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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零分标准答案

我写过一篇文章,讲述我在香格里拉打鸟的往事:《最准的一枪》(点击左边书名号里的蓝色标题即可访问原文)。这篇文章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删减之后变成了洁本,然后选入中学生现代文阅读理解的内容。所以,每次有中学生朋友贴图给我看考题的时候,我就不得不一再道歉。


就我个人而言,并不赞同归纳中心思想、总结段落大意、分析作者文意的做法。我觉得这和学好中文没有任何关系,相反的,这种用显微镜分析文本的方式,大概也分析不出什么东西来。眼见到小朋友因为我的缘故而受苦,心里非常过意不去。所以,我打算我亲自做一遍,站在作者的角度分析一下我写作时的想法。不过我估计,我的答案可能只能得零分。


OK,让我们开始吧:


阅读理解:《最准的一枪》,作者:和菜头

请阅读以下原文,回答文后的问题:


①2000年的冬天,我马上要结束在香格里拉的执勤任务返回昆明。当时,我的头发已经齐肩,满脸卷曲的胡子,汉人以为我是藏人,藏人以为我是外国人。任务即将结束,人也就变得非常散漫。终日精力旺盛到无处发泄,像一条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在香格里拉县城里窜出窜进,喝酒、闲逛,并无一刻宁时。 


②那是在前往香格里拉机场的路上,当时主路在维修,我们走烈士陵园到白塔的那条路。路修在高坡上,下面是草甸和水塘。车子悄然停在路边,大家很小心地摇下车窗。在一个洗澡盆大小的池塘里有三只大鸟。我能分辨出其中一只灰色的是大雁,边上是两只不知其名绿色脖颈的鸭子。那天很晴,太阳直射,晒得皮肤生疼,无风。车上放了三只小口径步枪。从停车处到水塘的直线距离只有50米不到,他们低声说:“一枪怎么都能打倒一个!” 


③于是,最精准的一杆枪放在了我的手里,它还配有瞄准镜。我是优秀的射手,近视丝毫不会妨碍我的射术,没有人教我应该如何呼吸,也没有人教我应该如何击发,当我抱着步枪瞄准,人和枪一起上下起伏,如同躺在水面上。我根本看不清楚100米外的靶心,但是我天然知道应该在身体落下的某一瞬间叩动扳机。 


④我极为缓慢地伸出手指,轻柔地牵缠在扳机上。一切都很清晰,我看到日光洒落在池塘上,反射出一片破碎的白色。三只鸟在水边寒暄嬉戏,不时张开翅膀撩起水花,喉咙里发出低沉而欢快的鸣叫声。我可以击杀那只大雁,南下过冬的大雁肥美,可以和虫草炖满一大砂锅。我也可以击杀两只绿颈鸭子,等吃过之后,我就会记得这种动物。我甚至在想,是否存在某个角度,某个瞬间,可以同时击杀它们中的两只。 


⑤我长久地凝视着它们,任由十字瞄准线一次次经过它们的头部,它们的脖颈,以及硕大无朋的翅膀。太容易了,这实在是太容易了,它们挤在那么小的池塘里,闭着眼睛打一枪出去,也一定能撂倒其中的一个。这不是狩猎,而是谋杀。我要做个精准的谋杀犯,我要一枪打中两个,我要一枪打中三个,我心情不高不低,我对一切都全无所谓。 


⑥日光继续撒下来,水花不断溅起,地面附近甚至因此有了雾蒙蒙的一团水气。我极为真切地看见了绿色颈部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直射下反射出耀眼的绿光。光芒顺着优美的颈部曲线上下移动,就像是日脚在羽毛上舞蹈。它们在用喙彼此整理羽毛,就像是乘坐了很久火车的春运的农民工,在小站停靠时冲下月台,在水龙头上清洗自己,用看不出颜色的毛巾擦拭面孔。我所期待的一刻终于出现了,两只绿颈鸭子把长颈交叠在一起,彼此摩擦。一粒子弹,穿过那唯一的一点,奇迹就此诞生。 


⑦可是我并没有叩动扳机,太阳晒在它们身上,也晒在我的身上,让人感觉到同样的温暖。我听到风声,我的耳朵感到风从雪山吹来,呼呼作响。在我和它们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子弹轨迹,把我们以及这一刻,包括那些溅起的水珠,耀眼的绿光,全部都联系在了一起。我喜欢这一刻,我愿意在这一刻里无限长久地呆下去,可以让太阳就那么一直晒着,让风一直那么吹着,让吉普车一直那么停着,让我兄弟们一直那么等着。一切有所谓,一切很有所谓。 


⑧他们在一边小声催促我,告诉我说只要经过的大车一次鸣笛,所有的鸟都会飞走。他们说已经看到大车开过来了,他们说路很窄,他们说一定会鸣笛的,他们说你究竟在干什么呢……我一枪命中水塘的中央,溅起一团漂亮的水花。似乎过了一个千年那么久,枪声才终于降落到地上,三只鸟振翅飞去,我的身边一团咒骂叹息。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换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这样的地方,用这样的枪械,闭着眼睛也能撂倒一只。然而,命运竟然如此弄人,子弹竟然会打在了那么小的一块地方,穿过了所有挥舞着的翅膀,交叉的脖颈,打在了水面上。他们嘲笑我,重新发动吉普车,为我点上一根香烟,不断拍我的后脑勺和后背,不停的嘲笑我。 


⑨我也笑得很开心,因为我知道,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准的一枪。 


13.作者并未击中池塘中的鸟,为什么作者却觉得这是“最准的一枪”?(4分)

标准答案:作者不想打那只鸟,那一枪是作者故意没有打中的,但是保护了鸟儿的生命,所以认为是最准的一枪。 暗示了对大自然的生命的热爱这一主题。 


我的零分答案:

把错失的一枪说成是最准的一枪,这是一种巧妙的自我恭维,用于赞美自己暗藏内心深处的善良,表现了作者的鸡贼和自恋。从文章主题来看,之所以要那么写,是因为文章想要表达的是:为了娱乐而精准地杀戮无辜的候鸟,这才是内心最大的偏差。而在文章里,从最困难的角度击发子弹,不碰到一根羽毛,这才是最精准的射击,也是人性最大的回归。


14.请按要求回答下面问题(4分)


(1)我极为缓慢地伸出手指,轻柔地牵缠在扳机上。(请分析加下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2分)

标准答案:这两个词都是形容词, 生动的写出了我枪法娴熟,表现了当时的我对打中这只鸟很有信心。


我的零分答案:为了给中学生阅读使用,删除了我的一整段原文,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我的原文是:


极为缓慢地伸出手指,轻柔地牵缠在扳机上。不能太重,否则会立即击发。也不能太轻,否则完成击发动作的过程会太长,动作会变形,错失那无比精准的一点,死神之吻。要像是送情人回家,最后拉那一下手。不可以让她觉得无力,能从你的手里轻松脱出手指,那是你不再想她,希望她尽早离去。不可以让她觉得太紧,无法挣脱你的控制,于是会在楼下反复拥抱,一直到太阳升起。牵缠,要的是牵缠。微微松开一点,她就可以脱身而去。略略加紧一点,她就会重又倒向你的怀抱。手指牵缠在扳机上,击铁将动未动,目标将生将死。


为什么要写成这样?把瞄准写的如此缠绵性感?因为对于男性来说,杀戮是一种本能,也是一种天性。尤其是使用武器,会让男性产生一种对生命的绝对控制感,这种控制感令人沉迷。之所以要铺陈那么多文字,是为强调在转变的一刻到来之前,我依然沉溺在纯粹的杀戮的快感里。从文章的技巧上来说,如果不能在一开始对鸟类的美有足够的描写以激发人们对它们的喜爱,同时如果不能给予它们一种真正致命的威胁,那么随后的反转就不会有力量,我的那一枪打出去也就全无力量。这就是节奏控制,在这里控制得越久,读者形成的心理压力也就越大。


(2)它们在用喙彼此整理羽毛,就像是乘坐了很久火车的春运的农民工,在小站停靠时冲下月台,在水龙头上清洗自己,用看不出颜色的毛巾擦拭面孔。(请赏析比喻的表达效果)(2分)

标准答案: 生动形象的写出了鸟儿整理自己羽毛时候的情景,表达出作者对当时鸟儿形态的厌恶之情。


我的零分答案:这里是这篇文章我设置最精巧的地方,它感人的原因,以及让读者信服的情感转变点就是因为这句话。因为,我在这里实现了三重隐喻的合一。作为作者的我自己,我开篇就说了,自己是在香格里拉执勤,现在即将期满可以回家,所以,我是候鸟,这是第一重;民工每年春运,从各地挤上可怕的春运列车返乡,所以,他们也是候鸟,这是第二重;候鸟往返南北之间,寒来暑往,我、民工、候鸟,三者是一样的,这是第三重。我们有一样的人生际遇,过着同样的生活,所以我会突然有所触动。


我由鸟想到民工,由民工想到自己,于是在文章一开头那种无所事事、无事生非的恶意,突然消退了。我在候鸟身上看到了大家的共同命运,鸟这时候变成了“自己人”,所以我的杀戮之心随即消退。


而说到农民工,如果读我的文章足够长,应该知道我写过自己大学一年级回家的时候,就穿着军大衣和民工在硬座车座位下面滚成一堆,是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在春运火车上生存。我从未嫌弃过民工的肮脏,事实上,那种看不出颜色的毛巾上面,有他们的汗水和一路上的尘埃。只能在小站洗脸,是因为春运火车上根本不会有水。对此,我只有尊重,为什么会厌恶呢?


15.请分析文章第⑦段“一切有所谓,一切很有所谓”的作用(4分)

标准答案:这句话内容上写出了作者享受当时的情景状态,结构上与前文“无所谓”相照应, 写出了作者当时对大自然生命的赞美。 


我的零分答案:这句话的作用其实是写了人的孤独,极度的孤独。因为一个男人在瞄准射杀的一刹那,突然心有所动,不忍开枪射击,完成了内心一次彻底转变,但是,周围的朋友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还在兴奋莫名地期待着一次杀戮。人和人之间,心念一转,就会变得如此遥远。哪怕是在逼仄的吉普车里,我和他们之间也突然生出了极大的距离。而所谓孤独就在于,鸟并不知道,我周围的朋友也不知道,唯有我自己知道,我却不可能和任何人分享,因为不会有人在那一刻理解我的心情。


16.有人认为文章第③段可以删去,请问你认同吗?为什么?(4分)

标准答案:不能。内容上写出了作者枪法高明与第八段自己开枪没有打中鸟形成对比, 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生命的热爱,对生命的赞美。 


我的零分答案:当然不能,我自己写的文章,凭什么要删除?我个人对文章的完整性负责,而且我每一段文字都要为节奏负责。在14题,第(1)问里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因为这里需要制造阅读上的压力。形容过往我的射击精准程度,这是压力的第一个环节。没有这个环节,直接上第二段施加压力,那么压力会失去可信度。


17.文章第②段说“那天很晴,太阳直射,晒得皮肤生疼,无风”,而第⑦段却说“太阳晒在它们身上,也晒在我的身上,让人感觉到同样的温暖。我听到风声,我的耳朵感到风从雪山吹来,呼呼作响。”这样的环境描写矛盾吗?为什么?(4分)

标准答案:不。 第二段写出了自己心情的烦躁,同时也暗示这是一个打鸟的好时机。第七段,因为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伟大,和对生命力的感动。


我的零分答案:这是非常简单的一个问题,高原气候变化很快可不可以?当然可以。还有一个更为简单的解释:当一群男人聚精会神去杀戮的时候,生怕高声一点惊飞了猎物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不复存在了,当然不会有风,不会听见任何声音,只有内心的火热和炽热的阳光会让人感觉到热。那是凝固的一刻,心念高度集中。而在下一刻,内心世界的转变完成,杀戮变得毫无意义的时候,整个外部世界就恢复了正常运转。杀意尽退,空气重新流动,听觉恢复,人也返回了清明的状态。


在写作的时候,如果你能真正进入到那一刻,那么所有的描写都是正确无误的,没有任何逻辑上的悖谬。觉得这里有问题,是因为只适应白描式的叙述方式,不习惯内心感受自然流淌的叙事风格。


再次对不起,请原谅我,各位中学里的小朋友。我现在得零分,大家扯平了。


题图:马男和菜头

摄影:球球



槽边往事和菜头 出品

【微信号】Bit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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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相信我:

我所说的每一句话,

都是错的

                      禅定时刻

1、热烈庆祝杏仁医生两周年生日快乐!


2、到现在都还没有看过马男波杰克,可以说简直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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