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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古冶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禁止购进、使用、加工、贮存、经营进口水果的通告
近日,国内多地对进口火龙果、车厘子等进口水果进行核酸检测时检出新冠病毒阳性,证明新冠病毒可通过进口水果进行传播。结合当前国内外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禁止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水果店、小摊点等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商户以及任何自然人从国外或国内购进、使用、加工、贮存、经营进口水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唐山市古冶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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