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5 号 (征求意见稿)对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会计处理提出了建议,其中使用财政资金时,在预算会计做如下处理:
准则制度只给出了一级会计科目的处理,但实际工作中,除了会计科目要核算准确,辅助核算项目也要准确。
如果使用当年预算,确认支出的同时确认收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的辅助维度包括:
上述业务发生时,存在以下对应关系:维度2、维度3、维度5、维度7属于相同信息,如果手工录入这些信息时,极易发生错误。
同理,在使用上年预算时,对于财政应返还额度,也需要重复核对维度2、3、5、7.
应对措施1:增加实时校验功能,对于维度2、3、5、7,在收入科目和支出科目同时发生时,应当校验相同项,如果信息出现差异,则视为错误。可要求会计人员核实。 应对措施2:增加综合查询功能,可建立不同科目,相同维度信息的查询分析对比表,月末和期末,统一查询:
应对措施3:更新自动记账模版,有网报系统的单位,可统一维护网报系统中的记账规则。 应对措施4:更新常用凭证模版,对于使用常用凭证且业务较单一的单位,可通过更新常用凭证模版方式解决。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