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恶意拖欠约80名工人工资约218万,在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仍拒不配合,并以离家藏匿、电话关机、失联等方式逃避还钱,最终被检方提起公诉。
12月13日,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公布了这则起诉书。
起诉书显示,2021年4月,男子孙某某借用某建筑有限公司名义,承包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项目,并将工程再次分包给他人。
在施工期间,孙某某恶意拖欠约80名工人工资,共计218.2999万元人民币。在劳动监察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其仍然拒不配合,并通过离家藏匿、电话关机、失联等方式隐匿逃避。
据起诉书,孙某某于1971年出生,小学文化,没有正式职业。在提起公诉前,其已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其行为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求其刑事责任。由于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目前,检察院以孙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提起公诉。
九派新闻记者 彭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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