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委托经营合同下,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委托经营合同下,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本期问题


一、案情概要



       船运公司通过与船东签订《经营管理协议》取得对船舶的完全经营管理权。物流公司与船运公司签订航次租船协议,租用该船前往国外装运货物。因所装货物涉嫌走私,该轮被他国海关滞留。期间物流公司不出面说明情况和承担责任,以致船舶被扣押,船运公司全程处理此案,产生额外费用和利益损失。谁应当作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船运公司依授权取得轮船的经营权,有权与物流公司签订《航次租船合同》,物流公司有保证运输的货物不影响船舶安全的义务。但物流公司未尽应尽的义务,使船运公司的利益遭受侵害,船运公司有权向物流公司主张权利。

问题与讨论

     一、本案中船运公司是以侵权损害赔偿为案由提起诉讼,应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船运公司处理了涉案事务,实际发生了损失,因而可以作为被侵权人提起侵权诉讼。

   二、即使以违约责任为请求权基础,船运公司作为原告也是适格的。首先船运公司与船东签订的不是委托合同,而是委托经营合同,其内容是将经营权转移给船运公司,而不是由船运公司代为行使。其次,即使认为船运公司和船东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在船东不行使介入权的情况下,基于债的相对性原理,船运公司也可以直接向物流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案例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天海公司诉粤东公司船舶租用侵权纠纷案。


END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合同中约定第三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第三方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东莞到河北沧州船运物流时效
业委会告物业,不用为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纠结了
​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设立(股东资格诉讼的主体)
孟于群:安全港口的定义—— “海洋胜利”轮案评析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