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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

音乐意象论的美学问题
导读:“意象”这个词,从语义上看,是由“意”和“象”两部分构成。“意”代表意义,“象”指形象,可以解释为有意义的形象。那是否所有包含意义的形象都是意象呢?在传统美学看来,意象是美的本体,也是艺术的本体。意象这个词最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易传》。我们说,不是所有包含意义的形象都是意象。只有在诗歌等文学领域作为审美活动时,借助比喻性的语言描述出来的才叫“意象”。

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较,具有特殊性。它是一门声音的艺术,通过听觉引起人们生理和心理上的反应。同时,音乐也是一门时间的艺术,能够支配“时间的延续”,通过一段时间在听觉上感染听众。绘画艺术可以通过画中人物、事物的某种姿势形态来表现所要描写展现的对象,并且呈现出来的就是“象”本身。诗歌艺术则需运用一些形象的语言来表达所要抒发的内容和情感,以此来表达展现“象”。这些造型艺术和文学艺术都可以从大自然中汲取永不干涸的素材。

音乐与这些艺术形态对比,我们会发现,音乐在自然中并没有现存的范本与所依附的素材。人们在欣赏绘画与诗歌时,可以直观地感受到某种意境与意象,那音乐欣赏是否也能唤起听众的想象空间,是否需要意象的参与呢?音乐评论家汉斯立克在《论音乐的美》中指出:“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并且使我们感到美的愉快。”由此看来,汉斯立克是持否定态度的。在他的观念中,音乐的内容和形式是同一种东西。汉斯立克认为音乐不能反映和表现客观事物的形象。他认为有关音乐作品的一切比喻性的描写、刻画、说明都是错误性的,音乐只能通过其本身来欣赏和理解。从而也就表明了意象的不可能性。


笔者认为,汉斯立克这种独具一格的“自律论”的音乐主张从音乐的特殊性来看,是具体深刻的,在那个时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但从美的本质及审美意象出发,似乎有象无意,美得不免有些冷酷无情。意象好比是依赖于人的头脑中所形成的一种空间翻译,这种细腻抽象的内心感受是需要被表达和展示的。人与人沟通最普遍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语言符号来完成。音乐能够引发人的感性交流活动的共通性与道德情操的修养。在日常音乐活动中,为了方便人们之间对乐曲情感上的认知和交流,必须借助语言将其生动形象地描述出来,表达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音乐是存在意象的。一个音乐从事者,如果头脑里缺少“意象”这个东西,他的音乐水准与素养是值得怀疑的。

音乐可以说是所有艺术中唯一在大自然和客观环境中找不到可以作为样本的艺术,正因为如此,音乐不受任何束缚,它自由、解放,与我们的内心世界最为贴近。音乐对人的神经与心理机制有着强烈的影响。崔宁曾提出“音乐镜像神经元(系统)”的概念,认为音乐意象的形成并非是无缘无故和空穴来风的,是一种全大脑各区域进行稳定与和谐活动的同步化,实质上是一个哲理化的认知体用过程。物理表象催生了各种来自感觉皮层的音乐表象,而音乐表象在想象中逐渐组成了在联合皮层中的音乐概象,音乐概象最终构成了音乐意象——人类心灵认知音乐的最高产物。


从心理学角度讲,在心理机制的影响下,每个具体的个体欣赏音乐时,都把音乐作为第一次翻译在脑中呈现图形。在日常交流活动(语言评论)中,会把脑中形成的图像做第二次翻译,通过语言的形式达到沟通的目的。音乐作品是作曲家抒发和表现情感的最佳手段,因为它具有时空性、象征性、变换性和自律性。作曲家在创作作品中以客观的生活经验为基础,以平时积累和储存于大脑中的表象为材料,以围绕一定主题意向构思出一定的艺术意象为目标,进而借助分析、修改、夸张、强调、虚构和想象等手法,对表象材料进行选取、改造、加工和美化等艺术处理,最终在意识中勾画并创造出崭新和成熟的艺术胎儿——艺术意象。为能让大众理解作曲家的心境与情感体验,他们通过音乐的运动形态来转换。为了更好地进行沟通与交流,把握艺术家的审美情趣和风格,需借助一些形象生动的、比喻性的语言来表现。对于意象的文学性的描述,在日常交流活动中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音乐评论家、理论家都是如此。

汉斯立克认为音乐的美并不需要依附外在,乐音之间“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能让我们感到愉悦。其实已经接近于一种意象的描写。在音乐教育上更是如此。在日常音乐活动中,为了更好地构建文化交流,达到教学上的效果,需借助于修辞性的语言将内心的感受也就是“意”的成分表达出来。缺乏语言的表述,教学质量便会大打折扣。由此看来,音乐意象的研究是重要且必要的。由于我们每个人生活经历和艺术经验的不同,在内心中构建的形象并不会完全相同。用语言来进行沟通,所描述出来的同一本源的意象并不是精确一致的(因为个体的语言能力把握、用词的程度存在差异),但大致趋同。作为一个音乐意象,并不苛求所有人都完全一致,在基本的理解向度趋于同一方向的描述并不妨碍我们用意象来进行沟通和交流。康德说过:“鉴赏判断本身并不假定每个人的同意(只有逻辑的普遍判断才能这样做,因它能举出理由来);鉴赏判断只设想每个人的同意,照它所期望的常例来说,这不是以概念来确定,而是期待别人赞同。”设想每人描述的意象大不一致的话,艺术交流就显得无意了。这也是意象研究成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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