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了《广西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在全区统一实施,方案中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明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直接取消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等行业管理工作,并组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财政部门做好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涉及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的部分条款有关规定情况中期评估。
自治区财政厅结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财政部门反馈的相关情况,形成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更好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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