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当卦排好之后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解读呢?
在《左传》、《国语》中,存在这大量古人的卜筮实例。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但作为史书,《左传》和《国语》虽然记录了大量的卜筮体例,但并未记录卜筮的占法。
即便是孔子所著之《十翼》也未有卜筮的占法。以至于在秦末汉初,周易的古占法便失传了。
也因此,西汉京房易拉开了周易占法的新篇章。
因为京房易占法之独特,甚至有人将“汉易”与《连山易》、《归藏易》、《周易》并称为“四易”。
7、六爻变则乾坤占二用,余卦占之卦彖辞。
朱熹的用法似为更加贴切。
但仔细研读,就会发现一些问题。《彖辞》相传为孔子所作,那么周易古法怎么会用到后世人创的彖辞呢?
既然程迥和朱熹是对先秦卦例进行归纳总结的,我们也来看下《左传》、《国语》中的卦例。
“六爻皆不变”的卦例《左传》中有2例,《国语》中有1例。
《左传·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
《左传·成公十六年》晋升楚遇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
此两例皆用取象而不用彖辞。
《国语·晋语》公子重耳反国,董因迎公于河,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及之矣,何不济之有?且以辰出而以参入,皆晋祥也,而天之大纪也。济且秉成,必霸诸侯。子孙赖之,君无惧矣。”
亦是用卦辞而非彖辞。
故周易的古占法应该是以取象和对卦爻辞为解读核心,而非对彖辞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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