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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约儿童|造成语的反

文字游戏 切勿当真

若有雷同 纯属巧合

【乖乖跟我走】 102×76cm 油画|河夫作品

釋義

约,约束也(理解为约谈或约会的,自己面壁去)。不约,不是不能约束,而是对儿童不能用成人的法律去惩罚。

出處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法不约儿童

——《礼记·曲解》

南汉郑悬注云:礼不下庶人,为其遽(jù)于事,且不能备物;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法不约儿童,为其蒙于格,责在于教,不在于陟罚也。

閑篇

《礼记·曲解》这三句话,前两句,两千年来争议不断。

最容易点燃怒火的解释,是这一种:对平民百姓不能以礼相待,公卿大夫犯法,不能用刑法制裁。

看,封建社会太坏(fai)了有没有。

而另一个极端,则来自知名学者、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据说,钱教授在《百家讲坛》讲《三字经》,提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时,是这么解释的:“礼不下庶人”之“下”,是排斥之意;“刑不上大夫的“上”,是优待之意。整句话意思是:老百姓不应被排斥在礼仪之外,士大夫也不应该在量刑上受到优待。

不知道钱教授的依据是什么,我只想说,教授,您想得真美。

恐怕,这样的解释,只能忽悠那些只会背书单的。

东汉经学大师郑玄的解释是这样的:礼不下庶人,是因为普通百姓整天忙于生产劳动,疲于奔命,没有时间也没那么多财物去践行繁缛的礼节,所以,对百姓不要有礼节上的苛求;刑不上大夫,是因为卿大夫级别的官员犯法,要照顾他们的尊严,不能跟庶民一样动不动“弃市”什么的,当众羞辱,要由皇帝亲自裁夺,一般是赐他们自杀,留个全尸。

这个原则,是从周礼延续下来的。周礼规定,有八类人员犯法,不能跟平民一样受国家刑法制裁,而必须由皇帝亲自定夺,即“八议”,具体如下:

议亲,即皇室人员;议故,即皇帝世交故旧;议贤、议能,既国家承认的德艺双馨者;议功,即立过大功者;议贵,即公卿大夫以上;议勤,即为国操劳者;议宾,即三皇五帝到夏、商帝王的直系后代。

也就是说,皇亲国戚、卿大夫犯法,依然要受惩处,只不过惩处的方式,不带羞辱性,而是让他们体面地死去。甚至还具体到规定,“士尸肆诸市,大夫尸肆诸朝”,即普通士子犯死刑的,在闹市公开执刑,允许百姓围观;大夫以上的,在朝廷上进行,或者,由一种叫“甸师”的专职法官,在郊野无人处执行。

虽然还是有等级尊卑之分,但跟“大夫犯法不用受惩处”的解释,还是有实质性的区别。个人认为,这才是“刑不上大夫”的正解。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再怎么黑暗的王朝,也不敢公然宣称官员犯法不用受惩处,名义上,还是高举“依法治国”大旗的,哪怕,开除出既得利益队伍,或者罚酒三杯,也是一种处罚嘛。



至于理解为“大夫犯法在刑法上不受任何优待”,那简直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美好想象了——对不起,这句耳熟能详的话,从没在正式史书中出现过,非要找个案例,那就是商鞅变法时,为了让新法能顺利推行,拿犯了法的太子祭旗。

也别想多了,《史记·商君列传》里面说,商鞅“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君嗣,即君主的继承人,不能用刑,所以拿他的两个老师当替罪羊,替太子受刑。

要知道,当时太子已成年了,可不是“儿童”。

至于“法不约儿童”这一条,同样道理,不约,不等于放任自流不约束,而是任何执法部门都不能直接对儿童实施法律制裁。

这一点,两千年来倒是没任何疑义。还是南汉郑悬说得好:“法不约儿童,为其蒙于格,责在于教,不在于陟罚也。”

为什么不能直接惩罚儿童?因为儿童“蒙于格”,就是心智尚未成熟,价值观未成型,不懂得自我约束,师长(监护人)的责任在于引导,不能擅加惩罚。

不约儿童|网络图片

当然,理想很美满,现实很悲惨。历史上,从秦国开始的“夷三族”,发展到后来的“诛九族”,甚至明朝方孝儒被“诛十族”,多少儿童死于屠刀之下,数不胜数。

举个最让人动容的例子:东汉末年孔融儿女的故事。

因为小时候“让梨”而被一代又一代儿童所熟知的孔融,长大后成了个“偏激的愤青”,曹操做什么他都看不顺眼,经常出言讥讽,曹操忍无可忍,就把他抓起来准备处死。这时候,孔融的儿子九岁,女儿七岁,因为小,暂时被寄养在亲朋家里。父亲被抓的消息传来,兄妹俩正在下棋,旁边的人问他们,你爹快被处死了,你们为什么还这么淡定?他们回答说:“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世说新语》作“大人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这就是成语“覆巢之下无完卵”的出处。)

还没完,主人家里有吃剩的肉汤,当哥哥的口渴,就喝了一碗,妹妹说:“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乎?”看这形势,咱迟早得死,还喝什么肉汤啊!有人把这事告诉了曹操,曹操觉得这样的孩子不能留,“遂尽杀之”。抓他们的人到来时,妹妹对哥哥说,如果死后有灵,能够见到爸爸妈妈,咱也满足了。最后,“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

以上,据《后汉书·卷七十·郑孔荀列传第六十》所载,可不是什么演义。书上还说,两个小孩被杀时,时人“莫不伤之”,所有人都为他们伤心流泪。

可见,所谓“法不约儿童”,根本就是一句废话。清乾隆大兴文字狱,一人被抓,全族遭殃,虽然对十六岁以下儿童网开一面,但也只是不杀而已,一般都是“发配功臣家为奴”,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只当过公奴没当过私奴的,也很难体会。

好了,这些都是万恶的旧社会发生的事,现在通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不难看出,这条规定,把“法不约儿童”的原则正式写入法律,切实地保护了每个未成年人的权益。所以,放眼望去,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和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每个人脸上笑开颜哇哈哈哇啥啥每个人脸上笑开颜

不过,身为花朵,就应该安分守己“延颈就灌”,若敢想着变身园丁,说园丁坏话,就别怪大园丁伸手把你们掐下了。

只是掐,并没违反“不约儿童”的立法原则。

造句

疫情未过,风险仍在,为了保护小孩,喝茶能否只约大人,不约儿童?

畫家

河夫

HEFU

1974年生于广东饶平 现居广州 自由职业画家

余少镭个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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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全抛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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