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相遇—相携—相传)
春天,被砍伐的玉兰花
文/古梁
前两天网传山城温泉路北端,路边正在盛开的玉兰花树被砍伐了。
邑中有一位诗人为此写了一首诗,诗的题目是《二月,一条路上的花祭》,在诗中这位诗人悲愤地喊道:
我在天涯尽头背着一口井
白玉兰的信鸽跳跃在梦里
二月,春风举起利刃
收割不该到来的花朵
谁让你早不开,晚不开
却在寒风料峭里绽放
悬挂枝头白色惹谁眼
明晃晃像索命的无常!
网络上也有不少人为此感概,一道春天里美丽的风景,无情地消失了;正是玉兰花生命绽放的春天里被砍伐;让玉兰花多开几天,给这个世界留一点美,留一些
温柔;让子弹再飞一会让玉兰花再留几天……,怜惜,呼吁,不绝于耳。
其实玉兰花的花期只有20多天,等她的花凋零了,再砍或是移植,就多了一份人性,多了一种对大自然的敬畏,而不是在她一年中最美的芳龄时,残忍地摧残。
二千年前古人就有了植树造林的观念,提出了“春二月,禁伐木”。从周朝到秦代,官府都有春天不准伐木、夏天禁止捕鱼,不准捕杀幼兽和获取鸟蛋的禁令。成书于汉代的《礼记》在“月令”中说:“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槁,国乃有恐。行秋令,则民大疫,疾风暴雨数至,藜莠蓬蒿并兴。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霜雪大挚,首种不入。”我们的先祖认识到,节令乱行是不合时宜的,会让百姓恐慌,遭受瘟疫,气候剧变,自然灾害不已,重创农作物等等灾难。一句话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就会遭到报应。
在今天科技发达,环保观念提到了国家政策层面上,多做一些有益的事,少做一些违背自然法则的事,不是更好吗?
2023.2.26.凌晨
作者简介:古梁,原名邬浩良。当代诗人、地方文史学者。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