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近几年一直在对农村进行大的改革,而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也是农村改革当中的重中之重。
对于这样的规定,很多的农民一时不知所措,自己已经分了宅基地,但是父母过世后,老宅或者宅基地还能不能继承?这样符合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要了解一户一宅,首先要看一下自己的宅基地是否合规,建筑是否是违法建筑,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能再讨论一户一宅的政策。
我们下面从四个方面来了解一下,只要满足这4种情况,农民就可以实现“一户多宅”。
近几年国家对于耕地的保护特别重视,而在以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还没有那么规范,而很多的农民就会在自己的耕地里面建造房屋。
所以很多农民就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而这种情况和时间就有非常大的关系。如果在1999年1月1日之前所建造的房屋,都是有效的,也是可以继承的。并且不受一户一宅的影响。
不管是以后遇到拆迁还是征地,这些宅基地和房屋都享有赔偿的权利,但是在1999年1月1日以后,这些房屋便便不再享受这些权益,所以时间很关键,只有1999年1月1日之前才能够享受一户多宅。
孩子能不能继承老人的宅基地?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孩子和老人在一个户口上,在老人去世以后就可以获得继承权,如果说孩子去到了城市,而且户口也被转移到了城市,那么以后所有的权益也和户口迁移到城市的孩子无关了。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在一个村里住,但是不在一个户口上。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继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要求,那么就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包括土地和房屋,而且以后遇到拆迁征地,照样可以获得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说女儿嫁到了别的的村子,或者儿子去了别的村子,但是户口没有迁出孩子的名字还在本村的户口或确权证上。在老人过世以后,也可以继承老人的宅基地和房屋。
国家推行一户一宅,旨在提高农村的耕地浪费的现象,也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建设的要求。而符合上面四项情况的村民不用再担心一户一宅制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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