂间抽出两物,展而喝之,即两口剑。跃起,在寂头上盘旋交击”,后来又出现一位头陀僧,也是这类剑侠(《广记》卷一九六引),足证此亦非纯属妄谈。

我们怀疑他们与上面所述那种六朝隋唐间道术方士系统的法术不同,而是属于天竺所传幻术一类,唐王《吞刀吐火赋》曾说:“原夫自天竺来时,当西京暇日,骋不测之神变,有非常之妙术。”剑侠藏剑于脑后臂间,可能就是吞刀术的演变,并加上一些搓腹取丸之类炫眼戏法而构成的。

将神乎其技的剑术,做这样的解释,还有一个坚强的理由,那就是现存文献中,凡是展现剑术的场面,从来没有真正伤人的,更不用说杀人了。聂隐娘的剑术神奇无匹,但那纯粹是她自己说的,真正行事时,剑术便完全遁形不见。其他则都是表演性质,像《酉阳杂俎》里的兰陵老人,“紫衣朱鬟,拥剑长辣七口,舞于庭中,迭跃挥霍,把光电激”,实在像极了《列子》书里那位“宋有酋子,以技于宋君,宋君召见。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踊,并驱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剑术而不能真正击刺,岂不证明了它们只是戏法和幻术吗?(编辑/张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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