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几篇文章(都说会计是记录经济交易的一门语言,我可能是学了个小语种吧、2个背锅侠,完美解决了CPA的最大难题!)介绍了对联营企业投资下顺流和逆流交易的会计处理。
你觉得这就是最难点了。
你天真了,
你无邪了。
你万万没有想到,还有顺逆流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处理。
这是什么情况?
不是说好的联营企业投资不编制合并报表吗?
你怎么出尔反尔?
匹诺曹都比你可信!
其实一句话是否正确,是要看情境的。
对于联营企业,是不编制合并报表的;
但如果投资方既有联营企业,又有子公司的话,那是要去并表子公司的,此时就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只是被并表的对象不是联营企业。
咳咳,这种情况纯属误伤,是联营企业躺枪了。
哎,每一个野心勃勃收购公司的老板背后,都有一个痛哭的会计。
编合并报表也就罢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
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针对内部交易的理念是不同的。
个别报表强调法律主体,
而合并报表强调会计主体。
侧重点不同,分录就不同。
还是之前的例子,
假设A公司有B公司20%的股份,能够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计量。
B公司全年就发生了一笔交易,向A公司出售一批存货,成本60万,售价100万,获利40万,而存货当年A公司没有卖出。
在A的个别报表上的处理如下:
购买存货时:
借:存货 100万
贷:应付账款 100万
同时针对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相应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万(40*20%=8)
贷:投资收益 8万
再对未实现的内部损益进行抵消,
借:投资收益 8万(40*20%=8)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万
这里不再赘述原理,不懂的可以参考文章:只有CPAer受伤的世界就这样达成了
这场内部交易中,A公司虚增了8万的存货,B公司虚增了8万的利润。
哪里有虚增,哪里就应该有抵消。
按理说,应该调减A公司存货8万,同时调减B公司利润8万。
但A的个别报表要想体现这两点,难于上青天:
(1)我们无法在A的个别报表上直接蔑视A和B签订的销售合同
个别报表体现的是作为一个法律主体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情况,这笔交易确确实实就是A企业花了100万从B企业那里买了成本60万的存货。
虽然存货有20%是和自己人交易,是虚增的,但如果直接在个别报表上调减A公司存货的价值,会违背历史成本假设,会计学之父的棺材板都要飞出去了。
而A公司的个别报表中,和这笔虚增存货关联度最高的就是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了,毕竟我A公司是因为买了你B的货,存货价值才虚增的。
这叫会计界的认祖归宗,oh不对,是正确归因。
所以只能找【长期股权投资】这个背锅侠来进行调整。
(2)我们无法在A的个别报表上去直接调整B的收入和成本
虽然虚增的利润在B,但想要在A的个别报表上去调整B的利润,那可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B公司的会计都想问,你礼貌吗?
这难道是会计版的“穿越时空的爱恋“,oh,不对,是“穿越时空的调整”。
而在A公司的个别报表中,和B的利润最相关的科目就是投资收益了。
所以,各位老铁可以看到,这笔内部交易在A个别报表中的抵消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完成的:
借:投资收益 8(40*20%=8)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但是合并报表是不一样的烟火,它更强调会计主体的概念,也就是把A公司和20%的B公司看作是一体,超越了法律实体的概念。
超越法律实体的意思是,我可以骑着白纸黑字的合同输出了。
管你法律形式怎样,我只认本质。
本质就是你A公司虚增了8万的存货。
那在合并报表上直接调减存货就行,不必找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来背锅。
有老铁问了,那是不是B虚增的8万利润也可以在合并报表中直接调减收入和成本了?
呵呵,你想多了。
这是A的合并报表,B只是个联营公司,不参与并表,B的收入和成本压根没进入到A的合并报表中。
你不能去调减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你不能跟空气斗气斗法。
所以,在调减B虚增的利润时,还是得用老背锅侠【投资收益】。
一个朴素的原理是,合并报表是在个别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
那么在A公司的个别报表中已经有这么一笔分录了,
借:投资收益 8万(40*20%=8)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万
而合并报表中希望的分录是这样的:
借:投资收益 8万
贷:存货 8万
那么为了实现这样的结果,在个别报表基础上进行的合并调整分录就是这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 8万
贷:存货 8万
这笔分录把真正应该担责的存货跟背锅的长投进行交换,恢复长投的价值,调减存货的价值。
是不是豁然开朗?!
只是,我怎么看到有亮晶晶的东西从CPAer的眼角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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