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人员注意!参加这个竞赛,前100名免除当年会计继续教育
近日,上海财政厅发起一场竞赛《上海市企业会计准则百题知识竞赛》,排名前100名的个人直接免除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容错过!为深入宣传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提升会计队伍素质,特组织开展上海市企业会计准则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经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上海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9);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2、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应用案例”和“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及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准则实务问答”等,也会考察到相关知识。
举办时间:4月20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24:00;
参赛人员:各单位组织发动广大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人数不得少于100人。比赛形式:网络在线答题,赛题类型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参赛人员:各单位推荐本辖区会计人员或会计管理人员,以组队形式(每队6人)参加选拔赛。比赛形式:现场笔试,赛题类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成绩排名前六的参赛队进入决赛。比赛形式:通过选拔赛获得决赛资格的6个参赛队(每队3名选手)参加决赛。比赛形式:现场竞答,赛题类型包括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加赛题等。按比赛成绩高低排序,网络竞赛成绩前100名和选拔赛前10名为个人优胜者。按决赛参赛队成绩高低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组织开展竞赛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6个区财政局或市财政监督局颁发组织奖。竞赛结束后,市局会计处制发竞赛结果通报。个人优胜者和团体奖参赛队员视同完成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仅财政厅有奖励,各单位也要根据竞赛选拔出的成绩优异、积极参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内容来源:上海财政厅,CPA官微整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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