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房管局加大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打击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行为。近日,市房管局向记者通报,某房产中介有炒卖“楼花”的迹象,已计划对其进行查处。为获得一手资料,记者进行了一番暗访。
暗访 炒卖楼花收“人情费”
在位于金砂东路的鸿荣房产中介,当记者询问要找一套位于老市区的新楼盘房产时,中介人员马上推荐了位于汕樟路的某楼盘,并拿出房型图供记者查看,介绍了一套位于11幢7楼的1号房,88平方米,除房价外,需交纳“人情费”2.5万,再交5000元中介费。交谈中,一位中年女子多次向记者表示,这些房子看中了就可以购买,需要考虑的话可以交纳定金后,一个星期内到开发商处签合同,交首付,再付“人情费”与中介费。记者询问还有没有其他户型介绍时,对方又马上推介另一套面积为一百一十几平方米的房子,因临近马路,价格相对较低,“人情费”也只需要1.5万元。
当记者询问那楼盘现在是否有样品房可以看时,对方却说,该楼盘现在就是一片空地,去了什么也看不到,要到2015年才能交付,但具体时间需要在签合同时才能明确。对于购买这样的楼房如何得到保障?“我们是通过内部人员定下来的,这些都是我们的了”,“你自己到楼盘展示厅问,可以登记意向,但不可能买到房。像这个7楼,你去售楼处问肯定是没有的了”,这位中年女中介指着平面图表示,“到时候你们也是跟公司签合同的,不是和我们。”
查处 “内部认购”违规操作
但在市房管局随后的执法检查时,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房产中介却矢口否认,连连表白没有推介未经预售许可的楼盘,网上发布的买卖信息“只是员工在网上摘来摘去”,有顾客来问,他们也明确表示不能认购,工作人员与刚才的极力推介行为判若二人。市房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其在网上发布买卖信息的事实,经进一步盘问,在事实依据面前,该房产中介不得不承认在经营场所及网站发布相关违规房源的出售、转让、咨询等信息,并为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产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市房管局执法人员指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随即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听候处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将根据情节,对非法黑中介予以处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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