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写经|小楷《善见律》
小楷《善见律》,又名《善见论》、《毗婆沙律》,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册,由国诠书写。系注释锡兰所传律藏之典籍。述释迦牟尼弘佛之事,卷末上端书“善见律卷”,下署“贞观廿二年十二月十日国诠写”。全篇一气呵成,造诣精湛。
唐人写经,多不落名款,有的虽有名款但非名人,故以往书家并未给予足够注意。其实,由于唐代重书学,特别在中唐、盛唐,写经书法水平一般很高。国诠唐初人(七世纪),名不见经传。明詹景凤《东图玄览》提到:“唐贞观中经生国诠奉敕作指顶许字,用硬黄纸书《善见律》。”国诠写的经卷,今唯见此一种。
《善见律》,乌丝栏纸本,275行,行17字 纵22.6厘米 横468.8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善见律》此卷经书工整,结构点画均匀秀劲,运笔灵活熟练,轻重适宜。用笔精妙绝伦,无点滴油滑轻浮之感和张扬外露之态。横势起笔露锋,稳健自然,遒逸灵巧,朴实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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