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路18个集团公司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的方案,全面展开铁路局集团公司层面的机关内设机构的改革优化,但不涉及下属的各站段。
改革优化的范围包括铁路局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党群机构和涉及到的个别相关单位。其中经营管理机构包括铁路局集团公司的职能机构和附属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这个名称也是这次改革优化工作中首次提及,原来普遍称“铁路局处室”。
从改革优化接近尾声的一些铁路局集团公司情况来看,改革优化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变更内设机构名称。原来名称叫“处”的,现在变更为“部”。如“某某局集团公司客运处”更名为“某某局集团公司客运部”,“某某局集团公司货运处”更名为“某某局集团公司货运部”。不要小看这个名称的变化,这主要是去铁路局集团公司的行政化,更好地适应铁路市场化经营,与市场更紧密对接。
二是优化内设机构职能。撤销原有的一些处室,将其相关的职能并入现在职能相近的“某某部”。
三是组建新的内设机构。将职能相近或职能交叉的原有的几个处室,合并成现在的一个“某某部”。
铁路局集团公司这次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是在去年“铁路局”更名为“铁路局集团公司”之后,又一次改革重要举措。从这次改革的动作来看,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适应公司制改革要求,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衔接,落实市场化主体地位,消除内设机构编制臃肿、职责交叉、与市场对接不紧密、管理效能不高等问题,推动铁路企业加快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本文由“铁路记忆”发布,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