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小编曾说了一下上海地区的电子警察出发的规则,主要是针对机动车的,那么想必不少的网友想要了解一下常见的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今天就来给大家列举一下,或许你还在违法中!
以下内容都是属于《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
3、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违反了规定行为的将会受到以下的处罚:
1、骑非机动车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罚款30元。
2、骑主机动车载2名或以上人员的罚款50元。
1、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2、人力三轮车载物,高原从把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康左右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3、非机动车载物应当平取加描施,防止发生货物前、酒等影均道通行的情况
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车辆号牌、行驶证或者行车执照等登记凭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自行车、残疾人手摆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实行自愿登记。
未注册登记将受到以下处罚:
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违法的行为还有:闯信号、停车越线、行驶在机动车道内、骑车带人、逆向行驶、拦头猛拐、抢道行驶、乱停乱放等等违法行为!
温馨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的参与者,上道路行驶同样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如果在道路上随意骑车,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可以说各地多起伤亡交通事故中,由于非机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如逆行、不按规定让行、醉酒驾驶而承担了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此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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