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注销,牵出虚开发票大案
发表时间:2005-11-18 9:05:12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邓曙光 卜晖 陈晓杰 点击:2197
该案主犯蔡郴花系海南省海口市人,现年43岁,2003年11月~2004年12月期间承包经营湖南省浏阳市医药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药品购销贸易。2005年5月底,该公司向浏阳市国税局申请注销一般纳税人。稽查人员在对其进行注销结算时,发现该公司货物进销环节存在诸多疑点,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6月1日,浏阳市国税局将案件移送至浏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查处。
由于此案系浏阳市近10年来发生的首起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因此市国税局与公安局高度重视,精心选调业务骨干联合成立了专案小组,并迅速展开了细致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为找准案件突破口,办案人员首先以企业货物进销环节为切入点,并特别聘请了一名专业药剂师协助进行调查。
经过逐一核对企业进销货凭证,办案人员发现浏阳市医药总公司在2003年11月~2004年12月期间,累计购进药品近1800个品种,对外开票销售的仅70多个品种,而在其仓库中并未发现其余品种药物的库存。种种迹象进一步表明,该企业很可能存在严重的虚开行为。
办案人员判断,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要在此时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手续,多半是为了在税务机关发现其犯罪行为前虚晃一枪,抽身而退。为避免引起犯罪嫌疑人警觉,办案人员决定顺藤摸瓜,到与其有业务进销往来的单位进行外围取证,进一步搜集证据。通过调取企业的业务往来凭证,传唤相关人员问讯,办案人员了解到,该企业曾先后于2004年7月和11月替湖南民康医药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共计金额427349.74元,税额72649.46元;为湖南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共计金额605784.02元,税额102983.28元,累计获取非法所得7.35万元。在为他人虚开的同时,蔡郴花还从另一犯罪嫌疑人邹勤树手中取得由湖南省医疗器械分司新时代分公司、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共计金额3717063.8元,税额631900.85元,邹勤树共从中获得非法所得12万余元。
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明朗,在掌握蔡郴花涉嫌犯罪的确凿证据后,专案组迅速铺开了收网工作。6月8日,办案人员飞赴海南实施抓捕行动。由于蔡郴花在海口市开办有多家公司,并拥有两处居住场所,平常行动较为隐蔽,从而为专案组布控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办案人员连续在其居住地蹲点守候了两天两夜,仍未发现犯罪嫌疑人行踪。在海口市警方协助下,通过运用技侦手段监控,办案人员证实蔡郴花仍在海南省境内活动,并初步掌握了她的行踪。6月13日上午9时左右,办案人员经过通宵蹲守,在其租用的写字楼外将蔡郴花抓获。当天晚上,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浏阳后,专案组连夜对其进行了突审。
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和收集的证据,专案组进一步查明前述违法事实仅属冰山一角。
在2003年12月~2004年9月期间,蔡郴花等人由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冯尔飞、黄燕霞牵线搭桥,先后为上海五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9份,合计金额2980235.04元,税额506639.96元,从中非法获利190768元。同时还从冯、黄两人手中取得其他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金额3024396.68元,税额514147.44元,冯尔飞从中获得非法所得106156元。目前除犯罪嫌疑人黄燕霞取保候审外,蔡郴花、刘翠兰(时任浏阳市医药总公司出纳)、方永玲(时任浏阳市医药总公司会计)、邹勤树、黄燕霞已由浏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冯尔飞在逃,专案组现正全力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并继续调查取证,对案件作进一步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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