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盛顿大学的罗夫特斯教授是研究记忆重构的心理学家,她的研究成果被视作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之一。
简单说,她认为记忆不是对过往的真实再现,而是基于当下的重新建构。
由此对于“压抑”这个弗洛伊德提出的影响巨大的心理学术语,她也提出三种解释:
一是当事人忘记了,或者没有明白真实含义,经过提醒澄清才知道;二是当事人记得但不愿意承认;三是当事人在别人催眠引导下,歪曲建构了压抑的故事。
按照罗夫特斯教授的研究,所谓压抑的记忆不过基于当下的歪曲建构,事实经过有很多后来补充,乃至于早就“面目全非”。
这从她的四个研究成果可以证明,比如含有特定前提假设问句会诱导错误记忆,看过的电影视频会出现回忆时虚假信息,等等。
这个结论原本并不奇怪,生活常识并不少见,比如老人找不到东西常说“搁爪就忘”,我们考试答题往往张冠李戴。
但是,罗夫特斯教授研究重要性在于司法领域使用,提醒人们慎重对待目击者证言的真实性,这倒不是说证人会故意歪曲陈述,而是人的记忆会受外在影响,结论会是不靠谱的。
美国曾经有过阶段,歪曲采用精神分析理论进行心理咨询,结果导致大量虚假陈述构造出的幼年惨遭虐待案例,导致很多悲剧发生。
记忆到底怎么工作的,科学研究有了很多过程,我们作为使用者不去考证,记住记忆本质定义即可,可以通过实例证明这个定义。
中午时候和家人说起关于儿子小时候故事,这个事情已经说过几次,这次我特意留意叙述。
那是孩子小学时候,踩着那种需要扭动屁股前行的轮滑,跟着妈妈去学校,回家路上不小心摔倒了。
他老妈回忆说儿子扶着车把,要求加速通过崎岖路段,结果轮滑被挡住儿子甩出前面好几米,她当时反应是先扶起车子愣在那里,很快儿子跑回来安慰自己说不要紧的,听到儿子没事还安慰自己才醒过劲来,以至于其他围观帮助的人质问,“这是你的孩子不?”
我问儿子关于这个事情的回忆是如何的,他说“自己不太记得了,完全以老妈回忆为准”。我不依不饶,要求简单说下记忆,他才说就记得当时飞出去了,那时候小,心里害怕,就爬起来找妈妈呗。
这里可以看出,孩子回忆是因为自己害怕找妈妈,而妈妈则回忆是孩子安慰自己,可见当时事实无关紧要,也无法清晰准确,明显看得出这是基于现在给出的一个解释。
我有些画蛇添足,说给扶车子行为解释,不是不关心孩子,完全是吓傻了的本能反应,通过机械扶起车子来否认发生的摔倒,其实是否认防御机制,既然车子扶起来了就说明没事。
还想起李克富老师文章写到的那个故事,爷爷带着孙子外出被狗吓着了,不去扶孩子,倒是找东西追狗去,看着是先处理自己情绪,其实也是本能否定事实发生的心理,毕竟把狗打跑了恢复原状,心理安全同时好像啥事没有发生。
我们讨论记忆这个重构的特点,不是为了研究,而是使用,需要继续追问建构的是什么!
这就需要讨论心理学本质,心理学是“脑的机能,客观现实的反映”,具体到记忆重构,重构的就是当下的情欲需要。
比如上面回忆孩子小时候故事,是因为当下亲子和谐,还有是愧疚,是后怕,是警醒做事小心,安全第一,当然也有乐趣在里面,还有孩子成长都是挫折中完成的,难怪儿子抗议给他说的都成创伤了。
这样一来,曾经的故事具体过程,真的就是无所谓了,只是作为当下亲子关系或者自我注意的话题引子罢了。这个当下,就是基于情感建构起来的。
反证很简单,如果真的是创伤了,就不会这样说出来了。
努力构建心理学头脑,也就是牢记心理活动是大脑产物,是自己的东西,是主观的体验,要想共情就需要理解,且努力满足情欲需要。
用佛学“眼睛”的说法,李克富老师有个解释,这也是我们建构心理学头脑的过程。
一是肉眼,就是看事物表面,感觉器官直接反映,花草树木人云亦云。比如看到楼房就是楼房,听到故事就是认为真实的。
二是天眼,可以见到事物内在,这时候成为某个领域专家。如看到大楼一般人知道高度层数,我们作为工程师知道结构如何,比如砖混、框架、剪力墙等,知道承重墙,只有结构工程师才知道结构配筋型号、商混标号等。
三是慧眼,可以用脑思考,找到事物规律,也就是因果关系,叫做本质。如风吹草动,隔着话语就能解决问题,由人家言行知道内在心理。
四是法眼,转向自己内心感受,意味着终生平等,把一切人看作与自己无二,自己也与人无二,别人犯的错都是自己会犯的,可是别人成功未必是自己可做到的,因为这是逆人性,需要修炼。
五是佛眼,就是大慈大悲,可以视为觉悟者,极少人可以达到,用个比喻就是走心者吧。
由此,可以得出心理学头脑的学习路径:用眼睛看——用大脑想——用心体验。
记忆用来丰富内心,成就独特自己,也完全可以用作建构心理学头脑的工具,通过故事思考如何走心来体验真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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