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文化探索连载之81
财务必须服从业务的观点,大错特错(下)
03 三项权力被限制,财会人员难以完成法律规定的九大任务
完成任务必须有相应的能力,更需要确保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的权力。
任务就是责任,权力则是完成责任的必要条件。
权责对等,权责匹配,责任方能完成好。
财会人员要完成法律赋予的九大任务和责任,必须拥有以下三项权力:
第一,经济活动决策权。
具体有两种形式。
一是充当企业经济活动的规划设计师,为企业经营活动定方向,定目标,定实现目标的路径,定完成目标的计划、方案、措施、办法等。
比如,编制企业年度、项目、活动预算;进行企业经济活动可行性分析;制定经济活动要达到的财务目标,财务计划;编制财务筹资方案,财务投资方案,财务资金运用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绩效考核办法,设置财务指标,制定财务奖惩措施等。
二是充当企业经济活动的参谋长。
即对他人制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有否决权,有修改权,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党、地方政府、行业、单位、投资人、债权人、业务合作者、用户、职工、社会公众等各方要求。
第二,经济活动执行过程的监督权。
财务有权代表党、国家和政府,监督企业经营活动执行的全过程。
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有权制止、叫停。
对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的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有权建议进行法律、行政、党纪等各项处罚。犹如“钦差大臣”。
第三,经济活动结果的考核评价权。
具体也有两种形式。
一是对中间产品、单项工程的考核评价权。
比如对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安全工程之交工验收过程分别进行考核评价。相当于“产品质检员”。
二是对最终产品、总体工程、年度工作的考核评价权。
比如对高速公路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对单位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相当于绩效考评员。
要完成维护党、国家、政府等九个方面利益的任务,财会人员必须拥有决策、监督、考评三项权利。
然而,多数单位财会人员,参与决策、监督、考评三项权利,几乎被全部限制或剥夺。
在没有总会计师的单位,财务科长因属于中层干部,无权参与企业经营决策,无权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无权参与对经济活动结果的考核评价。
在有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单位,因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不是党委委员,不是董事会成员,仍然无权参与决策,其监督权、考评权,因地位低而受限。
其结果,就是党、国家、政府的利益无法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无法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等其他五个方面利益,更是无从谈起。
财会人员成了企业领导的打工仔,被老板驯化的奴隶。
按照《会计法》《审计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党规党纪要求。
财会人员有权监督企业所有人员。
包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所有业务人员和所有管理人员的经济行为和财务行为。
有权拒绝报销企业单位所有人不符合法律制度纪律要求的业务。
财会人员依法依规依纪开展会计核算与财务监督工作,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财会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必须由财政部门、政府审计机关作出评价。
这就像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权管理单位中层以下所有人员,但中层以下所有人员,无权管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评价权,属于上级主管部门,非本单位任何人。
可见,按照法律规定,财会人员的权力,应当高于业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04 财务目标与企业目标一致,业务是完成财务目标的手段
大家都知道,办企业的目的是盈利。
至于干什么业务,那是盈利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
多种经营,是盈利的一种方式。
专营一种业务,是盈利的另一种方式。
开服装店不赚钱,就改行开饭店。
开饭店还不赚钱,就改行干有科技含量的业务。
万变不离其宗。
变的是业务形式,其宗旨,都是为了赚钱。
而赚不赚钱、赚钱多少,必须由财务算账后,才能知道。
而不是业务人员自己说赚了多少。
因为,业务人员只知道业务收入是多少,业务直接成本是多少。
除此之外,他们一无所知。
比如贷款利息是多少,增值税等税金是多少,管理费是多少,机器厂房折旧是多少,无形资产摊销是多少,坏账损失是多少,材料的出库成本是多少,在产品占用的资金成本是多少,业务员的工资、社保费用合计是多少等等,他们肯定不知道。
这些都是构成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计算盈利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财会人员不仅会算账,而且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
违法违规违纪的事儿不能干,干了之后,挣到的钱,会被当作非法收入,全部没收。
造成的损失,企业还要赔偿。
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坐牢,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得不偿失。
财会人员不仅会算账,而且知道怎么能够多挣钱,怎么能省钱。
比如,财会人员通过对经济活动分析,能提出针对信誉良好企业的赊购赊销政策、销售折扣与折让政策,能增加销售收入。
通过方案比较,从三家或更多家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单位中,挑选一家性价比最好的企业,能为单位省钱。
通过分期付款政策,能节约资金成本。
通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能节约税金支出。
通过银行之间的竞争,可以节约贷款利息。
通过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压缩管理费支出。
通过单车核算,定期公布车辆耗费,节约车辆使用费支出。
通过限定借款归还时限,对不按期还款者,停止借款,并从本人工资中扣还制度,能节约借款资金等等。
我们不能片面认为,只有业务人员能为企业赚钱。
财会人员也能为企业赚钱,而且是赚大钱,能长期赚钱。
比如,制定一项能激励职工积极性的奖惩制度;
否决一项没有效益的大额投资;
防范一次可能属于重大骗局的合同支付;
化解一起可能为公司带来重大灾难的经济纠纷;
处理一个有很大隐患的法律风险、审计风险问题等等。
财会人员是参与经济活动决策、执行、结果考评全过程的重要当事人。
财会人员是管理和控制企业供应、生产、销售,人员的工资待遇、财产与资金安全、物品采购、领用、报废等经济活动全要素的监管责任人。
其管理的综合性,除“一把手”外,任何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都不具备这样的资格和能力。
业务人员就是完成企业赚钱目标即财务目标的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更不是监督者和考评者。
计划、人事、办公室等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也是为企业赚钱目标服务的。
计划负责制定、下达赚钱任务;
人事负责安排落实完成赚钱任务的人员;
办公室负责下达赚钱指令,收集传递有关赚钱信息。
他们同样必须接受财务监督。
综上,财务必须服从业务的观点,完全错误。
是本末倒置,是将目的与手段颠倒。
业务必须服从财务,才是正确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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