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系年》:
第九章晋霝公嗣立
【简50-53】
【简牍释文】
[41] 晋襄公卒,霝公高(史称姬夷皋)幼。大夫聚谋,曰:“君幼未可封承也。如乃不能邦,犹求仁君也。”乃令
[42] 左行蔑(左行将军史称先蔑)与随会(又称士会、范会子;谥武子、范武子),诏襄公之弟雍(史称公子雍)也,于秦。襄夫人闻之,乃倍(陪同)霝公,以呼于庭,曰:“死人何罪?
[43] 生人何辜?豫其君之子弗立,诏人于外,而焉将置此子也?”大夫悸,乃诸北之曰:“我莫命诏
[44] 之。”乃立霝公,焉葬襄公。
【通俗释义】
晋襄公去世时(公元前621年),储君晋霝公姬高,尚且年幼。晋国大夫聚在一起,讨论说:“储君年龄太小了,不能嗣位啊。如果储君不能治理国家,不如推举其他仁德公子继位。”于是,派左行将军先蔑和随会,前往秦国召回在那儿的晋襄公弟弟姬雍。晋襄公夫人听说这事后,便带上霝公,站在朝堂外面大声喊道:“死去的人有什么罪过啊?活着的人又为什么无辜受牵连?现有储君不能继位,反而去召回外人,你们要把这孩子置于何地?”大夫们见状,都心有余悸,便面北稽首说:“我们不再召回了。”于是,扶持霝公继位,随后安葬了晋襄公。
第十章秦晋交恶
【简54-55】
【简牍释文】
[45] 秦康公遣师送雍子(史称晋公子雍)。晋人起师败之于隰岳(史称令狐地界、今属山西临猗)。左行蔑、随会不敢帰,述(速)
[46] 奔秦。霝公高立6年,秦公以战于隰岳之古,遣师为河曲(地名今属山西芮城)之战。
【通俗释义】
秦康公派军队护送晋公子雍返回晋国。晋国派军队在令狐地界迎击并大败秦军。晋国去迎接公子雍的左行将军先蔑和随会,不敢返回晋国,便逃奔秦国。在晋霝公6年,秦康公因为令狐之战的缘故,派军队在河曲地界打败了晋军。
第十一章楚宋交恶
【简56-60】
【简牍释文】
[47] 楚穆王立八年,王会诸侯于阙貉(地名参考《左传》据说在今河南省项城县西南),将以伐宋。宋右师芋(御)孙元(史称华元),欲劳(慰劳)楚师,乃行。
[48] 穆王思殴(驱)盟者之麋(应为“麇”国名),迁之徒蔷(同“蓼”地名、史称宋地孟诸)。宋公为左芋,郑伯为右芋,申公叔侯智之。宋
[49] 公之车暮驾用,逸(抶、鞭打)宋公之驭。穆王即屍,臧(庄)王即立。使孙伯亡畏(史称申公无畏)聘于齐,叚(借道、路过)路
[50] 於宋。宋人是故杀之孙伯无畏,夺(貝+它)其玉帛。庄王遣师围宋。九月,宋人焉为成(投诚、降服),以女子
[51] 与兵车百乘,以芋孙元为质。
【通俗释义】
楚穆王在位第8年,决意在阙貉会盟诸侯,并将讨伐宋国。宋国的右师御孙元,决定也去赴会,借口慰劳并说服楚国放弃打仗。楚穆王赶走了前来会盟的麇国人,并将会盟改在宋国孟诸地方打猎。宋国公在左侧围猎,郑伯在右侧围猎,楚国是申公叔侯,即申公无畏作为监军。因为宋国公的车上没有携带夜行的用具,申公无畏按照军令鞭打了宋公的马夫。楚穆王去世(公元前614年去世在位12年),楚庄王继位后,在派申公无畏去齐国送聘书时,需要借道宋国。宋国因为上次羞辱宋国公的缘故,不仅杀了申公无畏,并夺取了楚国作为聘礼的玉帛。楚庄王因此派大军围攻宋国。到了九月,宋人被迫投诚,向楚国贡献女子和兵车百辆,并将御孙元(史称华元),作为人质押送去了楚国。
【释意随笔】
清华简《系年》第9-11章三段故事,约在公元前621-611这10年中间,其中涉及到的春秋诸侯,为主的还是秦、晋、楚、齐、郑、宋等。相较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战时,他们之间从政治地位到军事对垒,若说面目全非,亦不为过。然而,根究其中导致反目成仇或报团取暖的因素,不得不说在内忧和外患二方面,既沆瀣一气,又相得益彰,唯有摆脱不掉人性冲动的狭隘和局限吧。(2023年3月5日星期日草于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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