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JSH-HCC指南第1版起,治疗路线的设定就遵循简单、易记的特点,由3个因素决定:(i)肝功能损害程度;(ii)肿瘤数目;(iii)肿瘤直径(见图2)。本版指南中推荐治疗流程将其减至1或2种。第三版的治疗流程可以被总结为以下3点:
1. 本指南明确了手术切除和经皮射频消融治疗(RFA)在推荐时的优先顺序。基于日本肝癌研究小组进行的全国性的大型队列研究结果,对于单个肿瘤且肝功能A/B级患者,手术切除是首选治疗方式。如上述患者检测肿瘤直径小于3cm,RFA推荐为手术切除之后的第二选择。在本版指南修订的资料收集期(2007-2011年),有3项随机对照研究(RCT)比较了外科手术治疗和RFA的疗效。由于这些研究仍存在一些问题,我们未将研究结果反映在本版指南治疗流程中。对肝功能A/B级、肿瘤数目2或3个肿瘤且最大直径≤3cm的患者,手术切除或RFA这两种方法均可作为首选治疗方案。
2. 基于SHARP研究结果,将分子靶向药物(索拉菲尼)列入第3版指南治疗流程图中。对于肝功能A/B级且肿瘤数目≥4个患者,首选经导管肝动脉化疗栓塞(TACE)治疗,其次推荐包括分子靶向治疗和肝动脉灌注化疗在内的系统性化疗。
3. 自JSH-HCC第1版指南起,提及肝脏损害的评估包括5方面,其中包括吲哚菁绿(ICG)试验。在日本,ICG试验是外科手术评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并不作为RFA 和TACE等非外科手术治疗的常规评估项目。鉴于以上情况,仍将Child-Pugh分级作为非外科手术治疗时的肝功能评估手段。
在文中,我们也讨论了是否将肝外转移和/或血管侵犯作为选择治疗流程的决定因素,这2种重要的临床影响因素被其他学会纳入治疗方案选择的重要考量因素,如AASLD或亚太肝病学会(APASL)HCC指南。为保持第1版JSH-HCC指南所确立的治疗流程简单性原则,最终我们决定不增加这2个因素作为诊断决策的考量指标。此外针对有血管侵犯HCC患者临床治疗评估证据极少,而且在日本临床工作中初次诊断HCC时已伴肝外转移的情况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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