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明星直播等自媒体直播我们都见过,并且很多人还刷过礼物。一个有人气的主播,年收入绝对不会低于7位数,有的甚至更高。那么很多人都会问,那么高的收入他们是怎么纳税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我们常见的很多网络主播都是挂靠在平台公司的,有的也属于家族,都是以签约的方式进行直播工作,一般的纳税方式是由平台扣除,最后在分发给下面的每个主播。而人气比较高的主播都是成立个人工作室,来进行纳税的,最低税率仅不到3%。
例如重庆影视基地就有很多主播成立了个人工作室,还有很多明星导演等,以业务的方式在重庆影视基地纳税,享受了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相当低。例如某主播工作室当月收入为200万元,直接用工作室来进行业务来往,200万所需缴纳的税费计算方式是这样的:增值税:200万/1.01*1%=1.98万(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1.98万*6%=0.19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200万*10%*20%-10500=2.95万(核定利润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
综合纳税额为5.12万,综合税率仅为2.5%,优惠力度之大可以想象。
很多影视明星、网络主播、高薪高管、导演、编剧等高收入人群都可以在重庆影视基地成立个人工作室,甚至很多企业也可以以相同的方式来解决自身的成本等费用问题,疫情期间综合税率不到3%,疫情后也只有区区5%的税率,相比个人所得税最高4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分红税20%的税率、劳务报酬20%的税率等来说,5%确实很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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