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罪,真的,我想重提一些旧事,这些旧事与主流媒体所倡导的思想不同,我认为我有罪。但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官方的答复中定有因其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以免对未成年人造成再次伤害,请勿传播这类的话,我们自然不能说这些话有错,但其操作过程(因未成年人不采取任何刑事措施)仍让我们觉得这种回复流于形式了。
欺凌者因其年龄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而被欺凌者受到了文字保护,这种做法和在婚姻争执中写保证书没有两样,结果很明显,保证书并不能让婚姻的弱势方得到保护(有时会丧命),同样,官方的回复并没有让欺凌者受到任何惩罚,欺凌者依然可以为所欲为,他们大概率会认为没有什么力量可以左右他们(聪明点的会认为,年龄是他们的保护伞),派出所不过是个机构,几间房子,我都可以成为常客。对于被欺凌者,只能从官方的回复中得到一点安慰,伤害只能由岁月去治愈了。
我想当一个行为引起群众愤怒时,当事者一定具有攻击性,对具有攻击性的行为人不进行任何拘束,无异于往我们的社会中埋雷。
我们以2022年7月发生在甘肃天水的一起未成年人霸凌事件为例,从网上的各类信息我们可以看到:一名身穿米色长裙的女生被两名短发女生围住闪耳光,期间,有男的进行拍照,有男的开始掌掴女生,光从网上传播的视频时长就达五分钟以上,残暴程度足以显现。
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等六人处以行政拘留,由于,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不予执行法律规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官方通报说,事件发生后六名涉案人员监护人主动到医院看望受害人并赔礼道歉,其他相关事宜正在积极协商处理中。
之后,有一名施暴者在聊天中称,要不是有人报警,可能就不会发生这件事。就算被抓,我也不怕,我不照样出来了。
其中一名施暴者的父亲曾在县里做过协警,事后还在群里骂人。(这个就是官方说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
欺凌者还没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只是因年龄的原因不予追究,他把这次的欺凌失败归结于有人报警,认为这是件意外事件,我们虽不能说他是惯犯了,但至少这个孩子心里出现了异常。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使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我国《治安管理条例》也会进行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必要时政府会收容教育。你看他犯罪之后多嚣张,这样的人不教育就放入社会不等于为社会埋雷吗?
校园欺凌是个复杂的问题,它涉及未成年人(有的人以此为漏洞),欺凌者的年龄还小,还有救(有的人已经无法救治了),所以我们不能以刑事犯罪论处。但对于被欺凌者,他却要承受各种压力与心灵的创伤。有罪者凭年龄夺罪,无罪者还要受折磨,我想解决之法还是要从教育和预防上下功夫。
从某种角度来讲,欺凌者也是十分可怜的。从后面施暴者父亲的回复来看,孩子出生在这样的家庭的确不幸,家庭教育缺失,受社会不良思想和行为的影响,走上了一条不适合自己的道路,以后有可能会终结自己的一条道路,确实不幸。
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虽不能说每个人都是来实现人生价值的,但快乐的活着是我们每个人所期盼的,发生这样的事,的确让我们很痛心,希望以后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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