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儒道文化与意蕴:从宇宙观与文化精神认识中国书法

文/一者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任何门类的中国艺术几乎都蕴含传统文化。有人认为书法不就是写毛笔字吗,哪有这么高深呀?!是的,书法就是写字,写汉字是书法最基本的因素之一。并且是用软性的毛笔(这里不讨论硬笔书法)写字,就是因为毛笔的“软”性特征,给予书法艺术生命之一,汉蔡邕说“唯笔软则奇怪生焉”。

道家从天地自然之理认识世界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并且知道自然是矛盾对立的统一,要用辩证发展的观点看事物。

儒家从社会伦理道德关心人,关心世界:止于至善,讲正气、书卷气,视书之气为主体精神气格的对象化。而道家思想,则只注意到

“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王羲之《记白云先生书诀》)。

书写基本原理体现的主要是道家思想,但在作品的艺术认识上儒家思想则起着重要作用。儒家思想偏重在社会伦理学方面,孔子提倡“仁”,关心“人”。讲修身养性、“致中庸”。“中庸”不是平庸,而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审美理想。何谓“极”?“极”不是偏极,而是恰到好处。因此孙过庭把这一思想应用在书法结字的论述上:

“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一宇宙自然,无穷大,也无穷远,无始无终,但人可感知它的存在。它可以被人感悟后用于人为生存发展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创造。书法之为艺术,就在于人能从不自觉地契合于客观到有了自觉的遵循。“书之气, 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宇宙万物,都是运动着的存在,都存在于运动中,所以,书中的一个点,写成后虽然是静止的,但也要它有运动之势。因为生命在于运动,运动是生命的表征。

孙过庭 《草书千字文》

书法形象为求生命,必以书写之功创造出有运动力势的形迹。所以一切的技法运用讲求都从这里来。于是书写就有了提按疾涩等运动力势的讲求。书法既有生命,生命的基本特点,除了筋骨血肉,更在于气息、气味,所以书法也最讲求高雅的气味。

所以认识书法,把握书法,还得从宇宙观、文化精神上理解它。

书写书法,从结体到布局就是制造矛盾解决矛盾,追求一种平衡,恰到好处。正是这一种“无过无不及”的“恰到好处”的认识,所以书法又派生出一系列审美效果的讲求:不温不火,不浮不躁,以老辣厚重而不以板滞为美,视轻薄浮躁为书之大忌。其实这也是儒家伦理道德要求在书法风神上的反映。儒家不仅视书法为检验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形式,而且直接把书法当作人,当作书者的精神面目的形式来观照,来感受其意蕴,评价其美丑。人之美,在精神气格;书之美,也在精神气格。

怀素书法

一般认识书法,从总体上称之曰“书法艺术精神”。因为这些往往结合在一起,不是仅属这家,而与另一家无关。恰好相反,而在其他艺术上却无这样的讲求,或者有也是从书中的艺术讲求中借用过去的。当然,人之所以有这样的一个概念,也是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决定的首先是汉文字体势构成的复杂性。人们不仅摸索到以具体的线,以具体的书契之法,找到一定的载体,变成形体统一的形式,该经过多少困难?而更令人奇妙的是,一个个字,大形日渐统一,而且每一个字都有某种形象意味。一旦人们发现了这种效果,便开始了追求。这种效果,确实随着书写功夫而加深,从表音上说,它仍是那一音,然而从审美上说(人们从事实上才发现:书法是有审美效果的),却有一种不是之似、不是又似的生命形象意味,于是书法的观赏上便出现了第一个审美词汇:意。

从书论史上看,这种“意”字最先出现在蔡邕的《笔论》中,该文中讲书写心态,有“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的话。从含义看,似乎是指所书之字的笔画形体,而不是讲形体的审美意味。可是到东晋时,中国书史上出现了第一个正式的审美感受的表述,这就是王羲之的所谓“大有意”对于这种“意”字,王羲之本人没有解释。直到南朝王僧虔撰《笔意赞》,第一次明确提出书法的艺术追求就是“意”,不仅何以为“意”,而且对如何追求,提出了全面且比较系统的见解。有意思的是,此前没人对何以为“意”作为正面的解释,此后乃至迄今也无人对“意”再作明确的阐释。但它始终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词汇。有称“宋人书尚意”者,有称宋人创“写意画”者。欧阳修还讲借书“乐其心”、“寓其意”。于是“意”就成了中国书法艺术追求中一个最早出现、迄今使用频率仍很高的词汇。

祝允明《草书七律诗》卷局部

其所以是这样,首先是文字创造和书理把握都基于难以明言却又确实存在的生命存在运动规律。人们是从所见所闻的事物中领悟的。它们确实存在,但又只是能感受,却又摸不着、说不具体。正是这一点,才有意味,所以称“意”。

与“意”的含义近似又有区别的是“韵”。在视觉效果上,既感到耐品味又难以明言者,人既称“意”,又有称“韵”者。以晋人书为例,晋人从不自言“有韵”,而明人董其昌却称“晋书尚韵”;宋人反复强调书韵,而董其昌偏称“宋人书尚意”。奇怪的是,自董其昌这一说法出,后来人无不随之附和。这究竟是董立论随意、大伙盲从还是其中确有道理?从历史事实,即书法的艺术表现和其给人的审美感受说,被誉之以“意”而不能誉之以“韵”的书,或能“誉之以韵”而不能誉之以“意”的书,是没有的。王羲之在赞人书“有意”,而自己只求“韵”而不去求“意”,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如果说二者意思实际是一样的,又何必有两种说法呢?

对于书法艺术特性,人们是随着书法出现的效果逐步认识的。感到它有一种“不是之似”的意味,就随口称之曰“意”。可以说,在整个东晋之时,没有人以韵言书之美的。到南齐,谢赫总结绘画“六法”时,才有以“气韵生动是也”作为一法来认识。如果只是指形象的“气韵生动”与“有意”岂不是一个意思?所以说这一时段有人以“韵”赞书,其大意与“有意”是相同的。

直到唐代,张怀瓘《书议》中出现这样的话:

“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以议无声之音、无形之象。”

这才将“意”与“韵”在审美效果上的不同点区别开来:“意”基本是指书写所出现的形质有生命形体般的意味,它似而不是,引发想象;“韵”则是指“无声响的乐律感”。—这种效果原来是指书写运动所出现的韵律感。书写是由点而线的运动,这一点人是知道的,但是却不知道它还有运动的韵律,这是人的心律的反映。当人的书写运动自然契合了人的心律时,人便有了韵律的审美感受。这时书者便有了自觉的认识和书写上的韵律讲求。这种讲求,也只有在以书写契合心律、创造形象的艺术中体现,并作为审美讲求和艺术效果。相反原出于绘画,而且作为“六法”第一的“气韵”,随着绘事的发展,逐渐被人遗忘了。倒是作为审美表现来肯定的一个“法”字,而且与“度”字结合,在书为实用的大背景下,反而成了肯定艺术效果、引导书法行为的重要根据。

王铎《草书册》

书写首先是为时代的政治经济、生产生活服务的文化工具,即使发现了它的审美效果、有了日益自觉的审美追求,仍是以服务实用为前提的比如,为了实现书写,人们在研制工具,利用工具器材性能、摸索方法。这时,谁也不会有技能方法上的成见,认定只能怎么写,不能怎么写。但在实践摸索中,自然会有一些成功的经验方法,被总结出来,为大家所公认,这就成了后人所称的“法”。所谓的“法”必须有恰到好处的运用,也就是说,用法要有分寸,这就是“度”。恰到好处的掌握运用就显示出书家的技能功力,所以它有审美效果,成为一个重要的审美概念几乎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有一种生命意识在支配着人的思维和言行。

今天,我们已认识到这是书者从自身、从各种生命形体构成规律获得的感悟,才派生出这种文字形体、书写方法、审美讲求。

只不过有人未能从这一基本原理去理解它,却将由此总结出来的技法当作一种保证实用需要的绝对程式,而不能去作有个性化的形象创造,于是书法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艺术的意义。

所以认识书法,把握书法,还得从精神上理解它之为艺术的根本。

王铎草书局部放大

一切审美效果的认定、法度的讲求,本身都不是目的。人们赞“有意”、“有韵”乃至“法度森严”,都不是这些本身有什么自在的美,所有一切讲求,都以创造有个性有生命活力的形象为根本。书法之为艺术,根本点在这儿。不知道这一根本,而去认识书法、追求书法艺术效果,都是不知书法。

书法艺术的最大特性是民族文化精神修养的充分积累与孕育的自然流露,没有这一点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数百年来能与怀素、张旭一决高下的草书书法大师
从书法看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精神
书 卷 气
孙倩:宋代书法“尚意”之“意”及其当代价值
书法的灵魂
书法之变与传统的断续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