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如何取得?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